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 ,两者在培养方向上有所区别,各有侧重。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等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

法律硕士共分为两个方向,分别是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法律硕士(法学)只能由法学类专业本科生就读,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由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就读。

法律硕士学位的获得者应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

时代所需

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加快,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基石,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第二批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5所高校开始招收法律硕士 。1998年,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实质上,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由于为跨专业报考,难度极大。从2002年开始至今,法律硕士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均位于国家分数线前列,竞争极其激烈。

概念区别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事实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两者是同一学位层次,培养目的存在一些区别 :

一、招生条件不同。法学硕士要求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

二、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而法律硕士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硕士由于招生条件宽泛,以实物致用为导向,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皆为全国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平均达到15:1。

四、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法学硕士之前有公费,从2014年起也实行自费。

五、教学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采用"双导师"制。以经世致用为原则,实务为先,贯彻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教学理念。

因此可见,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而法律硕士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产生的时间不同:

  法硕(法学)是教育部在2009年为了考生调剂,新成立的一个专业学位。而法硕(非法学)是从2000年就开始招生的一个专业学位。

2、招生的对象不同:

  法硕(法学)的招生对象是本科学习法律的学生,这与法硕(非法学)的招生对象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明显不同。并且,由于本科阶段学习过法律,在研究生阶段将安排更多的时间用于实习。

3、考试的重心不同:

  因为法硕(法学)招生的对象是本科学习过法律的学生,所以考试科目专业课和综合课偏理论性的试题多一些,也就是主观试题比重大。而法硕(非法学)的试题相对来说,主观试题的比重早已经固定,没有法硕(法学)的多。

4、复习的教材不同:

  客观感觉法硕(法学)一直没有正规化,体现在到现在为止,教育部还是没有出一本权威的参考书。而法硕(非法学)在2005年之前是以考试指南作为权威复习教材的,在2006年以后,逐渐以教育部的考试分析作为出题和判卷子的标准的。

特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种类

第一种是法律硕士(非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和当年的全国研究生考试同时进行,一般每个省要到指定的考点)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法律硕士(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也为四门:具体内容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同;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类别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同,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种是参加每年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即"五部委法硕"),招生对象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律实践部门在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

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从2009年起,法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法律硕士,学位名称为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

考试

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法硕联考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法律硕士的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

2、在职法律硕士一般是在7月上旬网上报名,7月底再现场确认。考试时间是在10月的最后一个周末。

报名方式

(一)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

教育部要求,考生要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以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二)全面试行网上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填写报名登记表时,相应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教学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 ,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复习指南

2014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指南,准备法硕的复习一马当先的当然是记忆。法硕内容庞杂,专业课加起来就有五门,因此复习工程相当的大。对于这五门专业课的复习,应该根据不同科目的特点来安排具体的复习应对方法。下面就来具体说说每一科的特点以及复习建议。

法理是比较难懂的一门。往往没学过法律的考生看书的时候觉得很枯燥。所以最好看书的顺序不要按考试分析每门课的先后顺序看,而是要先看刑法,因为刑法条理非常清楚,容易理解,接着再看法理,理解起来就容易得多。因为法理其实就是把各个部门法内部的东西抽象出来了。法理内部的“线”其实比较简单,归根到底法理就是在讲法律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存在,以及法律是以怎样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内部的那条线就是:先讲法律建立的原因和形式是什么,法律建立以后对社会和每个人都产生了怎么样的结果,法是如何才能满足我们需要的,我们又是怎样制定出对我们更加有利的法律的。

民法的复习重在理解,只有真正地了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题。而这部分指南写得比较乱一些,建议看看高教出版社的权威书籍考试分析,法硕考试分析是法硕命题依据。写得非常不错,条理很清晰,对理解民法理论有很大的帮助。

刑法的脉络比较清晰,复习起来比较容易。总则和分则是同等重要的,每年出题分值各占50%.刑法拿高分的最主要办法就是抓重点,有的放矢地复习。刑法的重点内容很好判断,重点都有一些特征的,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哪些是可以出题的地方。

特征如下:有明显的大写的一、二、三,大写的标题下标有小标题的数字如①、②、③,小写的1、2、3下多涉及法律方面重要的概念。这些方面一定要想办法理解并且背会。先并后减,先减后并不是重点,搞不懂就放弃。分则当中各罪里会有很细的需要解释的地方。比如抢劫罪中,什么是以非法目的占有,什么是暴力,这些都要搞清楚,细细地扣。往往很多同学考完刑法觉得很不错,觉得四个要件都写出来了,但结果出来分并不高。问题就出在需要好好解释的地方没有去好好解释。根据《考试大纲》,在刑法分则所确定的413个具体罪名中,需要考生作为重点掌握的有170个,约占总数的40%.其实不需要那么多,每章最重要的几个罪都是前几个罪名。另外,刑法除要看刑法法条外,还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几个司法解释。

宪法理论要求并不是很高,复习起来难度不大。不过里面的细小知识点特别容易混,所以一定要把宪法法条常备身边,复习的时候还可以专门做一些知识点的比较。此外,《香港基本法》也比较重要,应该找来好好看看。

法制史复习起来最大障碍可能就是生僻的文言文,可是每年的考察重点恰恰不在这个地方。所以复习的时候尽量不要细抠文言文,跳过去就行了。法制史每年的重点变化不大,具体来说法制史的重点集中在秦朝、隋唐、明、清、民国还有建国初期等年代的法制思想。刑法法律制度、重要的法典等等内容,最好的帮助记忆的办法就是做表格。按照年代顺序把重点内容列出来,做个比较。每个朝代的民事经济法律制度不是重点,只是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名词要记住。

复习方法

考研法律专业课复习第一遍看书不要仔细看。因为没有法律基础,也就没有一点法律的思维体系,就算仔细看了,也不会看的很明白的。在整个看书过程中肯定会有不懂的地方,大家也不要驻足太久了,不会就接着看下面的内容。

考研法硕第一遍复习结束后,你脑子里对法律也建立了一定思维体系,那么从第二遍看书就要仔细了!第二遍主要目的是知道自己不明白的考研法硕知识,把这些知识点做出标记,为了以后重点看和询问。一点要记住的就是,在书上作出标记。

反复复习,形成属于自己的考研法律思维体系,后期复习速度将不断加快,效果也将更加明显。

关于考试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

试卷内容

专业课一: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

专业课二: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

题型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专业课二: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论述题

培养高校

华北地区(45):

北京(24): 北京大学(1)、 中国人民大学(1)、 中国政法大学(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 清华大学(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5)、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5)、中央财经大学(6)、中央民族大学(7)、北京师范大学(7)、北方工业大学(7)、北京交通大学(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8)、北京理工大学(8)、北京科技大学(8)、北京工商大学(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8)、中国青年政治学院(8)、中共中央党校(8)、北京联合大学(11)中国农业大学(11)、中国传媒大学(11)、国际关系学院(11)、外交学院(11)

天津(7):南开大学(4)、天津师范大学(7)、天津财经大学(8)、天津工业大学(11)、天津商业大学(11)、天津大学(11)、中国民航大学(11)

河北(9):河北大学(6)、河北经贸大学(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0/特)、河北联合大学(11)、河北师范大学(11)、石家庄铁道大学(11)、燕山大学(1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1)、河北科技大学(11)

山西(3):山西大学(4)、山西财经大学(8)、太原科技大学(11)

内蒙古(2):内蒙古大学(6)、内蒙古科技大学(11)

东北地区(23):

辽宁(9):辽宁大学(4)、大连海事大学(6)、东北财经大学(6)、沈阳师范大学(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7)、大连海洋大学(11)、辽宁师范大学(11)、渤海大学(11)、东北大学(11)、辽宁科技大学(13)

吉林(7):吉林大学(1)、东北师范大学(8)、延边大学(8)、长春税务学院(8)、吉林师范大学(11)、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动态调整自设,以下简称“自”)、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自)

黑龙江(6):黑龙江大学(3)、哈尔滨理工大学(11)、东北农业大学(11)、哈尔滨师范大学(11)、哈尔滨商业大学(11)、东北林业大学(11)

华东地区(56):

上海(13):华东政法大学(1)、复旦大学(3)、上海交通大学(5)、上海财经大学(6)、上海大学(7)、同济大学(7)华东理工大学(8)、上海海事大学(8)、上海师范大学(8)、上海对外贸易学院(8)、上海政法学院(11)、华东师范大学(11)、上海外国语大学(11)

江苏(12):南京大学(2)、苏州大学(3)、南京师范大学(5)、东南大学(7)、河海大学(9,2016年撤销)、扬州大学(8)、江苏师范大学(1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1)、南京理工大学(11)、中国矿业大学(11)、江南大学(11)、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11)、江苏大学(11)南京审计大学

浙江(5):浙江大学(3)、浙江工商大学(7)、宁波大学(7)、浙江理工大学(11)、浙江工业大学(11)

山东(9):山东大学(3)、烟台大学(5)、中国海洋大学(7)、青岛大学(7)、山东科技大学(8)、山东政法学院(10/特)、青岛科技大学(11)、山东师范大学(11)、山东财经大学(11)

安徽(7):安徽大学(3)、安徽财经大学(7)、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安徽师范大学(11)、合肥工业大学(11)、安徽工业大学(12)、淮北师范大学(2016年自)

福建(5):厦门大学(2)、福州大学(6)、华侨大学(7)、福建师范大学(11)、福建农林大学(2016年自)

江西(5):江西财经大学(5)、南昌大学(7)、江西师范大学(7)、东华理工大学(11)、江西理工大学(11)

中南地区(40):

河南(6):郑州大学(3)、河南大学(5)、河南师范大学(1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1)、河南工业大学(2016年自)、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自)

湖北(9): 武汉大学(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华中科技大学(6)、华中师范大学(6)、中南民族大学(7)、中国地质大学(8)、武汉理工大学(8)、长江大学(11)、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自)

湖南(10):湘潭大学(3)、湖南大学(5)、湖南师范大学(6)、中南大学(7)、长沙理工大学(11)、湖南商学院(11)、南华大学(11)、吉首大学(2016年自)、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6年自)

广东(9):中山大学(2)、暨南大学(7)、广东财经大学(7)、华南理工大学(7)、深圳大学(7)、华南师范大学(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8)、广州大学(11)、汕头大学(12)

广西(5):广西师范大学(7)、广西大学(8)、广西民族大学(8)、桂林电子科技大学(11)、广西师范学院(11)

海南(1):海南大学(5)

西南地区(25):

重庆(4):西南政法大学(1)、重庆大学(7)、西南大学(11)、重庆工商大学(11)

四川(12):四川大学(3)、西南财经大学(5)西南交通大学(8)、西南科技大学(8)、西南民族大学(8)、四川省社会科学院(8)、西南石油大学(11)、泸州医学院(11)、四川师范大学(11)、西华师范大学(11)、四川理工学院(2016年自)、西华大学(2016年自)

贵州(3):贵州大学(5)、贵州民族学院(8)、贵州财经大学(2016年自)

云南(5):云南大学(4)、云南财经大学(8)、云南民族大学(8)、昆明理工大学(11)、云南师范大学(11)

西藏(1):西藏民族学院(11,陕西咸阳)

西北地区(12):

陕西(4):西北政法大学(2)、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6)、西北大学(7)、西安交通大学(7)、

甘肃(5):兰州大学(4)、西北民族大学(8)、甘肃政法学院(8)、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11)、西北师范大学(11)

宁夏(0):(无)

青海(1):青海民族学院(7)

新疆(2):新疆大学(7)、石河子大学(11)

注:

加粗部分为“双一流”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高校 。

括号为该校被授权设立法律硕士的批次 。   

1.

双一流

2.括号为该校被授权设立法律硕士的批次 。

试卷信息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法律硕士(法学)】

2009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在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之间,增加一个全新的专业——法律硕士(法学),招生对象为法学本科,学制一般为两年。孙笑侠教授分析,法学本科教育是以通识教育为主导的培养初级法律人才的教育模式;根据九个二级学科设立的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研究生是科学学位,是以“理论型”或“学术型”法科人才为主的;面向非法学本科毕业生招生的法律硕士是“复合型”专业学位。从国家和社会发展来看,我国需要有一大批“专门型”的高级法律人才,这是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这三种学位的人才所不能替代的;也就是说我国缺乏一种专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现在开始面向法学本科毕业生招生的正是专门型专业学位,它在人才模式上具有专门型的显著特点。

在未来发展中,专门型J.M,即法律硕士(法学)将会成为我国职业化高级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2010年开始,法硕作为专业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为英语一,部分考点改为英语二。根据考试大纲,英语(二)的翻译题部分与英语(一)不同,要求考生翻译包括150个词的段落,另外,英语(二)的语法要求被细化为8点,基本都是高中阶段语法知识,英语(二)在阅读理解词汇量部分,取消了英语(一)中“每篇阅读理解文章中超出考试大纲单词不超过3%”的要求。

真题参考

简答题

66、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2010年)

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9年)

66、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2008年)

66、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7年)

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2006年)

67、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2005年)

6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2004年)

分析题

(2004年)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2005年)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分析下列史料。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衰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也。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后,良可叹也。”

(2006年)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时有何例外?为什么?

(2007年)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

——《晋书刑法志》

上述文字材料记述了汉、魏时代法典体例发展演变的概况,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旧律”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

(2)“旧律”在篇目体例上存在什么问题?

(3)“新律”在篇目体例上有哪些主要变化?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

(4)汉魏之后,《晋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

(2008年)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2009年)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秦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列,未尝一丽死刑辙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翤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乘祀,区为五类。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何为秋审?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3)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那些方面?

(2010年)材料分析:

唐律疏议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1.这条规定体现了唐律的什么刑法原则。

2.在司法实践中他怎么运用。

3.他这样规定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刑法真题

法硕(法学)

  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12)

  2,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12)

  3,试论我国刑法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12)

  4,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11)

  5,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11)

  6,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11)

  7,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10)

  8,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0)

  9,论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10)

  法硕(非法学)

  1,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12)

  2,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12) 12年案例是 绑架罪,抢劫罪法定情节

  3,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11)

  4,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1) 11年案例是重大立功自首

  5,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10)

  6,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10) 10年的案例是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的牵连犯问题

  7,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09)

  8,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09)

  9,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08)

  10,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08)

  1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07)

  12,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07)

  13,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其法律后果(06)

  14,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06)

  15,简述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05)

  16,简述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05)

  17,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规定(04)

  18,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04)

  19,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03)

  20,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03)

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经过20年代初短短几年的迅猛扩招之后终于“积劳成疾”,已经连续两三年在一类学科中就业率垫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法学专业热招生冷就业的话题也就一直为人们所探讨,而06年关于取消本科法学专业设置的说法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法学专业缘何由香饽饽变成烫手的山芋?造成这些困境的又究竟是什么原因?

在高校改革的几年里,招生人数的增加、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开设都促成了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在这样的大潮下,形成了较为有代表性的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几股力量:一类是传统名校,这些院校的扩招使得更多学子投身到法学专业中;另一类是一些新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其中许多工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开设很具代表性。这些院校大多顺应发展“综合性大学”的潮流而纷纷开设文科专业,而首选便是较具有实用性、报考热门的法学专业。伴随着高校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对于国家法治建设需求的舆论导向,法学专业在广大考生心目中被塑造成了需求广大、发展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因此许多考生为了选择这样一个好专业而纷纷考入这些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专门的法学院学科划分详细,专业程度化高,使学生受系统的教育;综合性大学法律系的特色在于学生可以发挥多学科优势,可以跨系选科。

从社会需求来看法学大有发展前景,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经济类,财经类专业而言,毕竟出路较窄,且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简单分析,造成这种就业困难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学教育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冲突,法学学士、硕士不能立刻从事与法律专业关系密切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工作,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而通过率仅10%。

二、公务员职位有限,一个岗位有几十上百个竞争者。

三、转行发展困难,其他专业毕业生有进入法律行业,导致竞争更激烈。

因此,近几年法学专业(包括法硕)浩浩荡荡的考研大军异军突起,这一方面是教育水平提升、本科教育大众化的体现,另一方面也被视为许多学生逃避就业的“救命稻草”,从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报名超过1万人的数字也可以看出法学专业的考研热度。许多学生报考时没有考虑清楚,在进入大学以后才意识到相同专业不同学校所掌握的本行业的资源的差距,所以许多同学希望进入更好的院校继续研究生学习,使得考研被大多数同学视为“改变命运”的又一次机会。

那么,法律专业学生究竟可以从事哪些工作呢,下面我们就进行一下简要的分析。

律师:考试是道坎

典型职业通路: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关键点:①司法考试;②经验。

职业状况:律师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的职业前景十分看好。但由于现阶段国内法律本科人才供给过多,而且社会对本科法学毕业生的质量认同程度下降,因此就业情况不是很好,但优秀的毕业生特别是研究生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

薪酬水平: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式的,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万多元;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律师得自己去找客户,根据业务提成,一般在30%至70%不等。并且,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总体来说年轻的见习律师一个月一般只有千元左右,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案源的增加,收入就跟个人的能力直接挂钩了,若干年后,天上地下的差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老马识途: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这项考试一般在每年7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难度大,通过率低。2003年近20万人参加考试,共有17000多人过线,通过率为10%,2004年通过率为11.22%。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阅读量巨大、记忆的知识点繁多,复习到最后比的就是谁的韧性大,谁最能吃苦,要相信天道酬勤。制定复习计划贵在执行,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应该不折不扣地完成,一般来说,计划用两年的时间通过该项考试是比较合理的。由于执业证书要实习一年后才能申请,所以在考到证书后,再找个律所挂一年,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从事律师实务了。

其次是工作经验。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法学界的很多老师都会涉足法律实务。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机会得到你的这些老师的青睐,能够在大学期间帮他“打杂”的话,在你毕业时就已经拥有求职中最为宝贵的实习经验了。特别是研究生,因为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同时和导师平时的接触也比较多,因此完全可以利用条件积累经验。如果你的老师都不是那种一脚在海里一脚在船上的,也可以请他们帮你介绍,他们的同学、朋友开事务所的肯定非常多。另外,利用休息时间,去一些律所和外企的法务部兼职(实习),这些对毕业时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干得好,毕业后很可能就留在那里。

有的时候,某个老师在某个领域是专家乃至权威,他就会掌握很多的资源,这属于奇货可居型。平时多留意、沟通,在毕业时你想去律所,如果他们愿意代为引荐,那比你自己漫天撒网要强得多。

最后是如果毕业时,未能通过司法考试,那也还有机会。律师助理职务不一定非得拥有资格证书的,争取一下或许仍有机会。

考试安排

2013年考试时间已经确定,2013年全日制法律硕士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7日 。

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 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法硕联考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

法硕联考试卷内容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

专业课二: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

法硕联考试卷题型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专业课二: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论述题五种题型

考试事项

第一、尽早制定复习目标

许多考生虽然已经下定了考研的决心,但是却迟迟不能决定考什么学校和哪个专业,这样就会导致自己在复习的“黄金”暑期中无所适从。有的考生甚至同时准备两至三个专业的专业复习,最后的结果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而收效甚微。建议考生尽快明确考研方向,如果考生报考的是北京的高校,可利用暑假时间,到自己梦想的学校去看看,熟悉一下环境,走访一下学长,这种经历对于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坚定自己的信心是很有好处的。百闻不如一见,相信实地考察最终一定能让你做出一个理性的选择。

第二、不熟悉的课程提早学习

心理学上有种顿悟说,说的是猩猩学习几次后过一段时间就有个突飞猛进。我们的学习也一样,要想最后考试能够顿悟出东西,就得提前学学,把顿悟的时间留出来。今天学了,明天考试,除非天才,很难有成绩的猛涨。

第三、制订详尽复习计划

秋季是考生复习的强化阶段。考生不仅面临着公共课复习的巨大压力,专业课复习也迫在眉睫。这时,一个详尽的时间表或复习安排对考生来说是非常必要的。研考如同高考一样,是一个综合性的选拔考试。考生对考试涉及的任何一门科目懈怠都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这里海天考研飞跃计划提醒考生:一个木桶的装水量, 不是由最长的木板,而是由最短的木板决定的。所以,在研考过程中,偏科是万万不可取的。如果考生选择的是名校的热门专业,那么在专业课上的竞争将会是白热化的。切实可行的时间安排表会对各科平衡发展有较大帮助。

第四、集中复习时间不要太长

本人考本专业本学校,集中了一个半月。正好在高峰期,当然我对考试重点比较熟悉。如果考外校复习时间起码要长一倍左右时间,或者更长,跨专业学生要提早复习,因为考研题目越来越成熟了,不会让你轻易的就能跨,不过这种方法还是要因人而异。

第五、要有强壮的身体

我有个朋友,身体很棒,但面对考研压力非常大,最终在考试当天病倒了,考试一结束他就好了,自己非常痛心,恨自己身体不争气。其实,身体保障是考研的关键点。考研期间千万不能松懈身体锻炼。当然我这个朋友的病属于精神压力过大引起的动机性病状,也就是说潜意识里想当逃兵,所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注意身体锻炼,还要注意拥有良好心态。

投稿
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专业术语 立法 司法 律师 公证 审判 检察 监察 经济管理 金融 行政执法 监督 教学 学术 致用 实务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