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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二十二章·老子》原文及鉴赏

  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注释〕 枉:弯曲、屈就。窪:低凹、低洼。惑:迷惑。 一:指“道”。抱一:指守“道”。式:范式、模式。 自见:自现、自炫、自显于众。 彰:昭彰、显著。 伐:夸耀。 矜:骄满、傲物。

  〔鉴赏〕 本章老子从观察客观世界事物的矛盾对立转化,运用朴素的辩证观点,揭示出“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六个客观法则,从而提出抱道的人所用的“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争”是符合老子一贯柔弱、退让原则的,也是可以使天下人不能够与之相争的。最后老子又强调“曲则全”等六条法则都是天地自然之道,并非虚妄。

  具体而言,老子在本章又一次以天道喻人道,以物理通事理。在这里,老子提出的物理是:曲全、枉正、窪盈、敝新,这照近人徐梵澄解释:“‘曲则全’者,循环之谓也。引一直线可至于无穷,不得谓之全,必此一线圆曲以还于起点,斯可谓之全线。‘枉则正’者,规矩之谓也。譬如射,邪必正之,正则中的,邪则不可以中。‘窪则盈’者,虚受之谓也。池深而注水,则可满。‘敝则新’者,改革之谓也。衣敝则改为,政敝则革新。”(《老子臆解》)由此老子表达了一个思想,即任何事物必然要走向自己的反面,这就如老子在《五十八章》中说的那样:“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由物理通事理:既然“曲则全”、“枉则直”(正)、“漥则盈”、“敝则新”、“少则得”,那么反过来,人也没有必要过分追逐“全”、“直”(正)、“盈”、“新”、“得”,因为“全则曲”、“直(正)则枉”、“盈则漥”、“新则敝”、“得则失”。也正因为这样,所以老子认为圣人就要知道这一道理;这道理按现代解释就是:“事物常在对待关系中产生,我们必须对于事物的两端都能加以彻察。我们必须从正面去透视负面的意义,对于负面意义的把握,更能显现出正面的内涵。所谓正面与负面,并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它们经常是一种依存的关系,甚至于经常是浮面与根底的关系。”(现代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这些大概就是现代人说的辩证方法。

  以物理通事理,老子认为诸如“曲则全”等并非虚言,它确有功效,用现代语说来是辩证法并非抽象而是具体的。这种功效按《庄子·天下》所说:“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于是就有近人南怀瑾先生在《老子他说》中将社会历史事件与之对应,述说这“曲则全”等项原则的有效性,这在《淮南子》中被称为“道应”。

  老子似乎还不满足于这些,他还作进一步思考,那就是,既然事物的正面、负面均会互相转化,那么何不在这当中保持均衡,“抱一”而“不二”;因为没有对立面(“不二”),也就无所谓对立面的转化,也就不会走向事物的反面,所以老子在此章提出:“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这“一”就是“道”。而这“抱一”(“道”)具体讲来就是“不争”;这“不争”就在于“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人不争“全、盈、新、得”,也就不会有“曲、漥、敝、失”,反过来,没有“曲、漥、敝、失”,也就不会有“全、盈、新、得”,这样就能驾乎之上,立于不败之地,也就能相安无事,太太平平,这就是《老子》本章的真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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