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新闻报道中图片的著作权保护怎样规定的?

一、新闻报道中图片的著作权保护怎样规定的

时事新闻披露的信息,如果是发挥新闻让社会知晓的功能,当它是新闻、起到新闻的作用的时候,应当比一般的作品更宽容,应该迅速让公众知道,比如国际上、国内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如果过于强调保护,转载要收费,这就违背了新闻的主旨和指导思想。但是当新闻已经不成为新闻了,当它已经没有新闻的功能,这些图片的作品功能更加被强调的时候,我个人认为,它就应该享有对作品保护的需要。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二、拓展资料:

他人拍摄的新闻照片往往具有著作权。那么,对于同一个画面,如果因为新闻报道的需要,需要各自分别拍摄,那么,此时相似的照片画面,会构成对前面新闻照片著作权的侵犯吗?

例如,某个记者拍摄了某篮球运动员扣篮动作的照片并发表,此后另一个记者也要报道易建联,并拍摄照片,由于拍摄的最佳角度以及易建联扣篮动作的固定性,导致后面的照片与前面发表的照片构成近似,那么此时,存在著作权侵权吗?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区分不同的摄影作品的类别。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经验,摄影作品可以划分为呈现型、抓拍型及主题创作型3种基本类型,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版权保护。

所谓呈现型照片,是指拍摄背景是自然形成而非人力布置,摄影者仅仅通过技术手段对客观事物进行拍摄而获得照片,例如,在某一时间点站在黄河边上某一地点拍摄日出。所谓抓拍型照片,是指拍摄者抓住了特定时机按下快门从而得到具有艺术价值的照片。所谓主题创作型照片,就是拍摄者主持设计了拍摄的背景(光线调节、环境布置、装饰道具等),而且指导人物的造型、动作、表情,从而拍摄得到的成果。

对于呈现型、抓拍型这两类照片来说,在先拍摄者不能阻止在后的作者针对同一对象拍出类似的照片,因为摄影作品所保护的并不是其中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而是对这些客观事物的摄影表达。从理论上说,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即使针对同样的景物也不可能拍摄出同样的照片,这必然在艺术表现力和境界上能够区分。因此,为了防止在先创作者垄断客观事物的“发现”,不应阻止在后创作者对相同实物的再次创作。

这类图片在新闻的报道中,应根据相关的事实进行报道。拍摄这类图片的初衷是为了准确的报道相关的事实新闻,相关的记者和报道单位在报道中,也应按照我国的新闻法律规定进行报道,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新闻规定。

延伸阅读:

新闻报道侵犯他人名誉权

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求

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有什么范围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词条  著作权  著作权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保护  保护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一、著作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二)...(展开)

著作权

 解决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方式

一、解决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方式解决著作权纠纷方法: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展开)

著作权

 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区别

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