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离婚时征地补偿款是否要分割?

【为您推荐】谢通门县律师 龙井市律师 安溪县律师 桦南县律师 二道江区律师 新市区律师 蛟河市律师

在建设城市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征用农村用地来建设新城区。征用土地后一般会对被征用者进行征地补偿,然而征地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却不清楚。离婚时征地补偿款是否要参与分割成为困扰很多人的问题,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征地补偿离婚是否要分割

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观点认为将征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

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2、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

由上文介绍可知,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收土地方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具有专属性,属于被征收土地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没有被征收土地的人,不具备享受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征地补偿款不应当参与分割。

延伸阅读: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处理?

政府征地补偿与市场价格不得有过大出入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离婚时征地补偿款是否要分割?  补偿款  补偿款词条  征地  征地词条  分割  分割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是否  是否词条  
补偿标准

 人工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鱼塘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