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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

广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

经济适用房(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广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

1、登记满5年,方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市交易。

2、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3、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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