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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鞋失落在何方?

  

  1.月亮扑怀与小脚

  我小名叫风筝儿,妈妈希望我能像一只风筝那样会飞,最后挂到月亮上,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据她说,在她怀孕有我的时候曾经梦见过月亮扑怀。老一辈人迷信,说那是一个吉梦,将来会生个女儿,那女儿定是大福大贵,能嫁个不平凡的丈夫,最好是嫁个太阳扑怀的男人,他们所谓的太阳扑怀,就是那男孩的妈妈在怀他的时候,梦见过太阳扑怀。

  从此妈妈逢人就讲她的梦,而且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做个贵人之母,似乎也变得不平凡起来了。

  经过十月怀胎,当我终于降生时,倒真是个女孩儿,并不美丽,当然也并不丑,很普通的一个女娃儿,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长了一双小脚,妈妈说那时我的脚只有5厘米。妈妈和奶奶有点失望,当然爸爸本来就不信那些月亮扑怀的说法,也就没期望太高。

  可是妈妈总以为我不平凡,也是想证明我以后与众不同,于是她偷偷地训练我,自我三岁时就教我拼音,背诗和计算,我倒也不笨,显得比同龄的孩子倒也伶俐些,只是那双小脚,总是让我走路不稳,跌跌撞撞,左右摇摆。

  当我五岁时,妈妈就给我改了户口,为的是让我能早点上学,上了学总不能再叫小名了,于是妈妈看书,读报,动员亲戚朋友一起商量,非要给我起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经过一周的时间,最后大家商议决定我的名字叫“霁月”取自<<红楼梦>>第五回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2寻找太阳扑怀的人

  一直以来,妈妈总是用不平凡来塑造我,但我并没有不平凡,只是一个普通的英文教师,到了二十岁了,我也并不漂亮,我也有一明显的不足,就是我的个子很矮,而且我的一双小脚也只不过才18厘米。当然在成人的鞋店里是买不到鞋子的,不过我一直向往有一双水晶鞋子,就像童话故事里的水晶鞋,当然也希望像灰姑娘一样遇到我的王子。

  不过我倒也算得上清纯可爱,自然不乏说媒者上门.可是妈妈关心的不是对方的工作和外貌,她关心的是男方的母亲是否梦见过太阳扑怀?当然了,哪有那么巧的事,若真有什么太阳扑怀的男孩,说不定人家还瞧不上我呢?

  后来人们知道了妈妈的心思,有许多的男孩子见着我,就取笑我说:“霁月,我是太阳扑怀的人,你嫁给我好了。”

  而我呢,本来就不相信什么太阳扑怀一说,而且也不喜欢经别人介绍的人,无论他多么的好。我喜欢浪漫,我相信缘分,我相信转山转水,只为与你相见的那种感觉。就这样的耽搁了,直到我今年已经四十岁了,仍然未找到那种感觉。

  有一天,我问妈妈,“妈,你真的在怀我的时候,梦见过月亮过扑怀吗?”

  “当然真的,我还能骗你吗?”

  “就算是真的,以后也不要在提了,讲出去让人笑话的,你看,如今我也没什么作为,以后可别再说给我找什么太阳扑怀的人了,就算有,谁愿意娶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呢?”

  “以后不提了就是了,不过就算不找太阳扑怀的人,也要找一个与太阳有关的人,要不白做了那个梦。"

  “算了,以后绝不要再提半个字了。”

  妈妈倒也听我的话,不再提太阳扑怀了,但经常找一些大仙给我算命,我也懒得理她。

  有一天,她神神秘秘地把我叫到一边,连我爸爸都被打发出去了,她偷偷地对我说:“我找了两大仙儿给你算命,它们都说,你应该找一个名字中有太阳,并且最好他的名字中也有你的名字的人,这不能说出去,说出去就不灵了,只有我们俩人知道,连你妹妹都不能让她知道。”

  “我才不信那些骗人的鬼话呢,哪个男人的名字中会有月字呢?你愿意信就信好了,”我不耐烦地走开了,任凭她怎么喊我,我都不理她。

  3月8日风与热气球

  今年的3月7日,我睡得比较早,因为明天我要去省城的美术学院取考试的准考证。我渐渐得迷迷糊糊了,来到重重的迷雾中,前面有一位男子,他很俊美的样子,在向我招手,我向他走去,我们仿佛一起登上一个热气球,绳索松开了,热气球开始上升,雾渐渐地散去。那夕阳下,彩霞满天,染红了半边天,也染红了周围的空气,我感觉到了脚下的热浪,突然好像热气球的下方着火了,火越来越大,吊篮开了,我们一起就像叶子一样落了下去,我没有感到恐惧,因为他紧紧地抱着我,周围的风吹过,我们展开四肢,手拉手做着各种优美的动作,像舞蹈演员那样,在彩霞中漫步,一点点地下落,仿佛下面有着棉花般柔软的层层厚厚的云朵,刹那间,我眼前突然一片漆黑,我的身体急速地下落,下落….没有尽头。

  我早早地起床,想着那梦中的画面,同时看了看镜中的自己,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也并不丑,去省城不比在县城,自然要打扮一下,我下了车,向一位老伯打听路,他说走过前面的公园,沿着小河走到尽头,就能看到学校的大门。

  于是我沿着河边走,水面波光粼粼,那层出不穷的水波,不知道要急着赶着去做什么?路也是弯弯曲曲的,两旁长着不同形状的树和植物,如果你仔细地观察那绿草中,你会惊奇地发现零零星星地开着一朵朵的小黄花,小白花,小兰花,它们静静地开着,没有一丝声音,也许它们正在做着和每个女孩子同样的梦。我不敢去触碰它们,怕它们就此消失,我甚至不忍心咳嗽一声,怕惊醒了它们的好梦。

  前面有一座石头桥,那石头是青绿色的,就像刚刚被水浸泡过的样子,圆拱形,下面有三个拱洞,这让我想起了电影中看到的恋人相会的场面,于是我也踏上了那座小桥,在桥上最高处停留了几分钟,再走下去,去品味它的弧度,去品味那种与恋人相会的感觉。

  在校门口的不远处,我远远地看到团团的粉色,走近一看,其实那花好美,一簇簇的,每簇有十到十五朵不等的小花,每一朵小花米粒大小,中间深粉色,周围白色,由于粉色太深,远远地看去,只见粉色,不见白色。我择几支,拿在手中,忽然觉得应该叫它们为“童话”,似乎它们有着某种魔力,拿着它们,任何愿望都能实现。

  当我终于转到学校的大门口时,我已经不知道转过多少弯了,我没想到学校是那么大,并且给我一种庄严,宁静的感觉,那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美。

  进了大门,我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正巧我旁边停了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我只好向里面的一位男士打招呼,“您好,先生,打扰您了,我去中心教学楼,您能告诉我该怎么走吗?"

  他转过头来,我一惊,好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他有一张英俊的脸,带有书卷气。他看了看我,”真巧,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刚好也要去那里,你坐我的车,我带你去那里,十分钟的路程。“

  “谢谢,你告诉我方向就行,我自己走。”

  说完这句话,我有些后悔了,不知为什么,其实我心里是愿意坐他的车的。

  “怎么不信任我,我是这里的老师“

  “不好意思麻烦你,“

  “这么说你喜欢转圈了,去中心教学楼要拐好多弯儿,你要不停地打听,遇着像我这样的人还好,如果遇着不熟悉地形的,或许会让你多转几个圈,而且走路要四十分钟的,还是我带你找吧!“

  我本来就后悔刚才说过的话,现在他刚好为我打开了车门,我想都没想,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不知为什么?我刚开始挺自然的,现在反倒觉得有些拘谨,我甚至不敢去正面看他,只是低着头。

  “你叫什么名字?”

  “霁月”

  “是雨,齐两个字吗?

  “是的“

  “真巧,我叫明风,我们的名字在一起就是一幅画,“霁月明风”就是雨过天晴后万物明净的景象,就像今天一样,昨天省城刚刚下过雨,今天显得特清爽。“

  “你叫什么?你在再说一遍,”我突然想起妈妈给我讲过的算命大仙的话。

  “明风,日,月,风”

  “你的名字中有太阳,月亮,又有风,你知道我小名叫风筝儿,“

  “看来你是离不开风了,”

  这时我两眼盯着他看,忘记了害羞,我突然想起来了,我为什么看他这么的熟悉,他就是昨晚我的梦中人,这难道是天意吗?偏偏他的名字中就有太阳,也有我的名字,偏偏我就梦到了他,偏偏我们能相遇,偏偏我就愿意上他的车。为什么我在他面前感觉不自然呢?有些东西真是奇妙得不可言喻!

  “你多大了?和你说话呢,你在想什么呢?”

  他握住了我的手,我很吃惊我并没有抽开手,而就那样地让他紧紧地握着。

  “40岁“我小声地回答。

  “我50岁,我比你大10岁,正好。“

  “什么正好?”我傻呼呼地问。

  他笑了笑,诡异的样子,没有回答我。

  时间过得真快,我在不知不觉中拿到了准考证,我们就要分手了,我竟然有种依依不舍的感觉。

  “加上我的QQ吧,我们以后可以经常联系的,”

  我拿出手机加了他的QQ,他突然吻了我一下,而我像是被他施了魔法,反而闭上了眼睛,紧接着,他抬起我的下颌,深情地望着我,接着一片红花落在另一片红花上,我闻到了春风伴着花香的气息,听到了片片落叶坠地的声音,看到了蓝天中漫布着片片的白云……

  他送我到了车站,那一天是3月8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日子的,那是我最幸福的一天,以前我从来没有给别人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去谈恋爱,这一次我是真的爱上了他,我满脑子里都是在想他,一刻都没有停止过。

  当我到家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QQ,几次想给他发个消息,却不知该说什么好,正巧,他先发来了信息

  “到家了吗”

  “到了”

  接着他发了一个笑脸。从来没有一个人让我这样的心动过,以前我总是笑话妈妈迷信,这一次我也迷信了,既有太阳又有我的名字,这难道是巧合吗?

  整整一夜,我眼前全是他的影子,耳边全是他的声音,虽然不那么清晰,可是我知道我爱他,不管他是不是太阳扑怀,就算他的名字中没有太阳,没有我的名字,我也爱他。

  第二天一早,我急急忙忙打开QQ,原来他早已发来一个信息,“早”,仅仅一个子,却包含了多少话语,然而我呢?却发了一个令我都想像不到的两个子“想你”。

  转眼已经过去了九天了,我们每天都互相发消息,我沉浸在爱的甜蜜中,我多么想再见到他,可是女孩子怎么好意思先开口说这件事呢?

  早上我起得很早,第一眼就是看他在不在线,我很激动,刚好他发来消息,“想我没?”

  “没想”

  “没想就算了”

  “不,我想你,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想你。“

  “我们见面”

  “好的”我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明天我到车站接你”

  “好的”

  4.向日葵下的陶醉

  三月份的天气还有些凉意,我穿一件白色的上衣,黑色的裙子,在人群众有些特别,明风按了一下喇叭,我上了车,

  “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好吗?”

  “好的”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他把车停在一个咖啡厅门口,我们下了车,

  “我先去订房间,一会我给你发消息,你再过去。”说完,他走进旁边的一家酒店,我突然意识到他要去开房,我有些意外,但我没有反对,因为我根本就无法抗拒他。

  当我来到他订的房间时,一进门,我就温柔地融化在他的怀里,他的怀抱温暖,灿烂,如绽放的向日葵丛林,那一株株,一片片不停地向两侧倾倒,旋转,转到山无边,地无际,转到春风引来细雨,转到星星也坠入了河里,转到了葵花漫天飞舞,满山遍野铺盖着金黄,闪着金光,是不是太阳也倾倒了?要不我怎会睁不开眼睛?于是我就半闭着双眼,陶醉在那片片葵花丛中。

  “你的脚好小啊!我要给它起个名字为”掌上金莲“我要把你的小脚画下来,”他用手捧着我的脚说。

  “我要一双水晶鞋,你要给我画一双水晶鞋。”

  “好啊,我先把你的脚印在画纸上,然后我要为你画一双灰姑娘的水晶鞋。”

  那一次之后,我觉得我很幸福,我认为他一定是爱我的,要不他怎会那么疯狂,那样得激动呢?我天天等着他的消息,可是他一直没有主动地联系我,我只好主动发消息给他,“想你”他回了个笑脸,再无消息。可能是他工作忙,我在替他找理由。

  又等了两天,我感觉他对我有点冷淡,这时我突然想起来看一看他的QQ访客,结果呢?令我很意外,每天都有三,四个女人访问他的空间,更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在3月8日,就在我们亲热后,还不超过半个小时,他就访问了一个叫“甜蜜蜜”的女人的空间。我突然意识到原来他并不在意我,原来他只是在和我玩玩儿而已。原来我们之间一切都是假的,现在戏演完了,灰姑娘的魔法消失了,玻璃舞鞋是假的,南瓜马车是假的,王子的舞会也是假的。

  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想证明一下,于是我给他发了一条信息,“你的QQ中怎么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女人?”他当时没有回,等晚上我上线时,才发现他已经把我给删除了。

  我整整一夜没合眼,我相信大多数的男人都有点花心,可是我没想到一个大学教授也会是那样的不负责任,现在也联系不上他,在一起时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也没有问他的电话号。

  他真的不爱我了吗?我在问自己,也许他只是暂时地生气,因为我说了“乱七八糟”的女人,过两天,也许他就不再生气了,对了,重新加他QQ一下,可是又过了两天,他并没有把我重新加上。我真的有点慌了,我要不要去学校见他一面,当面问一问他,我错在哪了?对,一定要见他一面,否则,我无法静下心来。

  5童话乐园

  今天我就要去学校找他,心情很复杂,不知道是喜还是忧,一想已经一个月都没见到他了,今天就要见到他了,不禁心里甜甜的,担心的是如果见不到他,恰巧今天他有事,不上班该怎么办?或者见到他,他会不会说出一些绝情的话,如果是那样的话,心里唯一幸存的那点希望也要破灭了。总之,无论怎样,呆在家里,是没有结果的,是死是活,总要面对。

  很幸运,在学校他的名字是人人皆知的,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时,他很吃惊,然后她对我说:“你到操场上等我十分钟,我一会过去。”

  我们又来到了上次约会的酒店,我还未来的及抱怨,他就像海浪一样将我吞没,那动人心魄的浪花,激射开来,迸散开来,干渴的我突然发现了沙漠中的绿洲,尽情地饮着玉液琼浆,他一次次地把我带到童话世界里的花园中,那里的鲜花被我们惊醒,竞相开放,那里的风被我们惊醒,撕扯着树叶,那里的树和藤条被我们惊醒,为我们搭起了秋千,我们拥抱在那秋千上,身上插满了羽毛,盈盈惬意,若神若仙,飘舞在天庭上。

  我觉得他还是爱我的,于是我一边撒娇一边说:“你的QQ中怎么那么多的女人?”

  “大街上也有那么多的女人,这并不影响我们”

  “至少要等我们不合适了,再和别人相处”

  “都什么年代了,我不懂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女性还那么的out,都40岁了,又不是什么小姑娘。“

  “可我觉得,正因为我们有知识,有教养,受过高等教育,才和社会上的那些地痞流氓不一样。“

  “我觉得两个人对心情就在一起,不对心情就分开,很简单,何必那么复杂?”

  “你是教授,博学身正的,我是信任你的,我要的是唯一的爱,天长地久的爱。”

  “你只是暂时这么地想,也许过一段时间你就会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呢?”

  “你的意思,你没有我们做夫妻的打算”

  “现在谈这个问题未免太早吧“

  “如果说早的话,为什么我们要这么早的在一起呢?”

  “那是两码事,我以为你不在乎,“

  “可对于我是一码事,我以为你是爱我的。”

  “你的事真多,那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

  “不,你不要这样的绝情,亲爱的,我离不开你。”我把头埋在了他的怀里。继续说:“不结婚就不结婚,只要我们相爱就行,其实我也是不想结婚的。”

  我违心地说出了那些话,因为我真的怕失去他,我没想到我竟然如此地贪恋他的温软的怀抱,以至于我变得如此的卑微,我当时只想有借口留下来就好,我明明知道自己当备胎,可是我还心甘情愿。

  那天下午,他没有送我到车站,我不知道我是怎样离开酒店的,我似乎丢失了全部的记忆,那天的云朵,那天的喧嚣,那天的一切如同一片看不清的水汽,我迷迷糊糊地上了车,迷迷糊糊地到了家。

  如果前几天我是焦虑,思念,担心,那么我今天的心情是失望,我失望的不是他对我的态度,而是他的人品,第一次在那庄严的校门口,他在我的心中是多么的完美,想一个高等学府里面的人该是怎样的充满正气,可是现在一个美丽的花瓶就这样在我的心中碎了,然而我还一次次地用回忆把自己灌醉。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变得懂事了,不再计较他空间有多少女朋友,尽量使我对他的爱不给他带来任何不快,我也渐渐的成了他的一个影子,完全没有了自己,我不需要自己,有他就可以,我愿意做一个非常完美的备胎,他什么时候想我了,我就去,我也意识到了我是糊涂的,轻率的,可是我无法逃离。

  我知道这种情况毫无结果,我也尝试着去爱上别人,我想试一试有没有别人可以代替他,可是没有用的,只要他一个相约,我就欣喜若狂,抛开一切而奔向他,随时准备履行做情人的义务,顺从他,倾听他。

  这个夏天已经下了十场雨,出了第九道彩虹,周围的空气被彩虹映照得清澈绚丽,可我却渐渐地感到他的冷淡,终于有一天,他发来了消息,“放弃把,别在坚持了,我们真的不合适。“不等我回话,他果断地删除了我。

  看来我做备胎都做不成了,这是他第二次说我不合适,我早知道会有今日,只是我不敢去面对,我一直在欺骗自己,我以为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得更好,让我变得值得他爱。以往无论在学习和工作中,我都坚持和不放弃来赢得别人,打开一扇扇的大门,可是这一次不管用。在爱情这里,这条真理行不通。

  我还会去找他吗?我的内心告诉我,我要去,我要去求他,或许他看在以往的温情上,他会心软,可是我的自尊不允许我再卑微下去,何况他在我的心中早已是个碎了的花瓶。

  6.爱那么短,遗忘却那么长

  虽然我列举了他的缺点足足有十条,我却无法不去想他,不去爱他,我的思想不归我控制,每天都在QQ中看他一眼,突然看不到了,我的心锥心般的痛楚。每天倒也能机械性地上课,机械性地吃饭,但是忘了他,却不可能,总在头脑中描绘他的轮廓,虽然有些不清晰,但是他的话却总是反反复复地在我的耳边响起,他曾经对我说:“如果你是月亮,那么我就是离你最近的一颗星星,看着你,守着你,每天晚上用手触摸你,让你不再孤独,让你不再寒冷。“我说如果有一天你不见了,我会一颗星,一颗星地去敲门,一棵一颗地去问:”你是明风吗?“

  回忆真的是一种终身无法自愈的残疾,就这样,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无缘无故地迷路,恍恍惚惚地跌入回忆的梦魇,然后一醉不醒。

  我常常盯着那月亮,她就停留在我的窗口,四周一片寂静,我好似听到了她偷偷在哭,我对她说:“你能不能走得快些,我好如梦。““她说:“不是我走得太慢,是我心里装了太多太多的相思,它们太沉了。“

  7.无路可逃

  距上次我们分手,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我的伤口已经结痂了,我的心情也渐渐的平稳了,这段时间我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了小说,仿佛自己是个局外人了,而非主人公,有时甚至自己就是个读者。

  偶尔想起一个老同学,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今天登录了QQ,突然看到了明风的一条要求加好友的消息,是在半个月以前,我当时很欣喜,原来我所谓的忘却都是假的,我怎会忘记他,他是我心中的达芬奇!可他曾经删除了我两次,他有那么多的女人,什么“春暖花开”,“静香”,“晶莹”,“平淡”,“雪慧”,“感恩’,一想到这些根本无法与我相提并论的低俗的女人,我就很生气,然而我的大脑还是无法控制我的手指,我还是同意加了他为好友,接着他发来消息,向我道歉,说想我,并约我在原来我们约会的酒店见面,我没有回复他,他说无论我去还是不去,他都在酒店一直等我。

  当晚,我很矛盾,两个不同的我在激烈地对抗,一个说:“他仍然是爱我的,一定要见他,我多么想念他啊,“另一个我说:”错误是不能重复的,我不能再让他甩第三次。“我斗争到半夜,终于狠下心来,吃了3片安定,为的是第二天早上不能醒来,从而不去和他相见。

  我一连睡了两天连夜,醒来后很后悔,后悔没有去见他,我本已结痂的伤口,又好像被撕裂开,流出了鲜红的血。我想给他发信息,向他道歉,求他谅解,我想和他重归于好。

  同时我意识到了我的问题的严重性,我本以为我已经摆脱了他,我已经从他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可是我发现,一个小小的细节都会激起我心灵的疼痛,我还是无法忘却他,我还会在老路上一次次地摔跟头,我在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彻底地根治我的“疯病”,这一次我吃药躲过去了,下一次怎么办?难道还要走以前的老路吗?还要一次次地被甩?再次要死要活,我一次次地警告自己,我绝不允许我再走回头路!

  可是我又告诉我自己,我多么地爱他,我多么想见他,我就像一个疯子一样,我摔了我的手机,我怕我忍不住再联系他。

  佛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我总有一种溺水的感觉,怎么也看不到岸,当我回头时,也是白茫茫的一片,不管前进还是后退,离岸都很遥远,想逃走,无路可逃,无路可退。

  8.Forget教授的脑部手术

  妹妹弄来了一堆杂志让我看,为的是分散我的注意力,这一天,我偶尔地翻一本医学杂志,其中有一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标题是“选择性地删除记忆成为可能,长话短说,就是Forget教授研究出一项脑部手术,能把一个人的记忆有选择性地消除,只需有针对性地改变脑部一小部分的细胞,就可以让人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恐怖的事情,看了那篇文章后,我心里很不平静,我觉得我可以新生了,我可以摆脱我内心的魔鬼了,我可以解放了,自由了,于是我满怀希望地给Forget教授打了电话,他约我一周后见面详谈。

  对于这个决定,我的家人是支持我的,因为他们实在不想看到我每天的老样子,这一次我的妹妹陪我一同走进了教授的工作室。

  “你好,Forget教授,我愿意做您的第一个病人,我希望去掉我对一个人的所有记忆,而且我要求我的大脑永久性地拒绝他的外貌和声音,以避免新的我再重新爱上他。

  教授用各种颜色的线把我的头部连接在几台电脑上,经过几个小时的检测,他终于轻松地对我说:“手术可以施行,你一生无法忘记的事情,只要用激光改变部分脑细胞的基因组合,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有些记忆可能要受到连带性的消除,比如,你有些知识的记忆,你现在是一个英文教师,有着可观的收入,也能写一些文章,手术后,你可能连26个字母都要从头开始学,你愿意你一生所学付之东流吗?”

  “我愿意,我愿意新生,我无法阻止我失眠流泪的夜晚,我无法阻止我对他的思念,我主观上做不到这些。”

  “好吧,既然你这么坚决,我同意为你做手术。“

  9.梦长了腿

  现在是初秋了,我的手术被安排在下周,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有点犹豫了,可是一想到他的绝情和我的痛苦,就不再动摇了。我只想在我还爱他的时候,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走走,在看“他”最后一眼。

  我依然沿着上次我走过的路线,可是我再也看不到从前的影子了。就说那水中的小小浪花吧,我竟然以为那是一滴滴的眼泪激起的,或者那小水泡,我竟怀疑是不是人鱼公主变成的,还有那水下的树影纹丝不动,我竟以为它们是真的长在水下,我猜想那树影下就隐藏着一个未知的世界。

  看我曾经踏上的小桥,它的石头早以发白了,也有了些裂纹,不知道是因为被雨水冲洗过度了,还是被日光晒伤了。

  还有那远处的一朵朵紫色的花,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它被人们称之为“谎花“因为它不结果,它把精力都放在打扮自己身上,比结果的花还要美。碰巧的是旁边也有一些花已经黄白退了色,也有一些老旧枯萎的,我在想可能是它们开得太累了,或许是因为他们太爱了,而被伤害了。

  看到这些,我不禁感伤起来,有些时候伤心的事从周围的世界每个角落都会钻出来,撞进我的心里,让我无缘无故地落泪。

  我站在当时他停车的位置,想像着他的样子,当时他背着我,突然转过头的一瞬间,我是怎样的吃惊!还有他对我笑的样子,还有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然而,这一切都哪里去了呢?就像长了腿的梦,一溜烟就不见了。可是若真的消失倒好了,原来它们都跑到我的心里来了,每天无休止地折磨我,我就像着了病魔一般无可救药。

  10.这一世又无缘份

  我明天就要做手术了,晚上我给明风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明风,有些事情你是不知道的,那是你还没有爱我,如果爱一个人到一定程度时,冥冥中就会知道两个人的前世姻缘,那一世,你为书生,我为花,那一世,你为渔夫,我为鱼,这一世,你为风,我为蝶。我知道,我将生生世世与你结缘。

  今生无论我怎样的爱你,恨你,依赖你,我却没有能力挽留住你,这样也好,让我再修炼五百年,等我修得花容月貌时,来生再与你相见!

  如果将来有一天,你看到一个长着霁月的外貌,有着霁月的声音的人,你要原谅她不和你打招呼,不认识你,也不爱你,不是霁月变了心,做为霁月,她永远是爱你的,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做一种脑手术,为的是忘掉你,放自己一条生路。

  到了明天,是你的,你都拿走把,你的相貌,你的声音,有关你的一切,我都还给你。

  11..跳舞的姑娘

  如果瀑布的水,

  能从山下流到山上。

  如果蒲公英的种子,

  能从远处飘回,

  再聚成伞的模样。

  如果落叶能飞回到枝头,

  回到有梦的地方。

  如果昨天的你,

  还在我的身旁。

  那么霁月还是霁月,

  就不会成为跳舞的姑娘。,

  这半年来,明风接触的女人太多了,可以说许多都比霁月漂亮,她们当然会骄傲,爱虚荣,也都过于现实了。结果多半一,二个月就会令明风感到厌烦,可是霁月的那份纯真,那份才气,总是会令明风想起,只是觉得她太倔强,死心眼,本以为过段时间,她会联系自己的,没想到,她的QQ一直是离线,也联系不上她。

  这一天傍晚,月亮还没有升起来,也许她还没有睡醒,或许她失忆了。还没到星星上来的时间,公园里山楂的红还不足以发光,朦朦胧胧的还不算黑暗。

  明风已经有些时候没来这公园走走了,他隐隐约约听到有舞曲的声音,顺着声音往前走,见前面一群人围成一个圈,他好奇地走到前面,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见空地上铺着一块绿色的地毯,一个长发的女子正在跳舞,她那黑色的短裙紧紧地包裹着她的臀部,下摆处嵌着类似蒲公英的绒毛,两袖似蚕羽重重叠叠而成,红色的小胸衣的围领处镶着紫色的斑点,她就像一只蝴蝶,不停地抖动着长着翅膀的双肩,那两袖间的花纹在风中变幻成“赤橙黄绿青蓝紫“来,眨眼间仿佛是天空中的彩霞,而那旋转的裙摆也绽放出一朵朵花。

  她没有穿鞋子,光着那双小脚,谁还会有那么一双精致的小脚呢?只是手掌般大小,掌上金莲,凌空为步,明风又怎能不记得呢?她那每一步都随着音乐踩在地毯上,却好似踩在明风的心里。几曲舞之后,她拿起一叠单子分发给周围的人。

  “霁月“,”霁月”明风大声喊了两声,她看了看他,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递给他一张单子,只见上面写着,“埃及蝶之舞培训“华之蝶,电话及地址等。

  ”霁月,“明风拉住她说:“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假装不认识我,你怎么教舞蹈了,你不是教英文吗?“

  “教英文?我连字母都不会,另外我也不叫霁月,你瞧,这上面不是写着吗?叫华之蝶,先生你的确认错了人。”

  “不,我没有认错,两个不同的人,就算是相貌一样,声音也不可能一样,我知道你在惩罚我,可你不能不认我。“

  这时周围的人开始谴责他,“看你外表也像个正人君子,没想到骨子里这么下作,纠缠人家姑娘竟在大庭广众之下,真不要脸。“

  明风只好躲在一边,注视着“霁月”,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霁月”开始收拾东西要离开公园,明风在后面偷偷地跟着。

  那是沿着公园湖边走的路,头顶上的树枝密密麻麻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天然的顶棚,在炎热的夏天不必担心中午的阳光,在两旁的树脚下,开出一条人行道,很窄的只能并排走两人,大约走了十五分钟,那姑娘向上走了几个台阶来到了很热闹的商业街,她走进了最靠边的一个门店,蓝色的门,在上边画了一弯新月,而那弯月上坐着的就是那位华之蝶姑娘,是她的照片,不是她本人,那月亮上写着几个大字,“星月伴舞”门两旁各有一扇窗户,那窗户上分别装饰数十个零星的小灯,夜幕下闪烁七彩的光。

  姑娘走进去约十分钟后,明风才走进去,这是一间练功房,墙上一面大镜子及各式的彩灯,地上铺着绿色的地毯,有两个姑娘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明风直奔霁月走去。

  “霁月,我知道刚才当着众人的面你不肯认我,可现在没有外人,你总得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自那次分手之后,我很后悔,我在酒店等你一天,你也没去,我到处找你,打听你,都找不到你,”

  霁月仍然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这时,另一位姑娘走过来,“你是明风吧”

  “是的,你怎么认识我“

  “请这边来,我和你谈谈”明风被带到另一个房间,我是霁月的妹妹,但是他不再是霁月了,她做了脑部手术,她把和你有关的一切记忆全部消除了。她的大脑排斥你,他对你的记忆不会超过五分钟,五分钟之后他就会忘记你。“

  这是她写的小说,《我的书中有你》,这是她在手术前给你写的一封信,还有一些相片,一直在我这里保管,没想到真有交给你的一天,你拿回去自己看吧。

  12.画一双水晶鞋送给你

  夜色中看你面容如她

  翩翩起舞已无牵无挂,

  那迷人的目光,

  恰是她在我的梦中飞翔,

  让那水晶鞋飞到她的脚上。

  月色下你的舞姿多么轻盈,

  你对我说不用送你回家,

  你已经将过去一切遗忘,

  今夜我不妨把你当作她。

  你说你不相信童话,

  当那午夜钟声敲响,

  你会消失

  我的水晶鞋会失落在何方?

  玫瑰花凋谢不会再开放

  你消失了

  我会比王子更忧伤!

  霁月那么固执地忘了他,他固执地想要让她想起他来。

  霁月曾经要他为她画一双水晶鞋,自他看见她跳舞光着的小脚时,他就想起来了,他曾经用手去量她的小脚,他曾经把她的脚印在画纸上,他找出了那张画纸,现在已经过去八个月了,他有点后悔,为什么他没有早一点为她画那双水晶鞋,这对于他不算难。今天晚上他就开始画,他要用他整个心去画。

  他先用水稀释了蓝色,再加上白色勾出浅浅的后景色,又掺杂着一些雪花,雪花应该是霁月喜爱的,他想。接着用明亮的白色做为前景色,又在蓝色背景下加上明亮的椭圆形,用于画鞋子。鞋子应该是长18.5厘米,宽7厘米,他想这个尺寸霁月的脚刚好能穿进去,他个子矮,鞋跟应该高一些,他把鞋跟画成10厘米,前面的防水台为4厘米,这样霁月穿上去即显得个子高,又不至于走路崴脚,鞋子的轮廓已画完,他用金色的细线来画出鞋表面的纹理。又在宝石蓝的鞋子后侧画上白色的雪花斑点。鞋尖部画着珍珠点缀的玫瑰花。整整一夜,他的水晶鞋已完成了百分之七十。他要等白天在日光下绘制整个鞋子的明暗。

  吃过早饭,他去商场买了一些水晶钻回来,继续他的画,他在鞋跟外排满了紫色的水晶钻,而在鞋尖玫瑰花的地方粘上了白色的水晶钻,将近日落,一共他花费了十八个小时,他的水晶鞋画终于完成了。

  他打开所有的灯光,那双小巧的水晶鞋像真的一样,星星般地闪烁,晶莹剔透,他想霁月穿上它们,一定像个高傲的公主,一定像辛德瑞拉那样美。

  他来到霁月跳舞的地方,把那幅画展开,放在她放地毯的地方,许多人从远处看还以为是真的鞋子,以至于女孩子都好奇地走近观看,有的或者想试一试,可是没有人能穿进去。

  不一会,华之蝶来了,明风走上前去,“送给你的水晶鞋”他拿起画,笑着对她说,

  ”可是我跳舞是不穿鞋子的,”“不跳舞的时候穿。”

  “跟太高了,我无法走路的”

  “一幅画而已,只是用来收藏的,不是用来穿的,你不是一直要我为你画一幅水晶鞋吗?”

  “我什么时候要你画了?我不记得有那么一回事,况且我也不喜欢水晶之类的东西,你还是送给喜欢它的人吧!”

  “是的,霁月已经不存在了,还要这水晶鞋有什么用?”

  说着,明风把那幅水晶鞋的画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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