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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光联:百步笑五十步?——读高默波先生人权说有感

  

  《读书》2003年12期所载高默波先生的《控制·自由·倾向·公正》一文,通过许多具体的事实揭露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媒体在貌似“客观”背后的政治倾向性、貌似“自由、独立”背后资本与权力的操纵之手。文章本身无疑非常有助于破除国内关于西方想象的一些迷思。不过,读罢此文,我却联想起高先生发表于《读书》2001年7期的另一篇文章《人权:如何叙说?》。在那篇文章中,高先生将人权区分为两类,即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比如言论、出版自由,和吃住、工作、教育和卫生范畴的人权。他将这两者分别称为第一代人权和第二代人权,并称前者“对不愁吃穿、会舞文弄墨的人比较更重要”;而后者“对普通的工人和农民则是需要争取的。”高先生强调这两类人权之间存在着深刻冲突,并指出,第一代人权决不是如自由主义者所推崇的那样神圣那样超越时空,而且,热衷于第一代人权的观点是“为精英服务”的,很容易被用来为殖民主义、霸权主义辩护,为发展中国家中普通人最基本人权被剥夺的实践提供理论和道德依据。为了论证其观点,高先生举例说,澳大利亚、印度等国虽然都有第一代人权,但是在澳大利亚,其原住民的最基本人权(即所谓第二代人权)却遭受剥夺;在印度,第一代人权对于贫困的印度人来说只有“画饼”之效。然而,上述例子只能说明这些国家没有真正落实第二代人权(甚至第一代人权是否真正落实也颇值得探究),却怎么也无法让读者得出第一代人权对于普通民众毫无意义的结论来。至于高先生试图通过揭露那些标榜第一代人权西方国家对普通民众(本国的以及广大不发达国家的)的物质生存权的漠视甚至侵犯这样的客观事实,来说明第一代人权的虚伪性,进而将民众物质生存权的缺失归罪于第一代人权,这样的逻辑就更是匪夷所思。面对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的虚伪性表现,我们究竟应当谴责西方国家的政府、资本、强势集团呢,还是应当指责人权观本身,这个答案无疑是显而易见的。这就好比一些腐败分子口口声声大唱廉洁自律的调子做伪装,那么我们能否因此就将廉洁自律的说法本身予以否定?其实说到底,这种思维方式不过是从“实然”中不加批判地引出“应然”。

  言论自由之类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果真对普通百姓没有实际意义吗?共和国惨痛的历史早已作出了最好的回答。饥殍遍野的灾难恰恰紧接在反右运动之后发生,这决不是巧合。普通百姓当然重视物质生存权,但是如果没有政治思想范畴的权利保障,没有言论、思想的自由权利,不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那么他们又将如何改善其物质生活及公共福利状况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唯一的指望就只能是来自别人尤其是政府、强势集团或慈善家(包括高先生这样的精英?)的恩赐!但是这种依赖恩赐才能获得物质生活改善的状况,既不可靠,而且也根本不是真正意义的人权。在漠视、剥夺普通民众的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的情况下侈谈其所谓第二代人权,实际上就是把普通百姓当作只满足于苟活的动物——极而言之,就是猪——而不是当作与高先生这样的“不愁吃穿、会舞文弄墨的人”平等的、有着同样丰富的情感需要和人格自尊的人来对待。既然在他看来穷人和普通人只要能活着就行,用不着享有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一句话,穷人只求苟活而不需要有尊严地活着,那么他指责别人“蔑视穷人和普通人”的话实际上正好是“夫子自道也”。

  这些感想早在两年前读高先生的大作时就一直如鲠在喉,今又拜读其新作,把这两篇文章放在一起阅读,实在是很耐人寻味的。显然,新闻自由、媒体独立不受控制之类,属于高先生所谓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即第一代人权,应当是没有疑义的。假如没有高先生的旧作《人权:如何叙说?》在先,笔者对其新作《控制·自由·倾向·公正》揭露西方国家所谓新闻自由的虚伪性是决不会产生任何疑惑的。然而,既然高先生早就明确地教导我们,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不过是为少数精英服务的,对普通老百姓并无多大的实质意义,甚至是多余的,后者只要满足于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就差不多了,那么,他现在揭露发达国家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就决不可能是为了要鼓励普通老百姓(不但是西方国家的而且恐怕更主要的是发展中国家的老百姓,因为在高先生看来后者的当务之急是改善物质生活而非争取什么政治思想范畴的人权如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之类)起来为争取公民的知情权(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权而斗争了。结合《人权:如何叙说?》一文的基本观点,笔者冒昧替高先生说出他不愿直接说出的潜台词和心理话:看吧中国人,人家象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所谓新闻自由也不过如此,咱们中国普通老百姓连基本的物质生存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何必非得去讲求什么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那纯属多余、无聊,是少数“不愁吃穿、会舞文弄墨的人”的伎俩,咱老百姓可千万别上当!

  应该说,类似揭露西方人权虚伪性的文章,我们并不少见。不过,以往的这类文章大都旨在通过批判人家的黑暗来对比和衬托我们的光明、进步。虽说这些对比在事实上可能存在许多漏洞,未必经得起事实的检验,但至少其动机还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不管怎样,这种对比毕竟表明我们是在追求光明进步,表明我们决不学习人家的黑暗、腐朽。然而高先生的文章却使人们见识到了另一种姿态,虽然他也在揭露人家的虚伪、黑暗,但却不是要衬托我们的光明进步——事实上他也承认中国在这些方面并不比西方强,而是要表明:人家也不过如此,所以我们对自己的现状就应当心安理得才是。这不禁使人想起鲁迅笔下描绘的那种“外国也有叫花子”的心态。与前一种态度相比,高先生的这种姿态恐怕可以称为“百步笑五十步”了。如果说,古人所讽刺的“五十步笑百步”是没有自知之明、缺乏自省精神的表现的话,那么,“百步笑五十步”则反映了某种更为复杂也更为可悲的心态:其一当然也是缺乏自知自省的精神,闭口不谈自己的“百步”而专盯别人的“五十步”。其二是自甘落后,人家的优点我们学不到或不想学,干脆就寻找人家的缺点、黑暗面来自我安慰,“人家怎样怎样,何况咱们……”。在这一点上还不如前面那种通过批判别人的黑暗来衬托我们自己的光明的态度。其三是不自觉地以西方发达国家为学习榜样,而且在这里,不是学人家的优点而是学其缺点。西方世界原本就不是铁板一块,不但其内部多元杂陈、良莠并存,而且西方人所标榜的理想、价值与其现实状况之间总是存在很大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近现代中国人受言必称希腊的风习影响,出于不同需要的人们往往都要援引西方世界为依据,似乎只要是在西方能找到的现成例子,就都可以成为国人效仿学习的楷模。于是讲求民主科学的人向西方寻求真理,左翼人士接受西方传来的主义,而鼓吹独裁的人也同样请来西方的洋博士古德诺。此种风习已成为相当一些人下意识的思维方式。记得笔者曾供职于某企业,其负责人去东洋考察归来谈及感受时,念念不忘那里的管理人员敢于随意殴打员工,从中得到的“启发”竟然是“人家日本的工厂也不讲什么人权,咱们这里加班加点、劳动条件差点算什么”。言下之意,恨不得咱们也应当可以随意殴打员工,因为这是跟发达国家学习嘛!我们不妨也反问高先生一句:美国媒体受权力、资本操纵这样的事实,难道也值得我们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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