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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双减”政策与竞赛活动同频共振

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当前,社会上依然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竞赛活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的教学秩序。部分家长出于对所谓“输在起跑线”的恐惧与担忧,盲目报班。此类竞赛活动违背了竞赛育人的初衷和本意。对此,笔者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双减政策进一步落实。只有让竞赛活动与“双减”同频共振,遵循教育规律,提升竞赛活动治理效能,才能更好发挥竞赛育人功能。

回归育人本位,让竞赛育人与“双减”同频共振。主办单位应对竞赛活动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竞赛活动的自我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中小学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这与当下的“双减”政策精神同向而行。不久前,云南昭通一所高三的老师,在晚自习间隙,让同学们走出教室去欣赏晚霞,被很多人点赞、羡慕。“老师好浪漫好温馨”“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晚霞。”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是最美的教育,拨动了大家的心弦,也显示了人们对教育改革创新的期盼。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活动,让学科类竞赛“缩水”“瘦身”,有利于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也是回应民众的这种期盼。

遵循教育规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育人环境。一要切断“办赛牟利”利益链。所有学生竞赛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保持公益属性,做到“零收益”,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使竞赛活动更加符合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二要切断“升学”利益链。严格制定并执行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政策。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工作者要深刻理解、贯彻执行“双减”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优化课堂教学流程,优化作业布置,提高教学质量,有序组织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

凝聚治理合力,提升竞赛活动治理效能。严格规范办赛主体,加强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源头治理,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一旦某些机构违规办赛,必须严格查处,直至撤销机构编制或注册资格。要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形成治理合力,构建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良好的教育生态。

总之,《管理办法》的印发有利于竞赛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助力“双减”政策落地生根,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让教育回归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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