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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魔鬼托管班”以市场名义推行体罚式教育

《虎妈猫爸》的热播引发了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再度关注。记者近日获悉,南京出现一家“魔鬼”托管班,把“虎妈”的活都抢了,孩子们动辄被罚蹲马步、打手心、课文抄写100遍。(5月25日南京日报)

现在,不少家长在家庭教育实践中仍然奉行“孩子不打不成人,棍棒底下出好人”的古训。有时,家长觉得光有自己的棍棒教育力度还不够,还要“委托”他人来帮助实施。以上新闻中的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给“魔鬼”托管班去接受老师蹲马步、打手心、罚抄课文、长时间留校的“教育”就是一例。不难看出,托管班老师的这些所谓“魔鬼”训练,实质上就是体罚教育学生。笔者认为,“魔鬼”训练不可取,托管教育需规范。

托管班“魔鬼”训练学生,其实是非人道非教育的。虽然托管班老师说“魔鬼”训练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且和学生及家长有协商,只有学生犯了3次错误以后才予以惩罚,但其实质还是体罚教育学生,是强权和暴力。“魔鬼”托管班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出现所谓的“行为习惯好转”,实际上是因为学生害怕老师“魔鬼”训练的体罚教育方式而逼不得已克制自己的行为,等这种恐惧心理消除以后,往往又会恢复原来的不良行为习惯,导致学生形成双面人格。这与家长带着爱心让孩子认识错误的惩戒教育不可相提并论。

谁给了“魔鬼”托管班老师体罚教育学生的权力?毫无疑问,家长没有权力体罚自己的孩子,家长也没有权力“委托”“魔鬼”托管班的老师体罚教育孩子,“魔鬼”托管班的老师更设有权力体罚教育学生,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但“魔鬼”托管班的老师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育只有以学生精神方面的成长为导向,把握学生犯错误的真正原因,培养学生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对于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学生,特别需要的是采取人性化的个别辅导,而不是体罚教育“魔鬼”托管班的出现,说明矫正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学生,社会还是有较大需求的。学校和家长可以请懂教育学心理学的老师和志愿者来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全程跟踪,进行一对一辅导,万万不可对其进行体罚教育,家长也不可不知不觉成为不合理不合法体罚教育的“帮凶”。

托管教育需要规范管理。“魔鬼”托管班到底算是培训学校还是治疗机构或是其它什么经营部门,其实其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如果“魔鬼”托管班有教育职能,则应适用《民办教育法》的规定,需要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登记。而收费的“魔鬼”托管班,其行为属于经营行为,应具有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如果是其它什么治疗机构,就要有医疗机构的许可,否则就是不合法的。笔者认为,对于与“魔鬼”托管班性质类似的社会托管教育机构,当地教育、工商、医疗、公安等部门要主动介入,规范管理,使其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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