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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孩子遗忘车内致死,岂能“自责”了事?

据统计,今年以来,类似“儿童被留车内事件”在全国至少发生了12起,其中至少有5名孩子死亡。如果是因幼儿园教师、司机等疏忽所致,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会被警方带走,并被刑事拘留。但若是父母将孩子遗忘在车内导致幼儿被闷死,基本上就以父母自责了事。

不少人在探究:家人为何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这些粗心大意的家长是否应受到法律处罚?

我想起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桃莉•海顿的《围墙上的薇纳斯》,这本书不是小说,是真实的记录。

书中7岁的薇纳斯,接近自闭,几乎从不开口说话。她被母亲(其实是外祖母)泰瑞的同居男友丹尼虐待——好几个星期睡在没有暖气的浴室里,没有饭吃——除了年长她13岁的弱智“姐姐”旺达(其实是生母)偶尔想起来给她送饭。最后她因昏迷不醒,被送医院抢救。薇纳斯严重冻伤,脚趾全部脱落。住院期间,医生才发现她营养不良,身上到处是持续受虐所累积下来的瘀伤与擦伤,还有5处不同愈合程度的骨折,另有22处已经痊愈的旧骨折,医院因此报警。

因为家访时候的印象,让老师对薇纳斯在家的情形有所怀疑。但薇纳斯平时都穿长袖衣服及长裤,教师又不可以主动去卷起孩子的衣裤查看身体,所以薇纳斯被虐待那么长时间,老师都没有发现,还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这个孩子如此自闭。

在虐待事件被曝光后,政府第一时间介入这个家庭。家里所有的哥哥姐姐——均未成年(除了弱智的旺达),都被送到专门的机构安置。旺达被送到团体之家。薇纳斯被安排到一个非常值得信赖的寄养家庭。而对薇纳斯施虐的丹尼因恶行重大遭到起诉。最关键的是,薇纳斯名义上的母亲(其实是外祖母)泰瑞并没有对孩子施虐,但因为没有阻止丹尼的恶行,也以共犯罪名被起诉。她因此失去了对所有孩子(8个儿女,1个外孙女)的监护权。

我想,大多数国人都能理解丹尼被起诉,但有可能不理解泰瑞被起诉。也许会有很多人同情这个可怜的女人,认为: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没什么文化,又带着8个孩子,多么不容易。男友丹尼对她的孩子施虐,她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她一定是没办法……

但是,美国的舆论不这么想,美国的政府也不这么想。政府在取得证据的第一时间,就介入这个家庭。他们遵循的唯一要义是:孩子的安全与健康成长是最重要的,如果对此疏忽,就是犯罪——哪怕你是孩子的亲生父母。

我赞成这样的定义,非常赞成。

想起黎巴嫩诗人纪伯伦的诗句:

“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世界上所有的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孩子,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他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对孩子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如果疏忽,导致孩子的生命和健康出现重大问题,就是犯罪。

目前,中国家长因为自己的疏忽,比如开篇提到的将孩子遗忘车内导致其丧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民众普遍认可这种情况,并且非常同情这些家长。这听起来很有人情味,但真相是儿童的生命不被很多人尊重,并且不被法律尊重。很大程度上,中国孩子没有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而仅仅被作为“父母的孩子”来对待。

但愿我们国家的每个人都能认识到,每一个孩子,都不仅仅是父母的孩子;但愿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在中国都能得到更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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