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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现在很多农村都偶大量闲置土地,有些人为了扩大生产,往往会通过土地承包的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按规定,双方要签署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要事先征得村民会议同意,然后将土地承包合同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下面小编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应该向哪里提出?

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内有农村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承担。

发包方应当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发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登记、建档、和查询等工作。

三、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合同备案职责是什么?

(1)受理责任:接收备案合同,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报备承包合同是否齐全,提出备案预审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承包合同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发包方要在土地承包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土地管理部门要审核进行备案的承包合同条款是否齐全,然后给出是否同意承包合同备案的意见。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可以有效的降低因土地承包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很重要。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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