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离婚诉讼费承担主体是谁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相信大家都清楚,一般是谁提起的离婚诉讼,那么通常就要由他缴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这个费用最终就是该提起诉讼的人承担吗?到底离婚诉讼费承担主体是谁?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诉讼费承担主体是谁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二、离婚诉讼时效限定有哪些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虽然,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是由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但这不代表最后就要由原告承担该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同时,各位还需要注意,提起离婚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具体的内容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离婚诉讼债务的处理原则

诉讼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诉讼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离婚诉讼费承担主体是谁  诉讼费  诉讼费词条  主体  主体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承担  承担词条  
离婚

 离婚诉讼答辩状范本怎么写?

离婚诉讼答辩状是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人根据原告提交的诉讼书所陈述的内容,进行自我辩驳的文件。离婚诉讼答辩状应该基于客观事实,逻辑清晰,符合法定书写规范。在案件审理中...(展开)

离婚

 什么情况下单方能提起离婚

一、什么情况下单方能提起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因此,单方离婚所需要的条件,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条件。但是...(展开)

离婚

 离婚后发现虚构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虚构共同债务怎么办依照民事证据规则,从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举债,提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应对债务形成的有...(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