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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情殇

  岚,月亮升起来了,故人万里,对影成双。窗外竹影轻掠,叶声漫透,篆烟袅袅,轻逐绿纱。你最爱的金骏眉也沏好了,且慢慢品着这香茗,月亮和我陪你,走进那些曲曲折折的陈年旧事——

  一

  谢谢你,圆慧,这第一盏最甜又最苦的茶,就献给我的初恋吧。

  嗯,那一年已经太久远了。三十年前了。18岁的我正在高三。那个冬天,同学们都在高考前的准备考阶段,每天做不完的套卷,背不完的政史地,同学们每天伏在书桌前抬不起头来。但就是这样一个冬天,元旦前我突然接到了一张贺卡,卡上只有简单的一行字:祝你在新的一年学习进步!看到贺卡的字我有些发呆,因为虽然两耳不闻窗外事,但他曾经被语文老师当范文而展览过的字体,我们还是一眼都认出来了。何况,他一直是常常被老师表扬的,居前三的优秀生,更何况,他是我扭头都会碰倒的后排的邻居,尽管我从不扭头。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到我们小县城,偏安于县城一隅的一高更是保守封闭。班里除了几个来自县城的同学,敢男女生肆无忌惮的聊天说笑打闹外,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学生基本上是‘’男女授受不亲‘’,互相读书之声相闻,老死也不说话的。所以那张贺卡的内涵在我和同桌看来也就非同小可了:基本上可以视为“我对你有好感”,或者就是变相的情书了。从来没有跟男生说过话的我大惧,一脸懵逼的问比我大两岁的同桌怎么办,好心的同桌担忧之色溢于言表:你的麻烦来了。然后探究的审视着我,咱班恁多美女,他怎么可能会看上你?

  是啊,直到现在,我依然想不通,他怎么会看上黑不溜秋,干瘪瘦弱的我的,我那么不起眼,往人群里一撒,瞬间消失不见。而他,学生堆里妥妥的人中之龙啊。对于我的好奇,他说,是我笑起来迷死人的月牙般的眼睛先吸引了他,然后就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我说话时柔柔的声音和温柔静默的性格。我不信,他说那时候,他和同桌抢着坐我左后的位子,就是想在上课时多看几眼我的眼睛。我依然不信,我猜,他是怕伤了我卑微的自尊吧。

  果不其然,两周后,我就被他叫出去了。我不能拒绝,也无法拒绝。他那么高大帅气,玉树临风,英俊疏朗;他成绩那么出类拔萃,几乎是所有青春偶像剧里男主角的样子。但我私下里觉得,那些男主都比不上他:教室里沉默寡言的苦读者,球场上的龙腾虎跃的佼佼者,光荣榜上的雄居榜首的醒目者,男生群里不怒自威的老大,女生们床上卧谈的男主角。谁能拒绝了这样的男生的狂热攻势呢!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很霸道,霸道到我无法抗拒:只要他想见我,约我出去,但凡我有反抗之意,那是全班都无法安静的上自习的,他会在我座位旁边的窗户上不停的敲,直到我在大家心照不宣的众目睽睽之下,从教室里落荒而逃,乖乖跟他走。

  从此,我们成了那个年代里的一股胆大包天的逆流,我们毫无遮掩,轰轰烈烈的恋爱开始了。

  在那个严禁谈恋爱被明文规定写尽校纪的年代,学生谈恋爱是被视作洪水猛兽的,学校绝对黑手无情。但是我们两个竟然都没有被开除,也许是归功于我们两个成绩都很好的缘故,他是班里的前三名,我也在班级的前五六名。所以尽管班主任对我们的行为嗤之以鼻咬牙切齿蔑之入骨,也只是把我叫到他狠狠地批评一通了事。我现在还记得班主任当时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里痛批我的情景,他痛心疾首的说:高中谈恋爱99。99%都不会成功。你们不要再玩火了,那样只会把你们拉向落榜的深渊!回来后我把这句话转告给他,他边热情凶悍的吻我边信心十足的说,我们就做那个0.01%!将来我们结婚了,我们领着礼物去看老师,给老师说,老师,我们成了!可惜的是班主任依然一语成谶。最有讽刺意味的是,若干年后,我挺着大肚子去医院待产,一进妇产科,远远望见了我的班主任,原来他的女儿是妇产科大夫,恰巧给我接生。他已经退休,在给他的女儿带孩子。他自然已经不认识我,在我悄悄避开的那一刻,我忽然悲从中来。我后来反复的琢磨:班主任的确是好意,但是他话的杀伤力,与我而言,真的是空前绝后。以至于后来我沦为人师后,但凡遇见情窦初开的小儿女,从不痛下杀手,也不恶语相向,一直采取云淡风轻避而远之的鸵鸟政策。

  那一段从新年开启的初恋,是我今生最纯洁无暇最刻骨铭心最投入精力的一场恋爱。在高考的压力,家人的阻力,同学们的怪异的目光里,我们爱的很辛苦。能坚持下来,当然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的感觉更甜蜜。学校院墙外面的小铁路上,郊外的小河边,南山的山坡上,空旷的原野里,处处留下了我们相偎相依的身影。

  后来我看过很多青春校园恋情的电影,但我私下里依然觉得,他们的疯狂,他们的甜蜜,他们的种种狗血与狗粮,和我们相比,当真是不值一提。在我这只有剧情没有爱情的叙述里,我们的爱的甜蜜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

  犹记得,相爱的第一年的春节,是我们第一次分开那么长时间,一日不见如三秋的他,竟然在除夕之夜从家里偷跑出来,买了鞭炮,到荒郊野外的一个无人小楼边——我们常去约会的老地方,寒风呼啸声中,呆了整整一夜,只为陪伴他眼中我们的爱情圣地。回到家里,已是大年初一早晨,人家拜年领压岁钱,他因为夜不归宿,生生受了他暴跳如雷的父亲一棍子。年后我们相拥小楼,看着炮仗皮留下的满地残红和他在青砖上刻下的“岚,我永远爱你!枭”几个字,我泣不成声。那个时候,真的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以为那一刻就是永远。后来每次回故园,我都会去那座小楼流连,我们的永远,早已在那个破败的小楼面前灰飞烟灭,只有小楼漠然伫立在春花秋月里。他为那座青砖小楼取名“小青楼”,我当时未觉不妥,分手后我每每读到那句“青楼梦好,难赋深情”时,都抑制不住如万箭攒心的痛。冥冥之中,上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啊,连谶语都不例外。

  犹记得,我家距离学校只有三四里之遥,是而每周都可以回家打个牙祭洗洗头换换衣服,必经的那个小铁路上人烟稀少,两边都是密密麻麻的庄稼。他总是不放心我一个人走。每周日的下午,他都会沿着小铁路一路去接我。一天他出门的时候,晴朗无云,可是走到半路上,下起了滂沱大雨,那个小铁路四周荒无人烟,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连个避雨的地方竟也找不到,硬生生在雨中挨了那一顿暴雨。而我因为下雨的缘故,以为他不会来,等到雨停了,沿着小铁路返校,看见淋得落汤鸡似的浑身湿透的他,一绺一绺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我边用手绢给他擦,边抱怨他不知道折回去。心里既心疼又感动。也许只有初恋中的男女,才会那么犯傻吧。

  犹记得,当时班里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生,有天偷偷给我塞了个约会的小纸条,没有落款。我当成玩笑,顺手把纸条扔给了他,就忘到九霄云外了。几天后,那个同学转学了。后来,我才听说,是他,夜自习下课后,把那个男生掠到学校操场边上的杉树林里,用皮带狠狠的教训了他,如惊弓之鸟的男生在高考前最关键的几个月,从一高转到乡下高中。从此,任何男生都知道了,我是他的“私有财产”。那时的我,从没有想过要逃出他的“魔掌”,既排斥着他的霸道,又依恋着他的霸气。

  …………

  相爱的第二年,我高考胜出,跳出了农门。这场恋情中,我们都是痴情者,没有第二,但他绝对比我投入,他所有的心思与情爱,都花在了我身上,于学习是一点一点的疏离了。我的政史地薄弱,而他是强项。常常,我们逃课出去,是一边恋爱一边他给我提问背题,和我一起做政史地。我的成绩突飞猛进,而他的,则日见其减,最终,高考败北。

  犹记得,我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月上柳梢,我们相约在黄昏的小河边。夏风阵阵,蕴含着一场暴雨,静默了许久,落榜了的他说,我们分了吧。我扑到他胸前,捶着他,不许他说下去,泪水浸湿了他的衣衫。我们以皎月为媒,小河为证,邀天地为宾,拈芦苇为誓,今生今世,永不分离!一别之后,两地思念,未及相见时,我鸿雁传书,一封又一封,青鸾有信频频寄,只愿他金榜题名终有归。

  犹记得,上了大学后,女生寝室里风行织毛衣,每个女生的床上都堆着毛线和编织针。从来没有碰过编织的我,也学着从女伴的样子买回来针和线,笨手笨脚的开始尝试着织。给谁织毛衣,是个很敏感的话题。我回避了大家的猜测,课余饭后,织了拆,拆了织,一针一线,密密织进了我对他的情意。一个多月的灯前周末,背心终于完工了,很坦然的告诉大家,是给男朋友织的。拿回去亲手给他穿上,很拙劣的针线活,他却很开心,那件衣服,直到我们分开,他还穿在身上……

  一年又一年,复读依旧,落败依旧。用他父亲的话说,他是因为我而分的心,我就是那个祸水泱泱的红颜。尽管我当时只是丑小鸭一枚。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意识到,是因为他的骄傲与自尊,他的男子汉的本能使他喜欢以孔雀开屏的姿态,一直在我面前展现出他最强的一面,而他薄弱的英语和数学,则成了他补不上去的短板。若果那时有觉,我们一定可以做双宿双飞在大学校园里的天之骄子。

  在他最后选择卷起铺盖,从学校黯然回家的那一年,我已经拿到了大学毕业证,我们的恋情没有终止,但是已经带有很重的苦恋的味道。我们在一起,已经是习惯上的坚持。面对他时,他对我的百般的好,我唯有全心回报。但面对世俗,我在假装坚强的同时,也常常在无人处舔舐自己的不堪一击的软弱。我不是超人,那时巨大的城乡差别,不仅是我要顶着世俗眼光的绞杀,连我的父母都觉得他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山沟里飞出来的金凤凰,没有带给他们应有的荣光。尽管,开明的父母并未给我任何压力,但我能读出他们隐藏在眼底的深深的失落。

  毕业两年后,这场苦苦坚持了五年多的恋情,最终还是以劳燕分飞结束。五年里,我们熬过了一无所有的清贫,抗得了高高在上的老师,抵住了才子佳人的青眼,却没能扛得住世俗的冷酷。当再没有棒子向我们这对鸳鸯挥过来的时候,我们自己却再也走不下去了。我们的分手,打碎了我们班女生对于象牙塔里纯粹爱情的最后一丝幻想。为此,除了几个闺密,我自绝于同学圈子很多年。

  决定结束这段苦恋的那晚, 我独自在学校的单身宿舍里,一个人灌下了整整一瓶白酒, 亲手埋葬我此生的第一场爱情。大醉之后吐了一屋子酣睡了一天一夜醒来的时候,看见黄昏的落日下,我床前坐着的一脸忧郁一脸忧伤一脸担忧的憔悴寂寥的父母,我沉默无语,无以为对。三个月后,匆匆把自己嫁了出去。

  在那场恋情结束时,我们谁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寻死觅活,连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的剧情都省略了,平平静静的只影分飞。直到半年后,他结婚的请帖发到我们单位另一个同学那里,被我不慎看到,我情难自禁,一把夺过来撕了,惊的同学目瞪口呆,我自己丢下同学,跑到一个无人角落里,哭了个雨打梨花,落英缤纷……

  从此以后,谁也从不敢在我面前提及他的名字。直到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在我曲曲折折的情路上,几乎所有之最的桂冠,它都当之无愧当仁不让的摘取了。很多年,我不敢回视这份让我遍体鳞伤的情,伤口太深太痛,每一次触及,都让我溃不成军。十几年光阴冲洗,时光都结了茧,那场情殇才在我的内心云淡风轻。

  这场恋爱耗尽了我的青春。曾经沧海难为水,随着这场恋情的结束,我的青春就此落下了帷幕,画上了最残缺的句号,由彩霞满天变成了夕阳山外山,沦陷红尘,万劫不复。

  二

  圆慧,这第二杯苦涩难咽的茶,就献给我的第一场婚姻吧。

  那场认识了两个月零两天就匆匆走进围城的婚姻,从一开始,我就错了。

  错的缘起,就是我在赌气。那场爱情的长跑,我已累极倦极,又伤情太重,没有忘情水可以让我忘记,我只想找一个港湾,让自己在里面疗伤。我当时很清楚,那个时候,只要是个男的,跟我求婚,对我说,嫁给我吧,哪怕又聋又瞎,我也会嫁的。他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了。所以本源上,错先在于我。我们都是受害者。

  和初恋一样,我们相识在错误时间。只不过,这次,是错在我不该在情绪的马里亚纳海沟的深渊,去抓住他这根不能救命的稻草。表面上,我需要一个疗伤的避风港,心底里,我并没有想接纳任何人。我还做不到,那么快忘记那刻骨铭心的情。所以,结婚只是让我从一个深渊走进另一个深渊。

  我全力对待这一场婚姻,用贤惠端淑来弥补我对他情感上的空壳的愧疚。年少的爱情来的再疯狂,而一生的相守,才是真正的担当。

  虽然并没有爱上他,但我已经做好了和他相守一辈子的准备。从被宠溺到云端的公主蜕变成任劳任怨的家庭主妇:洗衣做饭,勤勉持家,周旋亲朋,相伴朝夕。为了婚姻,我把自己放低到了尘埃里。家属院里的男人们对我赞不绝口,主妇们则对我睥睨声讨,说我把男人惯坏了。

  最终,他还是对我情感上的游离有所觉察。他又回到他自己的圈子,喝酒打牌,夜不归宿成家常便饭。也许是因为我对他的做法置若罔闻,他更加肆无忌惮。源源不断的关于他的各种风流韵事,纷至沓来。从歌厅到饭店,从农家女到有夫之妇,都是关于他的传说中的女主角。最后,连我的亲戚都亲眼见到,我无颜见江东父老,羞惭难当。跟他提出了离婚。

  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恼羞成怒的激烈程度。他断然拒绝,而且恶狠狠的对我甩下一句话:你就是一个花瓶,我也要你永远摆在那里!想离开我,做梦!

  现在想想,他当时不肯放手,并不是因为舍不得,也许他只是觉得没面子。因为在那场婚姻里,我们,都未曾体验到过幸福。

  所以最终,当我们最后相看两生厌,终于放手的时候,彼此都把对方伤得体无完肤,连最后一点点温情的回忆都不曾留下。离了婚还能成为朋友的海阔天空之语,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句笑话。记得我曾说过一句经典之语在好友里广泛流传:别人是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是一日夫妻百日恨!托翁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信夫!

  直到现在,要我挖掘出关于我们恩爱的情节来,我估计比做高数题难的多。所有能想起来的,都是一地鸡毛的不堪。尽管对他本人,我并无恶评如潮。

  那个时候我们真的还是因为太年轻啊,不知道我对于家庭的点点滴滴的付出,其实也是一种爱,一种对家的爱,对婚姻的爱。他和我一直在渴求的,那种灵与肉的汇合,我们始终没有,所以他用出轨来麻醉自己,也重重的伤了我。我们都不明白,没有这些,其实婚姻一样可以维系。

  当我们的婚姻最终走到了尽头,我带着年幼的女儿开始单身之旅的时候,我确实没有想到,我会为这份选择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我更没有想到,一个人带着孩子生存竟是如此艰难……

  离婚后到我离开老家的那三年,我不仅饱尝了生活的艰辛,更尝尽了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凉薄以及他的种种无赖的嘴脸。一次又一次,我陷于穷困潦倒,一次又一次,觉得走到了末路穷途。还好,有我的家人,一次又一次,向我伸出了救援之手,我才得以勉强度日。

  三年后,当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送到我手里的那一刻,我喜极而泣:庆幸自己没有被生活向我扑来的这一波巨浪打倒,庆贺自己走出了这个湮没我的一潭死水的小县城。我终于要和过去画上最干净利索的句号了。

  三

  圆慧,这第三杯飞蛾扑火的茶,就献给我的第二次婚姻吧。

  当我一脚迈进省城,找到了自己满意工作的那一刻,正是寒冬腊月,朔风凛冽,但我的心里阳光明媚,白鸽翱翔:我的人生要翻开新的一页了!

  那年新年,我漫步黄河边:脚下是流水,头顶是蓝天,前方是那不断闪现的笑容。凝视远方的山峦,我翻身跃上一匹枣红色骏马,心里繁花似锦,豪情万丈:我要日行千里,征战南北,我要穿越荒凉的戈壁,抵达楼兰古国!

  冥冥之中,仿佛有个前世之约在远远地向我招手。

  当同学把他领到我的面前,我沉寂了六年的心湖泛起了微微涟漪。他幽默风趣的谈吐,渊博独特的学识,他举手投足,一笑一颦,都在招招摇摇的吸引着我。

  三十多岁了,历经风雨的我早已越过了肤浅和虚荣的沟渠,在意的是一个男人的内在。他,恰好都具备。我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直到现在,我每每想起他茶余饭后对任何一个话题的惊人之语,依然从内心里叹服。

  订婚仪式上,当他脉脉含情的把钻戒套在我无名指上的那一刻,笑意充溢了我的容颜,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婚礼上,当他深情款款的对我说,感谢上苍,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弱水三千,你是我至爱时,我的心在幸福的颤抖。我同样感谢上苍,让我在经历了一场失败的婚姻后,能够遇见最好的他。

  可是我没有意识到:他是个极端的理想主义者,毫不考虑现实的制约。他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从不在意他人的感受。

  我们的情投意合惺惺相惜,一旦踏进生活的河流里,立刻被裹挟着翻腾着,瞬间被湮没了。

  他很优秀,所以对于任何事情的近乎完美的苛求,让我和女儿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为女儿吃饭时掉下的几个米粒,为我不慎飘落在床上的几丝长发,为电视的声音打扰到另一个屋子电脑前的他,为炒的某一个菜的色香味不够……他都会阴云密布,不到七岁的女儿,吃饭不敢发出声音,吃完饭赶快自己去收拾碗筷,因为他规定,谁最后吃完,必须打扫干净所有 ……

  再婚后遇到的种种难题,使得结婚时以初婚之情全心全意对待对方的愿望,成了永远的空中楼阁般的痴心妄想。身边的爱他的亲人,卯足了劲,五马分尸般,将两个人往各自的身边拉。我们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渐行渐远,却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我得了肺结核,这个不大不小却传染的病,将我们彻底的分开了。我从不怪他,被亲情层层环绕重重包围的我们不能生活在真空。

  那场繁华绮丽的相识,最终仍是在流年里归于寂寞。以为灵魂的相知,就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不曾想仍是一个转身,天各一方。

  人生如果可以假设,我想:如果我们不是夫妻,我们会是“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知己,我们会是高山流水,琴为你摔的知音,我们会是“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的知心朋友,任凭风雨虐,江湖永相守……

  四

  圆慧,这第四杯如火般灼热的茶,就献给我的那场相思吧。

  诗人说,总有一份遇见,唯美了整个曾经。我想,说的一定就是我和他的遇见。

  永远记得,那天的天地留给了飞雪,天地茫茫。把诗意留给了我。如果没有他,我定会挥洒自己的诗意到永远。可是,有了他,空灵与静寂中,有了那一场浪漫邂逅,一切都变了模样。

  那一年,那场冬日的雪花,一片一片地翩跹,那么突然,那么纯净,这个城市许久没有雪的踪迹,第一场雪,我雀跃惊喜,呼朋引伴,想和这雪花冉冉共舞,恣笑欢声。

  那一晚,没有寒冷侵袭,夜空雪花飘,绿蚁新醅酒。酒微醺,醉红颜,莫许杯深琥珀浓,未成沈醉意先融。踏雪无痕寻梅去,狂歌一曲带笑还。

  那一刻,疏狂的我,诗意的他,以酒为媒,手机相隔,相识恨晚。我的心,被一种莫名的情愫震撼: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有郎若他,令我心折。那场雪引领我,一脚踏进了他的世界。

  从此,半世情怀,为他,落定尘埃。

  犹记得,那个艳阳高照的冬日去游湖。天,湛蓝。风,和婉。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因我们而独好。

  树林深处,我们倚树踏草,偎依静听,听着天空的风,听着天地的静,听着山河和岁月,听着人世与禅机。

  迎风堤岸,我们牵手高歌,追逐嬉闹,闹得千山带笑不语,闹得飞鸟匿了踪迹。飒飒荒草迎风展,悠悠白云不忍还。

  漫步湖边,我羡慕水鸟,自由游弋,无拘无束,交颈而鸣,长相厮守。他眼热鸿雁,自在翱翔,碧水长天,永不离分。

  流连那旧时亭台,曲苑回廊,早已人去室空,却有书趣隐隐。他品味书法,我自羞不识狂草书;我咀嚼诗意,他却笑未了琴鹤情。

  累了,我们静守这一幅缓缓打开的山水画,听石下湖中流水的清唱,听山海云边风声的和鸣。推柴门,闻犬吠,我们品尝渔家热情的人间烟火;傍狭径,踏莎行,我们惊喜于石缝罅隙间的瑟瑟小花。

  碧水蓝天,相拥湖山,我们胜似神仙侣眷。闲庭信步山前,追逐嬉戏水边,碧水平添了几许柔情,青山写满了我们的浪漫。我不是江南采莲的丽人,他不是游冶赏花的少年,流水落花我不伤感,流年沧桑他不遗憾,我们只是两个铅华洗尽的凡间男女,错过了华年,终于遇见,再也不肯辜负岁月,只想守着这份静好,携手人间,将风景看遍。

  一场欢愉一场梦。返程途中,我回望那山那水,渐行渐远。

  那个冬天,就这样,被我浑然不觉的恣意挥洒。 那个冬天的雪,是我今生从没有过的温暖。

  我把我的爱,写进了雪里。那个冬天,总也有飘飘扬扬的雪花,遥遥的我们,总在隔雪相望。我迎着雪花去接他,他披着雪花来看我。有了他,这个被雪雕镂的城市,连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都脉脉含情。

  他把他的情,融进了雪里。那个冬天,忙碌的我偷得半日闲,和他冒雪迤逦,在那空无一人的河边公园,我们寻红梅,觅暗香,听雪声,探幽径,追欢声,逐笑语。雪漫天飞颺,我们的幸福,宛在雪中央。

  如果我知道,这终究只是一曲风花雪月的故事,任信誓旦旦的花事相约,终究不过是一场肝肠寸断的红尘离别,我宁愿,一口饮尽忘川河的水,把它,一笔抹去。

  如果我知道,那只是一曲忽如一夜春风来的短暂的歌,只是一阵开到荼蘼花事了的飘渺的梦,终究抵不过滚滚红尘中的一阵微风轻掠,我宁愿,不来这红尘之外,不在这绮丽的雪里,走这一遭。

  那一天,他说,他再也不能来,要我不必等。他的话穿过电波传来,惊落遍地落红如雨。我不知所措,心中茫然,如茫茫天地,一片空白。我想走,想逃离,可我不知,能逃到何方。我抬起脚,一落步,竟像是用尽一生的力气。回家的路只有八百米,那天,却那么漫长,我无力走回。就像我无力穿越天地,无力从前世寻到今生,无力将他拉到我身边,对他说:我,不能没有你……

  终究,除了祝福我什么都没有再说。因为我知道,我们都不敢义无反顾地迷醉于真情与爱恋之中,不敢顽强地踏上一条最为悲壮的生死之恋的旅途,等待我们的,是永远没有结果的牵挂,永远不能相守的残缺。与其遥遥相思,不如相忘于江湖。

  终究只能将这一切,交付给流逝的时间,退后的风景,邂逅的他,终究是一场镜花水月,一场梦醒一场空……

  常常梦见那场雪,梦见我们像梁祝一样,变成了飞颺的雪花,一起飘,一起落,一起共舞到天涯……

  五

  圆慧,茶已经凉了,这一场场情殇,如天际的烟花,也都散尽了三千繁华,最终归于沉寂了。

  一切都结束了。寻寻觅觅三十年,一个情字,漂染了我半世的离合,我最终没有找到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良人;没有人在我耳畔低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没有修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归宿。我内心所求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梦,零落成泥碾作尘。空荡荡的屋子,伴我的,唯一张素琴一盏淡茶……

  正如日升月落的更替,正如春夏秋冬的轮回。万水千山走遍,兜兜转转,我还是又回到了原点。我就像那个海明威笔下的圣地亚哥,三十年的漫漫情路,我捕获了一个又一个大马林鱼,待我精疲力竭的回到岸边,依旧行囊空空。所有的恋情,都没能陪我走到最后,依旧是我一个人落寞的行走。不再有滚滚红尘里的叙事,不再有超然凡尘外的抒情。旅途上,只铺着一层薄薄的月光,照着我前行的路。风吹走了花的热烈,叶的葱茏,吹散了爱;但吹不散月,吹不走星,吹不走青山,吹不走长河。它们,依旧陪着我奔波。也许,此生只能以无尽的奔波替代那些铿锵的诺言,以永远的孤单替代那些缠绵的红烛,以淡然的守心自暖替代那些儿女情长。从此,无心爱良夜,任它,明月下西楼。

  但我不后悔。我的一颗心,在蜜水里浸过,在苦水里泡过,在辣浆里蛰过,在冰里冷冻过,在火里升腾过……生命中最真挚的,最折磨的,最美丽的,最痛苦的,我都经历了,感受了。那无数个盼望的日子,等待的日子,泪湿青衫的日子,魂梦相牵的日子,饱满了我的世界,充盈了我的情怀。我不遗憾,因为不论是缘起还是缘尽,我付出的情,都是真的!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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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钢蹦(1)

钢蹦是一只狗的名字。当朋友把这只狗送给我时,我并没有太大的喜欢,只是觉得有了一只狗,从此,便可以干点和人无关的事。钢蹦来的第一天,身上的毛被剃光了,就像一个被脱...(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