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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减负需要立体推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1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谈及“重点减哪些负”,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他也指出,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要实行清单管理。(12月16日 中新网)

近年来,过多的非教学任务严重干扰了教育教学秩序,增加了中小学教师负担,影响了教育质量。《意见》敢于直面现状,揭示问题,并痛下决心根治顽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意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执行。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将中小学教师负担减下来,应当是减负工作的关键与难点。

教师减负,需要顶层设计,需要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立体推进、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

教师减负需要层层贯彻,逐级落实。教师减负工作牵扯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其中有些问题涉及历史原因以及机制体制的问题,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推进,逐级落实。县区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面对中小学校,是中小学教师减负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国家文件细化分解,分项排查,各个击破,逐步落实,将国家减负精神落实落小落细。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也要切实履行教育监督职责,将下级政府的教师减负工作作为督政的重要内容与事项,确保减负工作全面实施,扎实有效。

教师减负需要部门配合,协调统筹。就区域而言,教师减负工作不单单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推进,严格实行教育督导考核检查评比审批制度,规范各项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借调教师的行为。涉及教育的督导检查、教育活动、人事借用、数据填报工作,应归口管理,政府宏观调控,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把关,确保减负工作顺利推进。

教师减负需要综合实施,立体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涉及四大方面:统筹规范督导检查考核评比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这四个方面是立体统一、紧密联系的,如,对学校督导检查评比过多,正是因为党政机关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大量借用教师,而教师进入党政机关或是教育行政部门又将工作细化、量化,要求学校上报各类报表,组织开展相关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减负工作必须将四大方面统一起来,立体推进,全面实施。

教师减负需要完善机制,确保长效。教师减负不能一阵风,不能搞运动式减负,更要避免减负过程中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教师减负不仅要将上级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更要在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上深入推进。要通过建立完善教育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充分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由传统的教育管控转移到教育治理,将推进教师减负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统一结合起来,确保减负工作的长效性与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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