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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孩子而令家长”并非完全不合理

最近,杭州一位家长爆料:他孩子在城西一所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南面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横穿马路的黄线,黄线内禁止学生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学生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12月6日钱江晚报)

“挟孩子而令家长”,杭州某小学的做法并非新鲜事。因为在每位家长心里,孩子是第一位的,家长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任何事上,都要做最好的。因此,凡是涉及孩子学业、成长的事,家长都会说一不二。所以,有些时候,针对一些与家长有关的难以开展的工作,有人就会想到用孩子钳制家长,并且这种办法很是灵验。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所在的农村,村民每年都要向乡政府交提留(这是当时农民交公粮的一种货币化形式),很多村民交得不够及时甚至不愿意交,这时,乡政府便会列出不交提留家长的名单,按户口对应上孩子的姓名,让学校将这些孩子撵回家中,直至家长如数交上才准许孩子返校上课。后来,随着《义务教育法》的普及,学校和村民法律维权意识增强,此类事情才渐渐消弭。

交提留原本是家长与政府之间的事,硬将孩子上学当成筹码,没有任何依据,不仅影响孩子的学习,还会使孩子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绝对是错误的。

但是上述新闻中的小学因家长乱停车,不好管理,将其纳入学生的考核评定范围,完全可以尝试。

第一,家长乱停车与学校和孩子有着直接关联。家长开车守规则,停车按规定,有助于提高孩子上学放学的效率,更可以提升安全系数。不但学校有维护好车辆停放秩序的责任,作为最终和最大受益者的孩子也应有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的义务。

第二,家长和孩子是可以相互教育的。家长的行为对孩子有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家长乱停车,无非是想尽早接到孩子,但这是对规则、秩序的破坏。虽然看似是小事,可对孩子的影响是极坏的,它让孩子形成了为个人利益而蔑视一切规则甚至法律的意识,成为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者。当然,不但家长可以教育、影响孩子,孩子反过来同样可以劝诫甚至教育家长。但孩子缺乏主动反向教育家长的意识,即便教育了也容易被家长忽视。因此,学校采取一定措施唤醒孩子,让孩子发挥其对家长的影响和教育作用,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孩子不但是孤立的学生,更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只让孩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考试书,要从小就培养他们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不仅要让他们懂得自己要遵规则、守秩序,还要让他们知道每个人都要有勇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担当;要让他们知道,守规则,讲秩序要从我做起、从家长做起,从不乱停车做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劝诫家长不乱停车本就是孩子品德修养的应有之义,学校只要不是一票否决,将其作为学生品德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完全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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