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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夹寄银行卡,“卡”住的是学生权益

开学在即,不少大学新生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而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的还有跟个人信息相联的银行卡、电话卡。有家长表示,虽然说明是自愿使用,但让人觉得有些不舒服,有点像强制消费。某天津高校回应,这样做主要是便于管理。(7月30日央广网)

笔者认为,大学新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附带收到学校代办的银行卡和电话卡的做法,带有学校的强势思维,是权力的任性。

一方面,大学为大学新生统一代办“两卡”,在多年前就已出现,也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但一些学校显然未从中吸取教训,而是选择继续违规违法。另一方面,在手握学生命运大权的强势学校面前,学生处于弱势地位,一些学校在办学中,总是利用手中的那点权力,把学生当作牟利的工具,不是想着怎样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而总是挖空心思琢磨如何把学生作为“商业资源”加以开发。

早在2011年7月,工信部就发布通知,规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未经用户同意,电信运营商不得在学校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业务宣传资料等。公民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向商业机构提供学生身份信息,涉嫌民事侵权。根据我国2000年起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银行在没有得到学生本人授权,没有看到大学新生本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给大学新生办理银行卡,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高校之所以热衷帮助学生办理“两卡”,与其说是“为了方便管理”,倒不如说看中了新生身上可观的商业价值。高校学生数量大、稳定性强,历来都被银行、通讯运营商视为最重要的潜在客户群体。每年开学前,各家银行、运营商都会向高校发动强烈“攻势”,争抢新生市场。对于学校而言,如此热衷违规地办“两卡”,恐怕背后的原因是利益交换。

尽管大学允许学生自愿选择开通银行卡、手机卡,但学生如果不使用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将无法缴纳学费;而手机卡是图书馆借书、宿舍门禁识别、食堂的必备工具,如果学生购置其他通讯公司手机卡,在一卡式刷卡系统中不能正常刷卡,将会造成工作、学习、生活等诸多不便。这种情况下的学生自愿,其实是被绑架的自愿。

李克强总理说过,“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任性的权力不受监督与约束,完全信马由缰,最终将导致学校权力的错位与师德的异化。为此,相关部门必须负起对学校的监管责任,要压缩学校的权力空间,避免学校各自为政,利用种种先决条件搞权力寻租。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不能对学校的违规、违法行为轻描淡写。

法治和信息安全时代,越俎代疱的“代办”不能再有。新生还没报到,学校利用“特权”,“卡”住学生利益的做法必须予以废止,还高校录取通知书应有的纯净,秉持住大学应有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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