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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构建公共艺术课程体系要避免学生陷入“为分而修”的窠臼

近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强调高等学校要坚持育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改革创新,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将艺术纳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加强大学生艺术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的人格。将美育纳入大学课程体系,更凸显了高等教育注重大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养提升的培养目标。

推行学分制管理,从制度设计、课程设置、评价改革等方面为高等教育美育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氛围下,我们有理由对大学美育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但是,学分制管理机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可忽视。

相较于中小学生,大学生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自主学习能力也大大增强,但如果没有科学的规约,课程学习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确实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过,如果学生对艺术课程不感兴趣,艺术教育很可能变成负担。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没有科学的过程性规约,“为分而修”必然会成为部分大学生的“追求”。艺术课是否会沦为“水课”,会不会出现“刷课”的现象,都难以预料。此外,如果不加强过程管理,期末临时抱佛脚就能得分,艺术课程难免会陷入“为分而修”的窠臼,结果虽是皆大欢喜,但美育效果和综合素养提升成效会大打折扣。

要想达到预期目标并保证学习质量和育人成效,兴趣是前提和基础。落实高校艺术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质量保障因素,从源头入手。其中,如何提高大学生对公共艺术的兴趣是关键。高校应结合实际,可以采取个体选修与通识课相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给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尽量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公共艺术素养和个体综合素养提升才会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同时,大学生公共艺术课评价体系也要多样化,比如,将2个学分的成绩评价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评价两部分,从参与程度、选修成效、展示质量等多个角度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此外,还可以将其他与艺术相关的内容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如参加文艺活动、参加校内公共艺术展演等,这样不仅能消除部分特殊学生手不能弹、脚不能跳的尴尬,还能让每个学生都找到适合的渠道与载体,最终获得满意的学分。从长远来看,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不能仅靠一门课程,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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