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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借贷反诉状怎么写

一、民事诉讼借贷反诉状怎么写?

民事反诉

反诉人(本诉被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人(本诉原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省××市××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借贷纠纷的反诉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三、反诉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原告诉讼状当中关于借贷纠纷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实际情况,针对同一借贷纠纷,被告方可以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反诉状的制作格式跟民事诉讼状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是反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是要根据借贷纠纷的实际情况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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