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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淡化论文,不等于不要论文

目前,一年一度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正在全面展开。职称评审中怎么“看”论文,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今年1月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而2015年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指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简言之,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职称评定将淡化论文,这无疑是对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的一次“松绑”。

对此有人认为,在今后的职称评定工作中,论文作为一个参评要素将被舍弃,教学研究活动也毋须那么强求开展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甚至偏见。我们理应厘清模糊认识,正本清源,否则,势必影响教师教研活动的参与意识和群众性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

首先,应当看到,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是对原有“限制性”壁垒的一种突破而非全盘否定。这些文件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就是因为它触到了职称评定的“软肋”。在以往,论文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要件之一,有些地方甚至将论文作为缺一不可的必要条件,有许多工作有业绩的教师只因没论文而被拒之门外。同时,饱受诟病的花钱买论文或找枪手写论文等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原评定机制与体系的不合理性。应该说,这正是需要改革或改进的焦点所在。

其次,从论文的内涵及其作用来看,它是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有效载体。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必要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根据其固有的属性和特点,工作在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虽不是大学教师,但形势的发展和教育所固有的专业性决定了教研活动的不可或缺。

笔者作为一个工作在基层的教育工作者,在这方面有着切身体验:近几年来,在“问题即是课题”的思想指引下,我地广大教师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找问题,个个有课题,形成了教师齐参与“小课题研究活动”的可喜局面。通过活动,教师们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了,在市(县)级或以上刊物发表的体会文章和教研论文也较前增多了。由此可见,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开展群众性教科研活动的结果。

再次,从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来看,撰写论文是教学科研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意见》的最大亮点之一,是做出设置正高级职称的决定。其主要目的之一,应是培养和造就专家学者型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而专家学者型教师本身就与学术研究分不开。从这个意义来认识和理解,对于专业性和业务性都比较突出的教师职业来说,论文理应是其“身边之物”。从某种程度上讲,论文是一个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高低的具体体现,建立和成就专家学者型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是时代的要求。从平民中走出来的当代教育改革家、全国劳动模范魏书生,正是因为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铸就了他不同于一般人的认识和见解。在当代教育改革的大潮中,我们需要这样的“弄潮儿”。

由此说来,淡化论文,突破限制性壁垒,不是说不要论文,只能说是对以往的论文指标政策与现实操作所作出的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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