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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教师活动要加强效能管理

当前,针对教师的各级各类活动种类繁多,如业务培训、案例论文征集评选、教学成果展示、文艺体育活动等。这些活动对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身心健康,提高教师获得感,大有裨益。

但是,大多数农村基层学校校长对上级举办的一些教师活动,尤其是需要教师出场参与、参与面广的活动持避之不及的态度,这与一些活动效能管理不到位有关。

一是很多活动华而不实,参加者又是观看者,活动影响力较小,效能不高。尽管教师愿意参加,活动效果往往买椟还珠,活动初衷难以实现。

二是在师资依然紧张,“一个萝卜一个窝”的情况下,教师外出参加活动会影响教学工作,会出现一个老师看半天甚至看一天班的情况,教师有怨言。

三是参加活动成本高,参加一场歌咏比赛“秀”,单学校可能就要花费近万元。另外,由于没有预算,活动产生费用不好报销,但活动有关费用还得“羊毛出在羊身上”,学校只能造出一笔“糊涂账”。

组织教师活动尤其是大型集体活动,一定要跳出为了活动而活动、为了领导而活动、为了“痕迹”而活动的怪圈,以不耽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前提,以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发展为目的,充分考量学校的活动需求,科学评估活动效能,提高活动效能,增强广大教师的获得感。

首先,举办方要对活动实行效能管理。要对拟办活动实行活动经费预算管理,谁举办谁买单,不给基层学校增加负担,还要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要科学评估拟举办活动的效率、效果、效益以及公平程度,兼顾不同类型学校、各个教师群体的需要,提高活动受众面;设计活动时,一定要先广泛征求学校、教师意见,大部分学校认可的活动可以举办,大部分学校抵触的活动不办也罢;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保证活动的实效性,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果,确保活动仪式感和真实度的高度统一,防止虎头蛇尾、滥竽充数。

其次,错峰安排活动时间,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容侵犯,教师活动的最终受益者是学生。教师参加任何活动,都不能以牺牲教育教学工作、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为代价。科学评估、错峰安排教师参加有关活动,是一个必然选项。当然,如果安排教师休息日参加有关活动,须征得教师同意,并依法予以加班补助。

再次,把活动自主权还给学校。活动校本化,是提高活动效能的最佳选项,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要把更多的活动举办权还给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不妨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相关文件,制定学校可举办活动目录清单,要求学校按照目录清单规范举办师生活动,根据学校需求给予一定技术指导,帮助学校规范举办活动、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展示活动成果。对于广大教师都乐于参与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中心学校再择机组织校际间教师活动

另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给各类教师活动“瘦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依法保护教师有效教学时间,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安静的环境;对各类进校园项目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查,对重复、无效、低效、负效的活动项目说“不”;叫停各种教师只是充当“群众演员”的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须减量提质,方可举办。

总之,举办教师活动要充分考虑学校、教师的诉求,加强活动效能管理,增强活动的性价比、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教师发展、学生受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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