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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与飞扬

  二十余年了,二十年间发生了太多的事。在星辉下,在子夜中,在睡梦里,往事如沉潭泛起的波浪层层撞击我的心灵。

  

  二十多年前,当我滑落到人间的时候,上帝就我开了我一玩笑。我动了一次大手术,切瘤手术,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手术后我留下了轻微的面瘫。医生说能保命已经是奇迹了。在手术的时候爸爸妈妈怀着绝望中的希望心情等待着。当他们听到我的哭声时。竟不知如何是好,喜极而泣了。而对我来说这却是痛苦的开始,播种下了自卑的种子。岁月的流动让它生根发叶,还好,没有开花结果。童年的我好比曙色初动。觉得世界里的一切都是那样温暖可亲。家乡的小溪,流淌的泉水,幽幽的麦苗,还有儿时的玩伴都让我感到这个世界的新奇美丽。其它的也没在意,即使瘸胳膊断腿也笑哈哈的。现在想起来也觉得童年甜腻可爱。可是人要长大,大家都投来了好奇的眼光,我小小的嘴歪歪的,也许他们是善意的。而我却把他们当作了恶毒的人了。我的眼泪经常在心里狂流。我远离了玩伴,我自适其乐,我独自上学。

  

  小学五年级以前我的成绩全面平庸。上幼稚园的第一天,我就逮了一毛毛虫放在了女孩的笔盒里,最后把那女孩吓哭了。她爸爸妈妈当着老师的面把我痛训了一番。我像一只哈趴狗一样俯手贴耳温顺之极。但那是我装的。在那五年里我顽劣成性逃学打架。总之我不是一个好孩子。于是爸爸妈妈悄悄的给我带来了一个妹妹。我的母亲严厉到极致。就像和我结了愁似的有事没事就拳脚相向棍棒侍侯。所以我现在特坚强。我又没有反抗的勇气,只有乖乖的挨棒子了。记得有一次母亲边打我边流泪。我现在想起才知道母亲的良苦用心。小学六年级我喜欢上了读书。我真正喜欢上文字是读了徐志摩的那首《再别康桥》。我喜欢那种挥挥衣袖的潇洒浪漫唯美。于是我陷入了不可救药的读书之中。初中一二年级我对徐志摩的沉迷如他的散文一样浓的化不开。在山上放牛看他写的情书,俯瞰群山以及群山之间的夕阳。真是华丽贞静。诗人说诗意的栖居。我的童年就是诗意的栖居。可是童年也渐渐的褪色了而童年的疯狂却依旧还在。老师经常表扬我的文章写的好。我渐渐有了自信。但这种自信就像冬日的阳光温吞吞的没有力量。初中三年我比较腼腆尤其是在女孩子面前。这种腼腆其实是一种不自信。当时特讨厌厚着脸皮逗女孩的男生就觉他们是一流氓。现在才知那是嫉妒。我当时拿奖不敢面对照相机我觉得我不是丑小鸭我是丑大鸭。但我的口才在初中的时后有了明显的发展。我总是能在孩子群里谈天说地一起神侃,加上读了一点书,让他们佩服的五体投地极为倾倒。

  

  我的口才是父亲给我的。父亲虽是一初中生可那文笔口才冠盖全村。大家说他“文屁眼通天”,说他“吹牛大王”,说他“油腔滑调”似褒似贬。这就是农村人的可爱。我与父亲的关系并不好。总觉得有一种隔。初中时,他在外经商。感情渐渐的生疏了。我和母亲感情挺深。母亲太勤劳了。我清楚的记得每当收割麦子菜籽时,我和妈妈还有妹妹总是忙到暮色很暗时才回家。有时到了黄昏要烧麦杆,红红的火,五彩的云霞,只觉得远山是一片静谧。让我现在的想像力瑰丽华丽有力。而爸爸妈妈经常吵架,两人的性格都直,打的头破血流。从那时开始我就讨厌暴力。他们倒是过瘾。我和妹妹却哭得十分伤心伤得肝肠一寸一寸的断。偌大的一个院子显得如此冷漠。夜月下清泪直流。望着深而远的天空,我的心好比一口井,对人生有了深意。他们瘾过完了架吵安逸了又亲亲热热,这就是寻常夫妻的直谅。但我对父亲却是侧目而视,冷眼以看,咬牙切齿。我觉得男人打女人那是懦弱。女人打男人那是勇敢。所以我现在对女性特好特尊重。因为我曾经痛彻心扉的感到女性的无助。我现在一想起慈母的眼泪,我的心就揪在一起,好不怅然,真希望自己没心没肺。

  

  由于我初中的特别努力我上了市里的好高中。

  

  当我拿到通知书的时侯我激动的彻夜难眠。我一口气读完了一本小小说集。太阳照常升起我却反常睡了。在这个时侯我们家的经济每况愈下,父亲经商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再加上两个孩子读书生活实为艰难。二老先后选择了南下。母亲走的那天我没去送,我知道我会流鼻涕,那样让母亲更加不舍。我在小河边大哭了一场。看着母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的消失在山岭间,我咬着牙关第一次感到心里满满的疼痛。如莲花的凋落。父亲南下是悄悄的。我想他是没有勇气面对离别的。婆婆后来说爸爸哭了。我听了心里冰凉凉的。因为我懂得男儿泪千金重。那时我才感到潇洒的挥手离别只有富贵的诗人才做得到!于是我懂得了理想与现实的张力。

  

  来到高中。我一头扎进了图书馆,我用书籍为自己构建了城堡。几乎把现实与书中的世界颠倒。每个双修日我都看书。我很少逛街。因为我觉得一个人逛街或一群人逛街都是无聊。何况我还是一路痴。在四通八达的街道里我感觉就像进了森林一样。我喜欢躺在操场上读书,微风翻开书籍我觉得极为潇洒。有时傍晚,站在学校的天桥上,望着都市里街道两边的华灯。觉得天地之间是那样的静,那样的悠远。我的所谓的才华偶然机遇下爆发了。那是上沈从文《边城》那一课!我当时写了一首诗给边城的翠翠。那首诗好像遥远的牧歌。我一鸣惊人哄动全班震撼老师。我找到了我的土壤。我找到了言说与表达的魅力。它激起了我生命的激情。我走向了自信与乐观。我第一次站在了几百人面前演讲我第一次大胆的发出我的声音我第一次参加了同学的Party!这可是艰难的一跃。当然我的口才得到长足发展。我的女生缘挺好的。高中即将毕业了,我邂逅了一位很漂亮的女生!那晚我们走遍了整个校园每一颗星星都照亮了我们的头颅,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我们的脚步。她如星子般的眼睛如夜幕的黑发深深的让我迷醉。站在她面前就像站在玫瑰花面前一样华丽惊艳让你不能安定。微风拂来你会感到玫瑰花的香气袭人。她不但美而且还有灵性。她总喜欢和我辩论我最后总是装做词穷。她露出得意妩媚的笑!真是百媚生!女生好比桃花,是那样简静。而她的好,是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像雪花一样,轻舞飞扬。

  

  我上了大学,这对农村人来说实在是可喜。尽管现在的大学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却不一定有天上的星星亮。那个夏日,我的心情,就像阳光下的溪水一样。温软活泼。而我之所以喜欢大学,是因为大学比较自由有很好的图书馆。高中我经常在书店看书,有时一站就是几小时,放下书籍,能感觉到一种晕眩。当我站在图书馆面前时我真的震动了。这也许就是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浩叹吧。进入大学呼吸着远比高中自由的空气。我欣喜若狂。我知道我的青春来了我该飞扬了。我是一个喜欢表现的人。于是短短的两年大学生活。我演讲比赛得了第二名,作文竞赛得了第二名,更难能可贵的是还举办了两次讲座。我觉得我挺倍棒的。我喜欢像海明威一样表现疯狂。我喜欢他的气魄他的激情他的硬朗。我喜欢有独见而不独愎的人。

  

  兰波说:生活在别处。写到这里夜已深了!我伸臂猛吸了一口气。从自卑走向自信,从孤独走向拥抱,从顽劣走向有为。我感到人生的的落寞与飞扬。

  

  我很平凡!但我觉得平凡中才能体现华丽与伟大。只是我觉得在我这种际遇下,我没有妥协,我觉得我已经很不错了。而我依然像海明威一样做着梦,梦见狮子的怒号!我始终觉得一个人生命的厚度与他人生的精彩程度成正比!我喜欢把我的人生泼墨的有趣与有为!而我也希望我的人生如屏开牡丹,渐渐的静好,渐渐的姿媚,渐渐的深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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