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非法排放?

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客观来综合确,明确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等。

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重要完善。其中一方面修改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据此,“严重污染环境”不再以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实害结果为必要。

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致使一人以上死亡的,即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还下调了其他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除污染环境罪外,环境污染犯罪还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对这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适当下调,加大了打击力度。“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才认定为环境监管失职罪所要求的“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入罪要件,而则调整为“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或者“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入罪门槛明显降低。

两高明确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标准: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由于政策的调整难以一蹴而就,一些具有处置、利用危险废物能力的企业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只要未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从刑事规制的角度不应当加以禁止。否则,由于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现状,这些危险废物可能会被非法倾倒、排放,反而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污染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1、因不可...

环境污染的危害都有哪些

1、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

环境污染的危害都有哪些?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

发生环境污染纠纷怎么办

发生环境纠纷后,公民、法人因不服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怎么解决

环境污染损害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当事人可...

环境污染如何举报

举报环境污染有两种渠道:1、看到污染拍照...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非法排放?  排放  排放词条  认定  认定词条  非法  非法词条  污染  污染词条  环境  环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