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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就放心了?没有这三份材料,一...

如今在国人心里,房子的地位显然毋庸置疑,买房也成为人们绕不开的话题,众所周知,合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它对交易双方的利益,都是一个保障。不少购房者,都以为交了钱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只需要等着收房就大功告成了。

事实上,签了购房合同,并不等于万无一失,有些时候,合同也不是全能的。如果购房者没有及时办好下面这三件事,即使签了合同,也很可能会弄丢已经煮熟了的鸭子,为了不让大家辛辛苦苦攒的首付打水漂,我们这就来看看,究竟是哪三件事这么重要。

1、附加协议

大家都清楚,现在买房子,会涉及到公摊面积的问题。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合同里会明确标注房子的公摊面积与实际面积。既然是测量数据,房子的真实面积与合同上所写的面积之间,往往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购房者一定要提防个别无良开发商“见缝插针”,在签好了购房合同后,别忘了再额外签一份关于房屋面积的协议,明确误差允许的范围,这样一来,如果在交房时,发现面积有较大的偏差,可以合法地索要赔偿,这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维护。

2、预告登记

即使你钱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也并不能代表房子就属于你了。毕竟现在多数人都是贷款买房,在签合同时,也只是交了首付而已,在这个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归房产公司的,若是在签好合同到收房期间,房产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破产等状况,那么你交的首付可就白交了。所以,为了不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大家在签好合同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做预告登记。

3、合同备案

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或将房子抵押,合同备案也是不可缺少的步骤,举个例子,如果你在签了合同后,没有做备案,而你又刚好“不幸”地遇到了黑心的开发商,你的房子又被卖给了别人,而那个人做了备案,结果就是你的合同无效,钱也白交了,因为只有做好备案的购房合同,才能得到房管局的认可。

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最终收到房子之前,每一步都不能掉以轻心,别因为一时疏忽,给自己惹来麻烦,如果再钱房两空,就更得不偿失了。

内容来自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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