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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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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场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场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柜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大厦号的柜台出租给乙方做为美甲柜台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12个月。

二、本柜台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缴纳。每月月初/每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租金。

三、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返还乙方乙方中途停止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柜台;不得改变柜台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柜台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一、预付款

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应付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二、甲方责仟

1)负责设计,提供服装图纸

2)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装设计

3)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货品

4)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2)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

3)乙方不能仿照甲方货物做衣服

4)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一定的货品预付款

5)乙方不得故意损坏商品

四、结算方式

1)甲方要求必须款到发货,先支付相应的货品预付款,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2) 货品全部到达后,需在七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号码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还率内调货,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六、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货品总额的10%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址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货品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购买后,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经营其服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消失。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 盖章后方始生效。

户名:张三 帐号:XXXX 开户行:xx建设银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年 月______日

商场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写: );由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2.摊位需要的水、电、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甲方负责联系商场安装维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上述设备除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外,其它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及政府部门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费、卫生费等管理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支付乙方搬迁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

4、.若租赁期内遇政府强制拆迁或商场歇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商场合同 篇4

1.开展普法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知识,培训商场合同员、采购员及营业部门主任。

2.制定合同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及管理制度。

3.为本商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咨询。

4.负责发放“法人委托书”、“法人委托证明信”及采购员进货手册。

5.对商场各部门所签约的合同文本、客户档案、合同传递手续、电报电话记录、原签合同协商单进行归档保管,每月5日前将商场各部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

6.协助商场各部门做好货款结算工作,审査拒付货款理由是否成立。

7.对商场各部门合同执行情况,每月进行定期检査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考核商场各部门签约履约情况,每季对采购员所进商品的适销率情况进行汇总、考核、评比。

9.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纠纷。

10.组织全场开展“重合同、守信誉”活动。

11.负责对被招商厂家的进场资格进行审査,建立招商厂家档案。

1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招商厂家的`商品质量、经营品种、物价、商标等进行检查。

13.每月5日前汇总商场招商企业月报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商场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每页加盖骑缝印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 ”房产作为商业经营用途,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产基本状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国 省 市 路 房产出租给乙方做为商业用途使用。

该租赁房产系商业用房,所在地块属宗地号为 范围。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商场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 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二层约 平方米、地面三层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房产)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具体结构、数据以所附平面图尺寸为准,面积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2.租赁房产配套设施、设备及完整的房产技术条件:

(1)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详见附件二招牌、广告位置图),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

(2)租赁房产附属设施和设备包括:中央空调、供电系统、消防设施、通讯系统、平板电梯、货梯、公共卫生间等,详见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设备、设施清单》和《公共设备、设施清单》。

(3)甲方提供本楼宇地面的小车停车位(约 辆)和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约 平方米供乙方经营使用(见附件四停车位方位示意图),同时甲方须将本楼地下停车场给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进驻甲方房产前,甲方必须交付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详见附件五要求)。

二、 租赁期限及房产交付:

1. 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租赁期,共 个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为乙方装修租赁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提前进场施工,乙方无需承担租赁期之前提前进场施工期间的租金,但在此期间乙方施工实耗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装修租赁期内的装修施工由于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因装修施工受阻的时间,应相应顺延装修租赁期和租期。

2.租赁房产交付: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满足如下条件房产:

(1)甲方的出租权相关证明合法有效;

(2)租赁房产通过消防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设施及相关配套齐全;

(5)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

(6)租赁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赁房产交付时应签署《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

未有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或交接、确认单上乙方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签署保留意见的,均视为甲方未交付租赁房产。乙方任何行为包括进场装修均不得被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租赁房产。甲方交付的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

三、 租赁房产的租金、水电、空调、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1.本合同所定义的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该租赁物范围的房租、租赁税金、租赁房产内外墙等广告位使用费、附属设备设施使用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物业管理费(大楼、场地、设备、安保、卫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车场使用费等费用。商场内部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2、计租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

3.租金: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房产在装修租赁期间免收租金。装修租赁期后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整,装修租赁期结束后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具体支付如下(以下金额单位均为币种:人民币):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估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的租金以按该租赁物的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算据实调整为准。

本条所列租金已考虑到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提供给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产技术投资和其他所有应由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除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的专项收费规定外,甲方将不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确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水、电费:甲方负责为乙方租赁房产申请并设立独立水、电计量表,并在乙方开业前办理完过户手续。乙方水、电须独立开户,费用由乙方直接与供电局和自来水厂结算。

5.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的电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全新的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设备调试合格后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部分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提供以上设备设施相应的资料,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用电部分直接计入乙方的独立电表。

6.安全和维护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范围内的保安、保洁、自购设备设施的维护、消防安全、财产保险及顾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工作。

7.物业管理费:租金中含有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应就物业服务内容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费用。甲方指定或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甲方应就该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由甲方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 付款、结算方式

1.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先向甲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币 万元;甲方按时合格交付租赁房产和附属场地、附属设施、设备后,乙方再付 万元人民币定金。乙方入驻后,人民币 万的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前2个月开始作为当月租金进行抵扣,结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完租赁房产移交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每个月缴纳一次,甲方应于每月12日前提供当月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未收到甲方租赁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遇节假日则向后作相应顺延。

3.乙方将租金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汇往甲方下列帐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4.甲方如变更付款帐号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帐号变更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关于房屋租赁发票的规定,则甲方应提供符合当时新规定的房屋租赁发票。因甲方提供的租赁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或由乙方选择从当期及今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

五、 租赁房屋的转、分租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不高于50%)分租或转租予第三方以便乙方进行复合式经营,如餐饮、休闲娱乐或其它商业用途等,乙方在承租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乙方应将超出比例的分租情况向甲方进行备案,在高于50%的转、分租比列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拒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备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甲方已同意。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改变房产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管是乙方乙方分租的客户必须配合大楼的各项管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和乙方分租的任何客户直接发生在乙方租赁范围内任何租赁业务上的经济往来关系。

2、乙方自该门店开业之日起算满 年后,根据自行经营状况,决定终止该租赁门店的经营;乙方也可联系第三方接收该租赁门店,在确保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条款情况下,甲方应给予认可。

六、 合同期满续租约定

1.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要求续租的,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在重新组织招标文本中,必须将以下条款做为招投标条件:

(1)、原租赁商家补偿条款:①、装修补偿:按乙方装修原值的40%计算;②、设备补偿按乙方投入设备总造价的40%补偿。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即承租人)注册资本必须是原租赁商家注册资本的5倍以上注册资本。例:原租赁商家注册资本在叁仟万元,新承租人注册资本必须是1亿5仟万。原租赁商家无需增加注册资本。

(3)、中标后补偿款的支付:中标商家需要在其中标之日起7日内将本条第(1)款之补偿款支付给原有商家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

若甲方未组织招投标或未有其他商家中标,则视为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条件等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前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续租的权利。

以上条款甲方若未能执行,应视为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成造成的损失。

2.本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不再续签合同之日起40天内,甲方应按当时房产的实际状态收回,除乙方获得本条第1款补偿外,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自购的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以上40天不计算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物品。乙方已书面通知甲方接收房产,甲方拒绝接收的,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房之日起,视为乙方已交还房屋。

七、 店招、寄包柜和广告

1.店招:商场正主立面挂乙方的招牌,位置由甲方提供。

2.寄包柜: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大门两侧(或一层公共通道)位置用于摆放寄包柜以方便顾客购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七附图)。

3.场外铺设广告杆:甲方同意乙方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场外可铺设广告杆,以做乙方店招或商品广告之用。

4.甲方同意乙方在房产租赁范围内的附属通道、楼梯、设施和租赁房产内外墙设立广告牌(不能影响建筑外立面结构及外装修,以免影响大厦整体效果,甲方不收乙方使用区域内费用,但设立广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场地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装饰布置业务。乙方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可自行安排设计和租赁,甲方不得干涉。

5.以上相关费用已含在租金中。

八、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完全拥有租赁房产的合法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八),保证乙方租赁期内,在使用权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对房产有绝对的使用权。保证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停车位、附属设施和设备等不存在与其他业主相邻权及相关共有权方面的纠纷。

2.甲方交付时保证租赁房产抵押状况为:

(1)无抵押;

(2)已设定抵押,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办理并完成有关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因合同登记备案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对房产土建结构及其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投资的在乙方租赁区内的电梯、货梯、空调、消防设施等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交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须提供相关设备厂商的详细资料及免费(或已付费)设备维保合同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进场经营、设计、装修(含二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文件。

6.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五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政府或行业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中断,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24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修复。

7.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合同约定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更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乙方被追诉或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摆放场地(以上场地的租赁费用已含在租金中)等应确保符合乙方正常使用要求,并经有关职能部门设计审批,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9.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及时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1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附属设施、设备经确认继续使用将可能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或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耗、损坏和折旧期满的,甲方应及时予以出资更新。

12.由于甲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和附属设施、设备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甲方或甲方雇员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客户等)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租赁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让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并同意继续履行双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4.甲方保证不将乙方承租房产同幢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类似的同业竟争对手进行商业用途,同时保证不自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九、乙方的保证及责任

1.乙方保证其商业经营的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乙方经营所需向政府或税务部门交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房产及公共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保证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否则应负责修复。但因甲方原因或设备本身质量及自然损耗、折旧原因除外。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发生事故影响到其他租户的经营并造成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6.租赁范围内的场地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7.乙方如有需要利用租赁房产大楼的相邻公共场所、场地、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应事先知会甲方,并以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为前提。

8.乙方可按其标准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装修布局,不得改变租赁房产结构,乙方的内部装修、改造及广告、店标设置应提前将方案交甲方进行备案,甲方在收到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甲方不得无故拒绝该方案,除非能提供合理依据证明该方案将危及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水泵、供水、供电、防水、通讯系统的正常运作。如甲方收到该方案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则视为甲方已同意此方案。若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需改变房产基本结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十、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基于承租本房产对于乙方经营的必要性及基于对甲方的信赖,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后租赁房产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产租赁合同或以实际行动拒绝交付房产,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的,应向乙方支付以壹年租赁费用为标准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意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未在 年 月 日前完整合格交付租赁房产,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日的租金,同时相应顺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若在 年 月 日仍未能完整交付租赁房产,则除按 万租金减免外,每延迟一天相应增加乙方一天的免租期,同时相应顺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另行支付乙方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或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乙方有权取回所有的设备、设施及要求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金。以上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及责任致使租赁房产及附属场地、附属设施、设备等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免除乙方在受影响期间的租金及补偿乙方经济损失(损失无法计算的则按日租赁费用的10倍计算),如连续超过20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并要求甲方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须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本租赁房产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直至甲方处理完毕相应事宜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为止。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应根据实际所欠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罚息支付滞纳金。乙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期限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不承担迟延缴纳违约责任。经甲方正式出函催收后,乙方无故拖欠租金单次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租赁房产交付前与后除本条(5)款及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外,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当年12个月租赁费用的经济损失。

(3)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乙方应将租赁房产和附属设施等交还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若乙方拒不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修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超出分租比例将租赁房产转租、出借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当于12个月租赁费用的经济损失。

(5)若乙方(租赁当店)经营满一年后(从开业之日起算)出现连续3个月经营亏损,并且认为继续经营下去仍不能扭亏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合同,取回保证金及自购的所有设备及商品,结算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已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十一、通知及送达:

任何一方就合同相关事宜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等函件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若以人手传送,则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指定收件人: 确定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指定收件人: 确定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合同提前终止

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或重建至交付状态,在房产修复装修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待房产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费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且非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的政府强制行为发生,致使房产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在此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其它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房产、改变房屋用途、禁止进入、房屋或土地征用或批租等的通知。在租赁期内,除非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其它人为的、行政的决定为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批租事件发生,则甲方应自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将该通知传递乙方,同时以尽量保全乙方在此经营为原则,协同乙方共同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磋商,争取因动迁、批租、市政或征用引起的任何对乙方经营装修、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补偿,以上所得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甲、乙双方特此同意并承诺,如果因一方未履行义务,而导致或造成任何其它方产生经济损失、损害或伤害,致使遭损方针对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赔、求偿、要求支付费用或承担法律责任,则责任方应对另一方予以全额补偿。但另一方同时承诺,对遭损方针对其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另一方都将积极应对,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责任方有权对超出合理、合法赔偿的部分予以拒绝。

2.共同承诺:甲、乙双方确认并承诺,其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证照均合法有效。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别是租金条款)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附件、附图、附表、交接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及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即为生效。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对于甲乙双方所签属的该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和歧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场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场地(柜台)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合同所约定的经营方式为按甲方统一部署、统一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在甲方统一管理下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营,由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公共设施和能源的使用权,乙方提供商品及销售服务、经营人员、设备设施,甲方按乙方的销售额收取相关场地(柜台)使用费用,乙方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第一章:经营方式及经营项目

一、乙方经营场地位于购物中心 层 号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位置如附件平面图所示。

二、乙方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 品牌, 商品。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如因乙方经营品种不齐影响销售业绩或专柜形象,经甲方要求乙方仍不补货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三、场地(柜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全部欠款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该保证金)。

五、乙方每月销售目标不低于:(单位:万元)

原:若乙方累计3个月达不到销售目标或累计三个月销售处于该品类的末三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面积或位置进行调整直至清退。

修改后: 若乙方累计3个月达不到销售目标或累计三个月销售处于该品类的末三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经营的品牌项目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两个内仍达不到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面积或位置进行调整直至清退。

第二章:结算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从乙方专柜每月实际销售额中收取 %作为场地(柜台)使用费。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经营用品,如销售小票、价格牌、特价车、广告牌等,按乙方领用数量另行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各种款项均可从乙方当月销售款中先行扣除或结款时以乙方现金或支票交纳。

二、甲方以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销售货款,各付各税。如因税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结算时间:每月结算 次,每月 为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结算上一期的销售货款。

三、顾客使用信用卡消费产生的销售额,该手续费(按照当时银行标准收取)由乙方承担,甲方于每个结算期结算时在乙方销售额中扣除。

四、乙方经营场地内之自备设施需甲方维修时,其费用由乙方按甲方标准事先支付。

五、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水电周转金,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约,并已缴清一切应缴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水电周转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场地(柜台)配备独立水、电表,乙方租赁期间内所使用水电,按表计量实际使用量收取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按国家供水、供电标准执行,另乙方需分摊供电损耗费。乙方当月使用的水电费在下月第一期的销售货款中扣除。

六、乙方营业额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下一期结算货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补足。逾期每天须支付月综合服务费金额2%的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两个月不补足应缴费用,则视乙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并立即收回店铺的经营权,乙方不得表异议。

第三章: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的日常管理及正常经营的条件。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经营场地甲方均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若因经营场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2. 甲方负责保持商业中心之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良好及与其有关的维修保养,并办理相应保险。

3. 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乙方单独的宣传推广方案需报甲方审批。

4. 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5. 甲方拥有重新命名该商业中心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且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6. 甲方负责提供 KW电源负荷给乙方使用,保证整个商场正常用水用电(如属上级主管部门因需而停水、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

7. 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收工商、税费等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 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设备维护、检修和消防、环保工作。

10。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理念、形象、模式和流程制定全体经营者均应遵守的制度、规范和流程,乙方应予遵守。但如所公布执行的规章制度等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1。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商铺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商铺由于水、电和煤气供应上的故障、泄漏、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商品及资信管理

(1)价格管理:乙方在第一章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和物价管理,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备案,经甲方营运负责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经营的同一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地区同一商品及专柜商品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之经营范围确保专柜货源充足,商品新颖,优先供应紧俏商品和新商品。

(2)新品管理:乙方增加新品种应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经营中,甲方如因商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专柜之间经营品种出现冲突或发生纠纷时,争议各方应接受甲方的协调或甲方主持的调解。

(3)质量管理:乙方商品的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若有违反,经国家技术监督、工商等政府部门查实,乙方除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外,甲方有权按该假冒伪劣商品零售总值的二倍至五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本合同及追究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引起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投诉、索赔、诉讼等事宜,乙方有责任解决争议,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商誉,乙方除承担因上述事宜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为此所遭受到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按引起争议商品价格的二倍至五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品牌管理:乙方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当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商铺进行清退,并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所有保证金,乙方不得表异议。

(5)乙方应保证所有在甲方销售的商品不会侵犯任何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并自行承担因上述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侵权行为所涉商品价值二倍至五倍的违约金。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企业和商品的以下证照、单据和证明文件,若因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效、失效或假冒,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国内企业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国外企业需提供中国政府的有效开业登记证明;

2、企业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表或年检证明;

乙方应提供的商品资信文件有:

1、商品的注册商标证及质量检验证、执行标准;

2、代理商需持有的有效代理资格证明或授权代理的协议;

3、进口产品需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卫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文件;

4、如乙方以自身名义经销,应以本合同项下联营场地为营业地注册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

(7)乙方应为存放在甲方场地内的商品自费办理保险。

2. 营业管理

(1)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导购人员管理服务费、中央空调费、公共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0元/平方米,即乙方每月应缴的综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

(2)乙方缴交综合服务费的方式为:在当月结算的第一期销售货款中扣除,如乙方销售货款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下一期结算货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补足。逾期每天须支付月综合服务费金额2%的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两个月不补足应缴费用,则视乙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并立即收回店铺的经营权,乙方不得表异议。如综合服务费日后因物价的原因调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将有权视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乙方委派专柜导购人员 名,所派人员名单须报甲方备案,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所派导购人员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乙方保证按《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用工手续,按时支付导购人员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人员引起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与所派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提交一份原件供甲方备查。甲方有权协助政府劳动部门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减乙方拖欠所属导购人员的劳动报酬等费用,不另行书面催告,乙方对此需予以承认。专柜导购人员营业时须穿甲方统一员工制服,配戴甲方统一工牌,并办理甲方工牌方得进出甲方商场,非专柜营业员不得参与现场销售活动;乙方所派人员离职时需先交还工牌。

(4)除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必须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9:00时至晚上22:00时在商铺内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导购人员,因乙方导购人员给甲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任何人员如有损坏甲方财物、装潢、设备等行为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导购人员在没有得到甲方批准而在商场营业时间内擅自空岗,无法营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

(5)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募本商场内其他经营者派驻的导购人员,影响各方关系。乙方如有违反,按每人每次人民币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按乙方派驻人数一次性收取如下费用:

员工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5元/人,工作证押金人民币20元/人(可退),上述费用由乙方入场前一次性缴纳,押金凭收据按商场规定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后退还。如有遗失,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缴纳补办费,每个100元。如乙方的离职人员离职时不交回员工证,押金不能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7)除甲乙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或进行装修调整,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须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促销广告、宣传品的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同一地区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须在甲方场地同时进行。甲方组织的整体促销活动,乙方要配合参加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承担的折扣率双方另行协商。

(9)乙方应接受甲方发行之顾客贵宾卡,并承担折让部分。

(10)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严禁乙方人员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若有违反,乙方应按其所收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款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应予以补足。以上情况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两次以上,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负违约责任。

(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财物对外担保。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由乙方乙方的名义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具体操作为: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将写有收款金额的小票给消费者到甲方统一设置的收银台交款,甲方将已收款的凭证交给消费者到乙方换取发票,乙方必须将甲方的已收款凭证交回给甲方以核算乙方的销售款)。

(12)商场中央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依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加时空调费、服务费另计。

(13)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以转租、转包或转让等形式擅自转给他人使用。

(14)乙方只能在经营场地内经营,若擅自扩大营业面积,应按超出面积每月人民币50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装修及相关管理

(1)甲方初定将于 年 月 日通知乙方进场(交铺),最终准确的通知乙方进场(交铺)时间,以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内所示时间为准,《进场通知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送达。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3天内应到甲方处办理进场手续,领取有关的装修资料。逾期未办,甲方将按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元作违约金。

(2)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综合管理费装修期供乙方进行对该商铺的自费装修,装修期限则按照甲方所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元作违约金。

(3)乙方必须于甲方所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所规定的装修期限内完成该商铺的装修,在装修期满的次日视为乙方的开业日,乙方必须在开业日前开业经营。逾期未能开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及一切所交费用。如因甲方工程及场地验收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办理开业所需的证件,而影响乙方开业,则按顺延开业日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延迟交铺,则租期按实际交付的时间顺延。

(5)为协调商场整体布局,乙方任何涉及专柜装修及增加陈列道具的行为都须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得进行装修及摆设。专柜内发布的广告牌、水牌、座牌等规格、摆放位置应遵守甲方陈列规范或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6)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装修柜位时,乙方除自行承担费用外,并应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安装电器、消防等专项设备。柜位及专项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规范。如乙方有违反行为,乙方同意承担有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电器、消防专项设备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甲方书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到期乙方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7)合同履行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专柜装修和相关陈列道具不得拆除、移动。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自行撤柜,专柜有关的装修和相关陈列道具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装修及道具提出补偿或赔偿。

(8)甲方提供基础照明,如乙方需增加专柜的照明和另设用电设备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装部分所耗电费及电费分摊由乙方支付。

(9)如乙方违反甲方装修及相关管理的规定,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乙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7日内仍不做出整改,则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销售额中扣收该违约金,乙方对此不得表异议。

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1.所有甲方提供之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及图象均属于甲方之财产,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双方的交易条件及相关的业务文件及资料,或在与第三者的业务中使用。

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履行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件和由乙方占有或处于乙方控制之中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的义务,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实施任何处罚及索赔行动。

3.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此行为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及延续

一、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一项情形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无须向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的任何责任。该合同解除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1.擅自将承包场地作抵押、担保、转租、转包、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经营的;

2.拖欠应缴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

3.擅自更换或改变甲方认可之专柜设施或装修或经营范围;

4.擅自停止营业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

5.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而不改正的;

6.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行为;

7.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或清盘;

8.被申请执行时或被申请先予执行时或被申请财产保全或人民法院对其作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三日内撤出经营场地,逾期其场内物品视为乙方弃权处理。

二、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1.依法申请破产时;

2.解散清盘时;

3.被吊销营业执照时;

乙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撤柜手续。

三、甲乙双方除以本章第一、二点的原因解除本合同外: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提前撤柜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撤场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乙方所售商品质量保证金,若没有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视乙方经营情况将乙方部分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扣下。在乙方撤场次日起三个月后,若无乙方所售商品引起质量投诉发生修理或赔偿费用,则无息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场地内属其所有的货物、柜台及设施全部按甲方指定通道撤出,但不得破坏场地原有固定资产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撤场时,不能拆除附在天花、地面、墙身、柱等建筑物的装修和柜台。如须拆除或恢复原状,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六、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建筑物致使商场不能继续经营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撤走属其所有的全部物品,逾期视为其放弃处理。

七、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确认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柜时间或将商品存放于甲方仓库,否则甲方对货柜等占用营业场地的将按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500元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占用仓库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0元收取压仓费。

八、合同到期前五日内乙方不续约的;或乙方不及时办理撤柜手续的;或因商品滞销需要撤柜但乙方不及时撤柜的;或乙方已撤柜但对欠款不交纳的,甲方除依照本章第七条收取占场或占仓库费用外,如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逾期达20天仍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以弥补甲方损失,如商品变卖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向乙方追偿。

九、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有关专柜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十、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如同意续约,不论是维持本合同条件还是变更合同,均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章:其他

一、甲乙双方之间联系的通知或者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正文第一页所示地址通过当场、邮递的传递方式发送,任何一方更改通迅地址、通信方式的要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否则以本条约定的地址视为双方唯一的联系方式。甲方致乙方的通知或信件,除按以上方式送达外,可直接传递至乙方在甲方商场所设之专柜,由乙方专柜人员签收后,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制定的有关商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场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xxxxx地下商城一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xx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平方米。

二、用途:xxxx。

三、租赁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四、租金:第一年xxx元(xxxx元),第二年xxx元(xxxx元),第三年xxx元(xxx元),第四年xxx元(xxxx元),第五年xxx元(xx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5月份前交清当年的租金,如逾期不付或者少付甲方有权随时锁乙方承租的商城大门和停止有关设施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六、承租时乙方已对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以及现有状况等均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查看,并完全接受,今后乙方不得以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等不好为由找甲方的麻烦。

七、租赁后该地下商城的改造、装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合同到期后乙方的装修(包括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装修时如果需要甲方协调有关事宜的,甲方应给予协助。

八、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xxxx共同使用小区南面的西门。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

十、商城的消防手续以及水、暖、电等设施的接入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在经营地下商城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税费、水费、暖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营业税、房产税等一切费用)。

十一、如甲方将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后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乙方必须每月在甲方所成立的公司银行帐户内流动资金,资金流动数额每月不得少于xxxx元(xxxx元)。

十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承租的地下商城立即腾出,并商城内部的一切设施设备(包括乙方在承租期间的装修以及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均完好无损交的与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三、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在届满前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十四、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年内仍然有效。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九、附商城平面图及四至界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xxxxx

商场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商场合同 篇9

展位号:_________

租 赁 合 同 品牌名称:__________

租 赁 合 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适应消费者对名、特、优、新及绿色产品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场地设施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楼________位

__________平方米的展位(实际丈量面积×___________基数)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

2、 乙方提供自己生产或代理经销的商品,在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展位内销售,还

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以供甲方进行备案:

(1) 乙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的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本合同约定品牌厂家授权经营文件;

(4) 乙方合法销售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证明文件;

(5) 本合同约定的品牌厂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 乙方展位内标示的、需经相关正规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国

际认证、获奖证书、环保认证、名牌产品、免检产品、A级产品等;

(7) 乙方如经营进口商品,还需向甲方提供海关税单等法律文件;

(8)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商品范围如下:

若需要变更以上经营商品品种,乙方须书面向甲方申报,并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甲方编码并批准后,方可上柜销售。乙方如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且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止。

第三条 展位等设施使用费及交纳期限(展位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______基数为准)

1、展位设施使用费:乙方租用甲方经营展位及设施的费用按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_分。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费及支付方式

水电费按乙方实用量计收;乙方需增加水电及其他设施,甲方另行收取使用费; 乙方应于每月1—10日主动将应缴水电费交给甲方,逾期交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______ %的滞纳金。

(3) 其他设施费用及支付方式

(a) 空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b) 公共设施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c) 广告、营销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d)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e)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f)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g)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乙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交款时段总额的 _______%作为滞纳金。

第四条 担保金

1、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乙方的良好信誉及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乙

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担保金;

2、担保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确保乙方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处理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凡发现质量或服务纠纷,甲方可以用乙方担保金先行赔付。

(2) 确保乙方经营期间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如不及时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其担保金中代缴代扣。

(3)乙方若擅自停业、带走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在市场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税款和工商管理费用以及有其他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时,甲方有权从担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4) 发生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担保金扣除后一周内补齐,逾期补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每日1%的`滞纳金。

3、担保金的退还

(1) 在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且乙方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离场 后,扣除按 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费用后不计息予以退还。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甲方

凭收据原件退款。

(2)乙方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等违约情形时,甲方所收担保金不再退还给乙方

(3)甲方在退还担保金时,应一并将担保金使用情况(包括受赔偿人的收条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 押金

1、电表押金

(1)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统一安装预付磁卡电表,乙方按照规定预付电费,不使用违禁电器,并保证电表安全运行。

(2)交纳和退还

乙方合同签订之日以每个电表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电卡押金,于退场时将电表磁卡和完好的电表交付甲方确认后,凭收据原件退款。

2、营业员管理押金

(1)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规范市场营销行为、配合业主对营业员的管理。营业员应当遵守市场相关管理规定,文明守法经营。营业员如有违反市场相关管理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其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2) 交纳和退还

乙方合同签订之日以每个展位向甲方支付 _____元的营业员优质服务保证金,发生扣赔情形的,乙方应于一周内补齐押金,于退场时凭收据原件到甲方办理退款,如有应扣款项,则差额退款。

3、 装修押金

为确保甲方及他人财产物资的安全,乙方新进场装修时,应向甲方提供完整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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