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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弼时女儿:毛泽东江青结婚的条件江青十年内不准参政

 核心提示:任远志后来回想,江青可能是很早就想整治自己了,“当年毛主席和江青结婚,我爸爸他们都不同意,后来同意了,但是加了一个条件,要求江青十年内不准参政。还有一次是在延安的时候,江青要买羊毛大衣、要用布做棚子挡太阳,当时我爸爸负责这些事,他没同意,他说前方战士连衣服都没得穿,你不要太那个了。”此外,江青买了些不该买的东西要求中央特会科报销,任弼时支持管财务的同志坚决顶住,江青掀翻了桌子,最后由毛岸英过来收拾了房间。本文来源http://www.honggushi.com

  

  任家三姐妹:(左起)任远征、任远志、任远芳。(摄影:曹海鹏)

  本文摘自:《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49期(总第529期),作者:周海滨 吴春威 任晓宁,原题:《三姐妹回忆任弼时:“我们和父亲相处得太少太少”》本文来源http://www.honggushi.com

  清晨,大雪初霁,79岁的任远志和老伴白世藻在家中看电视,一片温馨。

  传达室戴红袖章的大妈说,自从夏天摔了一跤,有小半年没见着任远志下楼了。

  “我是摔糊涂了,以前的事都记不住了”,任远志在回忆父亲任弼时的时候,经常重复着这句话。在父女相处的4年3个月16天里,只留下了点滴的记忆。但对当年和父亲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任远志记忆犹新。

  “可以这么说,从我认识我父亲到我父亲去世,一共有4年3个月16天。但其实我们真正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不到一年,真是太少太少了。”任远志说,“母亲一共生了9个子女,有5个夭折或失散在革命战争年代。”

  只有女儿任远志、任远征、任远芳,及儿子任远远(1995年因肺癌过世),最终能在父母身边长大。本刊记者专访了任远志、任远征、任远芳,由她们将父亲任弼时的生平从记忆带到面前。

  任远志:和母亲一起接受敌人审问本文来源http://www.honggushi.com

  1928年10月,任弼时奉党中央之命到安徽巡视工作,不幸在芜湖南陵县被捕,后被解往安徽省政府所在地安庆。在押解途中,他巧妙地把被捕消息和预定的假口供托人带给在上海的妻子陈琮英,以便配合组织营救。审讯时,他受到头顶窑块、膝跪铁链和“老虎凳”等酷刑,却咬定编出来的假身份。

  党组织立即组织营救,但出面的必须是亲属。“母亲从上海紧急赶往长沙。不料到车站时,当日的客车已经开走了。母亲心急如焚,她抱着刚出生的我大姐苏明,不顾一切地爬上一列拉煤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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