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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部门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停下降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以下是集中采购物资的管理方法,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物资设备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充分发挥综合优势,达到确保供应,确保质量,下降成本,防止腐化的目的,这些措施是制定。

  第二条集中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正,透明的原则。

  (2)平等注重管理和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项工程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二章集中采购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管理机构

  物资和设备的集中采购施行统一管理,分成公司运转和下属项目两个层次。二级集中采购小组共同为公司各级采购人员提供服务,公司与每个项目建立相应的集中采购管理组织,二级集中采购组织采用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操作程序,建立了统一的采购管理体系。物料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秘书,公司首席经济师

  组职工:预算和合同部主管,材料和设备部主管,财务部主管,技术质量部主管,中央实验室主管,项目首席经济学家和材料设计部主管。

  监督:公司监督审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集中采购管理职责

  (一)公司物设部集中采购材料和设备的义务

  1.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社会制度;

  2.推动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和物资设备专业队伍的建设;

  3.负责公司物料和设备集中采购的总体规划,部署和统计

  4.负责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组织协调公司各个地区的集中采购;

  5.监督每个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工作;

  6.负责公司与战略性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事务的谈判;

  7.建立和管理公司的投标评估专家数据库。

  8.按照局的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和设备的集中采购计划;

  9,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并组织局委托的集中采购;

  10,与局合作,建立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1.负责公司物料和设备供应商的收集,分类和评估;

  12.对公司集中采购材料和设备的统计分析和定期报告。

  (2)项目经理部物资装备部的集中采购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对物资设备的集中采购管理;

  2.根据该项目的生产计划,起草并报告材料和设备的集中采购管理计划;

  3,负责本项目物料,设备集中采购的数据统计,并及时上报;

  4.负责本项目物资和设备供应商的收集,整理和评估,并及时报告;

  5.参与局,由公司组织的材料和设备的集中采购。

  第三章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

  第六条物资和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可以在中国交建或局二级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二级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如下:

  (1)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关键项目的物资采购提供招标服务,主要适用于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的项目的大宗物料集中采购。

  (2)除了在中国交建材料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招标和采购外,局的材料和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适用于具有集中招标和采购条件的材料和设备的招标和采购。

  第七条如果需要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投标每个项目,则应首先报告采购计划,并且公司的财产设计部门应按照中国交建的管理要求进行审批。招标采购。

  第四章集中采购管理

  第八条招标基本要求

  (一)招标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各个项目的材料和设备的招标和采购。

  2.必须为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公司的每个项目采购材料和设备。

  (一)单项材料和设备合同的估计价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2)单项合同的估计价格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但材料和设备属于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范围。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批准后不得进行招标。

  (1)必须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二)买家可以依法自行修筑,生产或者提供的;

  (三)持有人甲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4)有必要向原中标者购买,否则会影响构造或功用上的支持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别情况。

  (2)每个项目应在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物资设备的集中采购,同时鼓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和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物料(设备)。公司会根据每年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的上一年的集中采购情况调整材料(设备)集中采购目录(有关材料和设备的集中采购目录,请参考附件2)。

  (3)材料设备招标方式分成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投标人通过中国交建物货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未指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加入招标。

  2.招标是指招标人向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承担招标材料供应以及中国交建物料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并在邀请函的形式。

  3.每个项目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2016年公开招标采购金额不得少于项目招标采购总额的10%,公开招标采购比重将逐年扩展。

  4.在以下情况之一中,可以使用出价邀请:

  (1)技术繁杂,有特别要求或自然环境闲置,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公司或所有人要求使用邀请竞标;

  (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4)不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

  第九条公司赞同集团的物资和设备供应企业以集中采购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中标机遇。

  第十条公司将在每月的10号前通过信息平台上个月集中采购的统计数据,局将在信息平台上定期上报每个公司的集中采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材料和设备的集中采购)。

  第十一条公司的评标专家数据库是由具有较高的学说程度和在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学,材料,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方面具有充沛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人材数据库(每个项目不需要建立一个公司级(投标评估专家库)。

  第十二条公司的评标专家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工作最少五年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衔;

  (2)能够认真,公正,诚实,诚实地履行评标职责,身体健康;

  (3)熟识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公司评标专家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

  (1)投标评估专家主要来自公司内部,并由部门举荐和公司组织选择共同决定(有关公司的投标评估专家推荐表,请参见附录3)。

  (2)公司对招投标专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招投标专家的专业水准和工作纪律,并根据需要合适增加或调整招投标专家。

  第五章集中采购流程

  第十四条每个项目应通过局物资配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在每年的12月25日之前完成下一年的集中采购计划报告,并在每个25日之前完成下个月的集中采购计划报告。月(有关年度集中采购计划,请参考附件41),(有关每月集中采购计划,请参见附件42)。

  第十五条制定集中采购计划。公司根据集中采购计划,在同一地区,相近合同种类的采购时间收集物料和设备,并制定集中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集中招标采购物资设备时,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必须同时张贴在中国交建和局两级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次。工作日。

  第十七条设置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中国交建或公司评标专家数据库遴选的专家和公司引荐的专家或代表组成。应根据评标组的组成来指定组长。评标组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个。奇数。评标专家的选择一般采用随机选择,在特别情况下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应尽可能不选或少选业主和项目监理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在集中采购和物资设备采购信息平台上回答招标人提出的疑问。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书的收取,管理和返还。

  第二十条 开标。公司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和范围组织开标。

  第二十一条投标评估投标评估是指按照规定的投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和分析,并从中选择最佳投标供应商的过程。评标小组的成员名册严格保密。

  第二十二条获奖

  (1)招标时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并按照综合成本低于,盈利最大化的原则,确定价格与付款条件。

  (2)确定中标结果后,应在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宣传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将当即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废止投标书,拒绝所有投标书并重新招标

  (1)废标:废标是指评标组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撤除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不再核查招标文件的决定,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与投标勾结,使用贿赂中标或使用其他欺诈伎俩进行投标;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显著低于市场价格或者设定基准价格时显著低于基准价格;

  3.投标供应商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拒绝澄清,解释或补充招标文件;

  4.未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2)拒绝所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时有发生以下情况时,拒绝所有投标:

  1.评标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严重不一致;

  2.拒绝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造成少于3个投标供应商,并且投标显然缺少竞争。

  (3)重新招标。招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五条签订合同

  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每个项目应尽快完成合同谈判并订立书面合同,如果项目经理部门在合同上签字,且价格大于中标价格价格,必须在签署前向公司解释缘故并赢得批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评估

  合同履行后,项目经理部门(用户)应根据公司的“供应商评估管理措施”(单独发布)评估供应商的合同绩效。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物设部共同监理和法律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报告检查结果。

  (一)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二)是否按照规范的招标程序进行招标采购;

  (三)评标人员是否严格严守工作纪律和履行职责;

  (四)是否存在合谋,黑匣子经营,虚假招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招标过程中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司财产设计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原《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海无实发(2015)170号)无效。

  物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1条

  为了增加公司的综合效用,应根据局和公司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这些措施。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与局,公司直接签约或者经公司授权进行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材料的集中采购范围:建筑物钢材,货品混凝土,水泥,原木(包括模版),电线,配电箱和临时设备以及活动板房。

  第四条集中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减低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资金协调,风险分担,最佳使用方式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签署“集中采购委托书”,局或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将协调采购并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分配。由公司授权采购项目部门大宗物资,需要将材料采购合同报告给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进行记录。

  第六条组织

  为了确保公司集中采购的物料如愿进行,公司建立了集中物料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室坐落公司的材料和设备部门。公司的二级单位材料和设备部门是集中采购中心的授权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

  1.实施局和公司的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及相关管理方法;

  (二)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的有关文件,规定,方法和实施细则;

  3.收集上报公司下属每个区域的次级单位的项目概略和材料需求总体计划,采购计划以及材料需求配额申请表;

  4.接入并参与公司的集中材料采购以及公司项目的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的物料集中采购和供应商选择过程;

  5,建立公司物料集中采购计划分类帐,物料集中录入分类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负责公司的集中物料采购供应商和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项目局集中采购物料的分配和验收,交付确认;

  6.根据项目的每月工程量和还款计划,发出“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5),与财政配合进行资金扣除;

  7.授权该地区的二级单位代表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散装物料。

  第三条法律合同部的职责

  参与公司审查材料采购合同,并及时就材料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登载法律观点。

  第4条商务部duties

  提供集中采购中心申报的项目物资采购配额,并评估参与集中采购的项目的成本风险。

  第五条纪检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1.监督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的采购招标(谈判)工作;

  2.监督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的工作流程和个人工作行为是否侵害公司利益,是否违反国家法规,法律和相关公司社会制度。

  第六条财政部的职责

  1.建立公司物料集中采购的付款帐户,集中采购资金的使用帐户,并停靠局的中央采购中心;

  2. 对公司集采中心宣告的项目“材料集中采购配额申请表”将获得审查;

  3.负责审查和扣除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发布的“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

  4.处置公司的物资收集款的支付和项目物资收集款的扣除。

  第七条项目部的职责

  1.根据项目建设合同的内容和建设预算,编制《材料集中采购定额申请表》(表6),《材料总需求计划》(表7)和采购计划材料集体采购(表6)

  8)集中钢材采购申请报告(表9);

  (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集体采购材料的验收,并出具收据验证;

  3.检查并确认集中采购验收单和分配清单,并建立集中采购物料分类帐;

  4.对集中采购材料和供应商服务质量的反馈;

  5.负责每季度准备和提交“材料供应商绩效评估表”,以评估集中采购供应商(表13)。

  6,根据已完成的项目量和月份项目资金,接受并确认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下发的“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按百分比编制集中采购资金支付批准书,并承担预付款项的财务费用。材料。

  第三章采购,计价方法,结算和转帐程序

  第一条物料集中采购计划的管理

  1.计划总配额申请表

  项目开始前15天,准备“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材料集中采购总体计划配额申请表”,该表将由项目经理,公司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和公司总会计签名。和总经理。集中采购中心,协调采购。

  2.总需求计划

  在项目开始前15天,已准备好“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材料集中采购总需求计划表”,该计划已由项目商贸经理审核并获得项目经理后报公司集采中心的批准。

  3.物料集中采购申请报告

  在项目开始前15天,应准备“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材料集中采购申请报告”,其中包括:项目概述,项目付款和付款方式,所收集项目材料的还款计划以及项目总需求,品牌和首次进入时间要求

  4.采购计划

  “中建七局X公司物资集采采购申请表”(设计变更增量必须最少提前3天)报公司集采中心在审查后提前7天实施。9米定尺以外的材料或有特别要求的材料必须报告20提前几天。

  5.集中采购计划的业务流程:

  项目部准备“总计划额度申请表”,“总体需求计划”,“物料集中采购申请报告”,“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area二级单位材设部→公司集采中心(由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和负责人确定)从局的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方购买。

  项目部不允许直接向供应商或局集采中心报告采购计划,供应商只有在收到集中采购中心的采购指示后才能安排供应。

  第二条供应商选择

  1.根据公司项目报告的《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材料集中采购申请报告》,公司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和负责人签署观点(局或公司集中采购);

  2.由局集采中心purchasing,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及时与局集采中心进行沟通,并将由共同参与局集采中心组织的采购(讨论)投标和供应商选择过程告诉项目经理;

  3.对于在企业一级实施的集中采购,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起草招标文件,邀请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加入招标(讨论),进行招标文件审查,组织招标评估;根据评委的评估结果报分管leader编写投标评估报告,以在批准后组织合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起草集中采购合同;组织合同审查。

  批准后, 4.采购合同评审后报公司负责领导,由中央采购中心签署,合同(协商)已签署并报告给财务部务合约部记录。

  第三条计价方法

  〈一〉 由局集中采购中心购买和提供的材料使用以下定价方法

  1.采购单价:局集采中心通过招标(邀请)招标与供应商协商的采购价格为信贷销售期内一个月的现金价格;

  2.结算价格:局集采中心根据购买单价+运输和杂费与该地区的每个公司结算。通过承兑汇票付款时,付款单位应负责承兑贴息款;

  3,管理费:局集采中心对二级单位提供采购服务收取10元/吨的管理费,该费用在每个季度初根据上一季度的总供应量确定;

  4.占用资金:如果每批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30天内自动付款,则不计算占用资金;如果付款是在货物到达建筑工地后的90天内支付的,则从第31天起,费率为0.6‰/资金占用费每天计算;如果在90天内仍未付款,则资金将按1‰/天计算;如果在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20天未按批次付款,则中央采购中心将根据“集中采购委托书”“集采资金强制划扣通知”发出声明(包括货物付款,资产占用费用,管理费和承兑贴息费用),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局局长核定,并由局的资金清算中心对次级部门进行强制扣减。<二>由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提供并采用以下定价方法

  1.采购单价:公司的中央采购中心通过招标(邀请)招标,议决招标,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是信用期内一个月的现金价格。支付承兑汇票,商贸汇票等项目的有关财务费用,由每个项目承担;

  2,结算价: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以现金价结算,现金支付项目时,以现金价结算;当项目为承兑支付时,该项目将由承兑贴息款承担;

  3,项目承担递延付款费用。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供应商和项目财务计算直接计入项目费用;

  第四条集中采购结算管理

  (1)验收

  1.项目部应指定专门收料员负责对所收集材料的检查和验收,指定检查员的联系方式和墨迹应在“集中采购委托书”上签名;

  2.收集的物料到达卸货地点后,项目物料主管应遵从合同规定的质量。

  根据数量要求,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测试人员在第一时间对数量和抽样测试进行验证,并得到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并向工程师发出“中建七局四公司物资集源收货单”。供应商。材料收集者和材料监督者应在收据上签名以确认钢材制造商,标准,数量,外观质量和交货时间等。

  3.钢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测试部门的检查,并可以发布检查报告。未经检查或状况不明的使用导致的所有损失将由项目部门承担。已进入现场超过5天且项目部门未组织检查或质量状况不明确的钢材将被视为项目引致的损失。合格。

  4.必须严格按照“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和“钢筋混凝土@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和接受。项目部应准备电子秤和游标卡尺等必要的验收工具。

  5.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尽快组织检查和验收,不得无端耽搁卸货时间。

  (2)会计学

  1.局或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与供应商结算,根据项目部签发的收据和采购合同(或谈判协商)的有关价格结算条文,编制集中采购验收单和分配清单,以及供应商检查;

  2.局或公司物资收集中心将与供应商核实在同一天将收集验收和分配指令转交到相应的收集公司或项目;

  3.项目收到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的集中采购验收表和分配表后,应在7天内完成验证,签名和确认并将其发送到至公司集采中心。未提交的项目到指定的时间内向公司集采中心接受集中采购,分配清单将根据集中采购采购计划的供应延迟时间而延迟。

  4.局或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收到已签署的集中采购收货单和转移单后,将通知供应商开具供应发票。

  5.根据需要,与供应商局物资集采中心金融和项目核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附件3-1中显示了物料集中采购的结算业务流程1(按局集中采购):

  物料集中采购(公司集中采购)的结算业务流程2,请参见附件3-2:

  (3)回收物资回收流程

  详见附件4

  第四章现场积压物料的分配管理

  第一条,各项目部门应分配由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因工程变更或其他缘故积压的大宗物资上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以帮助分配。

  第二条严格明令禁止项目部门暗中销售积压的,积压的材料,必须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材料浪费。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

  第一条访问

  经过市场调查, 公司集采中心将与第二级单位的材料设计负责人一同检查供应商,填写供应商检查报告和“供应商批准表”,然后输入“中建七局X公司合格材料”经集中采购中心供应商清单负责人批准。散装物料的集中采购必须由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招标(协商)决定。

  第二条评估

  1.在每个集中采购项目中,每个季度都要对中标供应商输入的材料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填写“材料供应商绩效评估表”,并进行评估向公司报告

  采中心。局集采中心suppliers由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收集,评估,汇总和报告。

  2.公司集采中心根据每个集中采购项目填写的“材料供应商绩效评估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全盘审查,并填写“供应商年度评估表”。不合格的供应商将马上从合格供应商列表中删减,并通知公司所有单位。合格的供应商将自动转移到下一期合格材料供应商列表中继续合作。

  3.公司集采中心建立并保留公司的集中采购材料供应商文件。

  第六章附则

  1.如果在此方法未包含的所有单元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或更好的提议,请及时书面通知公司的收款中心以进一步改良。

  2.该方法由公司的集中采购中心解释,将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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