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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如青丝暮如雪(28-30)

  第28章 重归于好

  我躺在床上长吁短叹:那日回家后,一连几天都没见过婉婉青青,听说是被洪叔禁了足。 而我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除了玉色玉画两个丫头尽职尽责地照顾着以外,我的房间一只苍蝇也没见飞进来。

  该死的雷蒙我也不指望了,可我的亲亲容华咋也不来探望呢?

  嘶——疼死我了:“玉色,你轻点啊!”我的左脸青紫,玉色帮我敷冰块,下手特重,疼的我直叫唤。

  “疼啊?疼就会记住教训。”玉色一边唠叨一边下手。

  年纪比我还小,咋说话像我妈。可惜我很早就失去了父母,是由小姨带大的。我不由又叹了口气——两世为人,居然都是孤儿。

  玉画看我脸色凄楚,低声安慰了几句。我趁机问:“容华这几天去哪里了?”

  “怎么见鬼了你们?”发现玉色玉画瞪大眼睛盯着我,我忍不住挪揄。

  “小姐,你为何不问姑爷在哪里?难道在你心里容大公子比姑爷还亲?”玉色连珠炮的发问,我的头又疼了起来,干脆闭嘴不再说话。

  敷完面,玉色又狠狠灌了我一大碗苦药,才心满意足带着玉画离开。

  我活动下筋骨,除了腰酸背痛之外没啥大碍,就偷溜出了门去找容华。房间院子找了个遍,没人影。我百般无聊地闲逛,抓住一个小丫鬟随口问下雷蒙的去向,丫头鬼鬼祟祟地指了指西墙。

  记得西墙是块闲荒的草地,当时建山庄的时候我特意叫工匠空出来的。一时没想到派什么用场就一直荒着。我想起小丫头鬼祟的摸样,雷蒙不会是红杏出墙偷养小蜜了?

  蹑手蹑脚地来到西墙,只见荒草地被打理的整整齐齐,种满了大片大片的夏日葵。嫩绿的叶子衬托着金黄的花盘,在初夏金色的阳光里,仰头骄傲怒放,一瞬间,整个天地黄橙橙一片,令人无法睁开双眼。

  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靠进,轻轻地抚摸着每一个花瓣,艳丽的花蕊细细腻腻,丝丝滑滑,我爱不释手地赞叹,抓了个花盘将整张脸埋了进去,花香沁扉,爽的心花怒放。

  “这是我的,这全是我的,我的夏日葵!”我兴奋地又蹦又跳。惊起花丛中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飞上树梢。雷蒙站在不远处,一脸温柔地望着我。

  我满心欢喜,雀跃着朝他扑去:“雷蒙,这是你种的吗?”

  没等他回答,我就一头扎进他的怀抱。雷蒙一个不防,连人带我摔倒在花田间。我才看清楚他的右胳膊裹着厚厚的纱布,急忙将他扶起来:“这是怎么弄的?严重吗?”

  雷蒙的脸色明显不好,抱着胳膊,皱着眉头说:“你撞疼我了。”我尴尬地摸了摸脖子,谄媚地依偎上去。

  “唉,”雷蒙低头看了看我的脸:“你总不让人省心。”

  “这花你种的,是送给我的吗?”我岔开话题,手舞足蹈有点激动。

  “是的……这个花……不是,上次我弄坏了你的牡丹…..算我赔给你的。”雷蒙支支吾吾地说完。

  我眼睛一涩,心中无限柔软。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双手紧紧搂住他的熊腰。猫咪似地唤他的名字:“雷蒙……”

  “嗯,蝶儿,你还怪我吗?”雷蒙俯下身吻着我的嘴角:“那天摔了你的花, 我真后悔,看着你的神情,我知道把你吓着了,对不起……”

  我抬起头,捧着雷蒙如玉的脸庞,他的双眼情深款款,像一汪深潭,吸的人心魂俱灭。我动情地吻上他性感的双唇。

  一切烟消云散,一个下午我都在花丛中傻笑偷乐。这么一大片的花海啊,全是我的,等到秋日花落结出果实,我邀请一院的人都来西墙嗑瓜子,哇哈哈——想到那个场景,我又止不住笑了起来。

  吃晚饭的时候,我跟雷蒙携手出现在饭桌上。洪叔洪姨仰天长叹:终于雨过天晴了……羞的我满脸通红,一顿饭下来都不敢抬头。

  饭后上茶,雷蒙跟洪叔商量去江西的事情。

  我大惊失色:“洪叔你们要去哪里?婉婉青青呢?”

  雷蒙拍了拍我的脑袋:“男人说话女人别插嘴。”我满腹委屈,容华又不在,没人给我撑腰,只好偷偷摸摸去找婉婉青青商量。

  三人又窝在我的床上侃起了大山。这两姐妹明显比我养的好,脸色如瓷,光彩照人。哪像我到现在还是青一块紫一块。

  两姐妹马上要离开洛阳奔赴江西,说是容夜小七在那边收粮进行的差不多,并且已经帮洪叔一家子造好了身份碟,写信叫他们去衙门确认下。

  我安心下来。

  我语重心长地抓着婉婉的手说:“容华我帮你看管着,你就放心吧,速去速回。”

  婉婉粉面通红,不依不饶地说:“其实干爹早就想走了,就是不放心你跟雷蒙哥哥。一直拖到现在。”

  一旁的青青没心没肺地笑起来。

  我狠狠甩了她一记爆栗:“不许笑,别在那边尽跟容夜亲亲我我,早点回来知道不?我会想死你们的。”

  青青小嘴一撅:“我喜欢容华哥哥,不喜欢容夜。”

  虾米?两女抢一男,刺激精彩,好戏不容错过。

  婉婉看着我狼一般的眼神,哈哈大笑:“其实我不喜欢容华,我喜欢雷蒙哥哥。”

  呃——小P孩长大了,真不好玩。

  笑闹中,容华回来了。

  我撇了他一眼就转过头去——哼,小样,这几天都不来看我。

  婉婉青青叽叽喳喳扑上去,将他拖了进来,那动作是相当的彪悍,我甚感欣慰。

  “青青你轻点,容华哥哥还没好全。”青青的动作明显太粗鲁,婉婉急的大喊。

  我回头看着容华龇牙咧嘴的摸样,大奇:“您老人家这是咋的?”容华垂目不吭气。

  婉婉惊讶地看着我说:“姐姐原来你不知道,雷蒙哥哥和容华帮咱们去报仇了!”

  报仇?我一个激灵:难道是?

  青青得意洋洋地笑道:“雷蒙哥哥和容华哥哥大展雄威,揍的钱家两兄弟下不了床,现在还躺着呢。”

  “真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是谁先招供的?”

  婉婉青青同时收声,忙着跟容华拉起了家常。我半句话噎在喉咙吐不出,吞不下,难受的眼泪汪汪:“容华,雷蒙的胳膊就是这样受伤的?”

  容华横了我一眼:“以后冲动之前多多掂量下自己的斤两。”

  我垂着脑袋,不吭声。

  可能很少看我这副吃瘪样,容华的态度柔和了不少:“身上哪里还痛吗?”

  我擦了一把眼泪:“你都不来看我, 我伤心死了。”

  “我躺了两天才下的地,码头事情堆积的太多了,忙不过来。”容华温柔地帮我擦干泪水:“别哭了。”

  我哇地一声,抱着他的肩头,干脆大哭起来。

  一哭不可收拾,谁劝都不听。哭的容华差点抓狂,哭的雷蒙差点撞墙。最后他长叹一声,当着全家人的面用嘴巴堵上了我的唇,才止住了我的眼泪。

  一想起这个,我就忍不住抱头呻吟:丢死人了喂。雷蒙躺在身侧已沉沉入睡,我低头抱着他受伤的胳膊,感动的长吁短叹。

  过了两日,洪叔准备妥当,一家4口赶着马车走了,我拉着朱氏姐妹絮絮叨叨,一会嘱咐她们路上小心,一会检查银两带的是否足够,说来说去就是怕她们一去不复回,折腾的两姐妹哭哭啼啼,烦的洪叔一手一个拉上了马车直接狂奔暴走。飞沙走石之间就剩我一人孤零零杵在门口,被雷蒙好说歹说,劝了半日才磨磨蹭蹭进了山庄。

  我倚在雷蒙的怀里,东摸西摸,发现他消瘦不少。特别是脸颊,颧骨略微凸起,双眼深陷,乍看上去居然是有那么一股异族血统的草原男儿。

  我愧疚地亲了亲他受伤的胳膊,嘴巴张了半天,愣是找不到开口的勇气。总不至于说我逛青楼棒打鸳鸯跟钱铮起干戈,你帮我报仇简直是太小题大做了?

  雷蒙倒是满不在乎,他忙碌地亲我的唇,舔我的耳垂,咬我的脖子。我坚决扮清高,不让他得寸进尺。理由是他带伤在身,不宜劳累。

  气得他磨牙霍霍。

  婉婉青青走后,山庄里忽然沉寂下来。天气一日比一日闷热,而且常常不提防就是一阵瓢泼大雨,完全破坏了我遛街的兴趣,只好瘪恹恹地呆在房间里,看看书信来打发时间。

  婉婉在信里说着江南锦绣的风光,说着芦苇丛里微波荡漾的旖旎,说着青青跟容夜的趣事,说我的2个孙侄女已经长大,美丽典雅。

  我扑哧笑出来:美丽我信,典雅这两个字真是无法想象。

  孙问天终于也传来鸿雁:盐引已经在手,不日就归来云云。我心花怒放。

  别说,若是那个孙狐狸脑子不这么秀逗,我还是很乐意当他是朋友的。

  码头跟店铺的建造工程已经接近尾声。从西往东占地面积几十亩,跟东关集市连成一气。码头的台阶用青砖砌成,微微的波浪打着漩涡,漫上又倒退,停泊在台阶边的小船随着波浪晃晃荡荡,吱吱呀呀个不停。

  夏日的洛河,两岸杨柳成荫,梧桐青葱。渔民在树荫下或结网捕鱼,或荡棹击水。碧空蓝天倒映河中,鱼跃鹰飞,白鹭漫漫。偶有渔歌对答呼应,船悠悠,水悠悠,游哉乐哉。黄昏时分,光怪陆离的彩霞染红了水上的木筏。筏上炊烟缭绕,篙头点起波光,潋滟粼粼,清澈见底。

  好一幅鱼沉浮上下,蛙和鸣高低的美景。

  我依偎在雷蒙的身边, 看夕阳燃尽最后一丝绮丽,逐渐被层层云霞所淹没。东方有新月朦胧,空气中流荡着说不出的暧昧。雷蒙迎风而立,嘴角一直挂着浅浅的笑意,眼里则落满点点霞光。

  低头,牵上我的手,慢慢地踱步朝家走去。

  第29章 一波未平

  孙狐狸归来那日,我带着容华和雷蒙去码头迎接他的。

  几个月没见,孙问天晒黑了不少,白狐狸变黑狐狸,若不是眼角的神彩依旧这么邪恶,只怕我一下子还认不出来。

  画了押,取了盐引,请知府一家子吃了饭,也送了礼。孙问天吵着要去倾城山庄,我留他喝了酒,赏了花。最后他阴阳怪气地说了句奢侈拍拍屁股走了。

  不几日,容华带着一帮人去了盐场。剩我跟雷蒙驻扎洛阳大本营。这下把雷蒙忙坏了,整天看不见他人影。我乐得清闲,浇浇花,弹弹琵琶。偶尔出去跟孙问天鬼混一下,跟钱铮过招一下,时间也迅速打发了。

  雷大公子对于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也不再那么抵触,毕竟我出去的时候也会尊重他的意愿,捎带玉色玉画2个卧底。所以我的行踪举动都会有人策划报告,详细到一天如厕几次他都了如指掌。

  日子过的相当安静,安静的我几乎忘了今生前世的纠缠。闲暇时躺在向日葵花田间,似乎二乔的阴影早已被此间迷人的花香所掩盖,模糊的连轮廓都不剩。

  也许,我爱雷蒙,但是我更贪恋好不容易组合起来的家庭的温暖。于亲情,于友情,似乎更加能胜过我对雷蒙的感情。有几个夜里我在他的怀里惊醒过来,会有一种控制不住的心慌——这么安逸的日子,该不会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吧?

  盛夏的夜,苍穹浩浩,众星捧月。

  我在庭前的大树下搭了个摇椅,听叶风轻柔地呢喃,听蛐蛐在草丛里相和低鸣。我在睡意朦胧中等雷蒙归来。

  丫丫端来一碗酸梅汤,看着我眯眼轻嘬享受,欲言又止的样子。

  自从容华去盐场后,山庄里的大小事务全落在她的肩膀上。丫丫很难干,家务人事打理的井井有条,很少看到她脸上出现这么纠结的表情。

  我拍了拍身旁的凳子示意她坐下来说话。

  丫丫拧了半天的手绢,很隐晦的开始说:“这几天庄里开销特别大,不晓得小姐心中清楚不?”

  我放下手中的酸梅汤:“不清楚。”我一向对钱没啥概念。

  "是是,我料到小姐也不清楚,所以……”丫丫话说一半,看着我。

  “现在家里没什么人在,开销到哪里?”我记得容华走的时候带了足够的银两,码头和商铺的工程款也差不多都结清。

  “姑爷在家呢?”丫丫嘀咕了一声。

  雷蒙?我笑了笑:“他花了多少?”给我的男人花钱那是必须的。

  “上个月姑爷去账房领了3次银钱,每次1000两。这个月2次,一次1000,昨儿个……”

  丫丫话还没说完,我的脸色骤变:好家伙,败家也不是这么败的?

  “昨儿个怎么?”我尽量缓和了语气。

  “本来姑爷花点钱没什么,但是昨儿个他一次要领3000两,数量有点多,我做不了主。”丫丫嚅嗫着说。

  “什么?”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来:3000两?他有没有说拿钱干什么?”

  丫丫摇摇头。我心里大悔:若不是上次心疼他买天价琵琶预支1年的工钱,事后嘱咐容华对雷蒙稍微放宽政策,今儿个就不会出现这等败家的事情。

  “你做的很对,如果他一定要这3000两,你让他来跟我要。”我顿了顿接着说:“以后一个月超过过1000两,你必须跟我汇报。”

  “嗯,记下了,”丫丫有些不安:“姑爷知道了,会不会埋汰我?”

  “丫丫。”我拍了拍她的小肩膀:“你是本小姐的人,小姐不会变的,但是姑爷是可以随时换的。”

  “啊——小姐你别吓我。”丫丫目瞪口呆。

  我笑嘻嘻地捏了捏她的脸:“小姐我逗你玩呢。”

  我回了房,仔细想了想:这其中很不对。在我印象中雷蒙不是个挥霍无度的人。要说家里谁最会花钱非我莫属。

  那他要那么多钱干嘛去呢?要知道平常一户人家几十两银子能过上一年。

  莫非在外面养小蜜去了?一想到这里,我浑身就不舒坦:用我的银子养别的女人,这雷蒙不会这么离谱吧?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折腾了半天,还是没得出结论。

  正想的起劲,耳听得外头玉色低低喊了声:“姑爷。”雷蒙回来了,我只得装睡。

  “宝贝,来抱抱。”雷蒙一躺下就将我搂在怀里,双手习惯性地抚上我的丰胸。没几下,身下就有硬物抵着我的臀部。

  这么热情?不像是有二奶的人。我放心地转过身去,任他百般索求……一觉又睡到日上三竿,我扶着酸痛的腰哀嚎不已。

  由于强烈反对盘发髻,惹来玉色玉画两丫头非常不满,常常让我拖一条麻花辩出门。幸亏我心胸宽广不跟她们一般见识,再说了本小姐天生丽质,就算是光头也有回头率的。

  出门一看,雷蒙居然坐在偏厅喝茶。心里纳闷着他今天怎么又空闲?他却对我微微一笑:“蝶儿过来。”美男的杀伤力太强,我乐颠颠地跑了去。

  “蝶儿,我想去账房领3000银子,你跟丫丫打个招呼。”雷蒙搂我坐两腿上,贴着我的脖子开口说。

  咦?狐狸尾巴露出来了,还用上了美男计?很好,我就反用美人计。

  “最近家里现钱都用来付工人的工钱了,3000两有点多了。”我吐气如兰。

  雷蒙信以为真:“这可如何是好,我都答允了。”

  我抛了个媚眼:“我有私房钱啊。”

  “我家蝶儿最好了,要不先帮我垫上。”雷蒙捏了捏我的耳朵。

  “拿出这么多钱,你得让我知道花到哪里去了?”我步步为营。

  “这个,”雷蒙一脸为难:“恐怕不行。”

  “雷蒙,我搂住他的脖子就是一阵热吻:“你不把我当最亲的人吗?”

  他显然晕乎了,一脸迷茫。

  我继续下猛药:“要不,你让我见见跟你要钱的人也可以。”

  “你……那带上银子一起走吧?”雷蒙显然动摇了。

  我笑着点头。

  马车过了大街,弯进一小路,过了小路,拐进一小巷,小巷尽头没路了。我们下马车,挪开挡在面前的篱笆墙,顺着一条黄泥路,步行了好久。

  我完全蒙了。入眼处是一片陌生的树林,几间破落的小院子在林间隐隐错错,雷蒙挽着我的手敲开了其中的一个院子。

  吱呀一声,破旧的木门开了一道缝,没见人影,仅闻其声:“是雷大侠,快请进。”

  雷大侠?我翻了个白眼,这个称呼真雷人。

  带头为我们领路的是个中年男人,长的比较彪悍。雷蒙边拱手边为我们介绍:“这是李大哥,这是我媳妇。”

  院子里很幽静,偶尔有不知名的鸟儿啼叫一两声。我跟着李大哥七拐八弯,过了一片青翠的竹林,进了一间看上去算是比较新的木屋。

  屋里人不少:有斯文的,有温和的,有粗鲁的,有贼眉鼠眼的。现场却是非常安静。我粗略数了下,居然不下二三十个,不由略微惊异。

  照这么个形式看来,像是一个团伙。我顿感不妙。

  “左边这个着黑袍的,是黄堂主。旁边站着的是他两个弟兄。”雷蒙凑在我的耳边小声说。

  没等我开口相问,那个叫黄堂主的男人开口了:“雷兄弟,此次又让你破费了,黄某甚感惭愧。”

  说完,正儿八经地朝我们鞠了一躬。

  雷蒙朗朗一笑:“黄堂主客气了,此乃雷蒙份内之事。”

  话音刚落,站于黄堂主旁边的,看上去比较斯文的年轻男子说:“雷大侠客气,这几个月来,要是没您的资助,我们黑木堂真是撑不下去了。”

  黑木堂?果然是团伙,我顿时头痛起来:这是什么性质的?杀人放火?拦路抢劫?

  忽然左边又有人说话了:“是啊,雷兄弟侠肝义胆,帮我老钱交了丁银和田赋,否则我这一家子眼看要饿死了。”

  “苛捐猛于虎啊,老百姓眼看活不下去了!”一位着蓝衫的黑脸膛大汉叹了口气。

  我不禁诧异:此话也太夸张了,康熙帝的政绩还是比较可以的吧。

  “有田人投充旗下,有钱人卖官鬻爵,可怜的穷人却因为朝廷的连年征战想喝口粥都不容易。”黄堂主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顾先生那边有什么音信吗?”一直站在门口的李大哥闻言相问。

  黄堂主朝我这边望了望,没回答。

  我拉着雷蒙的衣袖悄悄问:“顾先生谁啊?”

  “顾炎武先生。就是这个堂会的创始人。”雷蒙回答道。

  顾炎武?名字有点熟悉,就是一时想不起。

  “奶奶的,清狗侵占我们的土地,抢我们的粮食,屠我们的兄弟姐妹。终有一天会遭天谴。”有人扯着喉咙骂起来。

  “对,黄堂主,给个信吧,我们去拼了!”几个大汉七嘴八舌地囔开了。

  我扑哧一声乐了,指着那几个人说:“就凭你们几个,想怎么拼?”

  此言一出,大堂里顿时安静了下来,黄堂主的脸黑的像锅底。

  雷蒙大惊失色,一把将我揽到身后,拱手说:“内人不懂事,各位兄弟不要计较就是。”

  “妇孺之见,我等并不会放在心上。”姓黄的不愧是堂主,立马缓和了脸色。

  我垂下眼帘,不再吭声。

  “我们汉人何其多,1个拼不过,1一百个上,1一百个不行,1万个上,总有一天会把大好江山再夺回来。”站在我左上角的一个男子缓声道。

  我动了动脖子,略略撇了一眼:面白须长,摇着一把羽扇,颇有点智士的风仪。

  “夺回来又如何?老百姓并不会在乎谁坐金銮殿,而是关心哪一个皇帝能让他们安居乐业?”说完,我就忒想抽自己的嘴巴。

  “弟妹到底何意?”智士面带疑惑,向雷蒙挑眉问道。

  雷蒙呐呐答不上来。只好转身叱喝:“蝶儿别捣乱。”

  我不答反问:“你们这又是何意?”

  “反清复明!”黄堂主骄傲地看着我。

  我脑子里嗡地一声,一下子懵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地会?这是造反,会掉脑袋的哪……我一屁股瘫坐在板凳上。

  “雷蒙….我们回家吧……”我拽着他的长袍哆哆嗦嗦地说。

  说罢,也不管他的意见,逃也似地往回跑。

  (注解:顾炎武一生专注复国,复国无望后,就专攻学术。

  天地会立志反清复明,是一个贯穿清朝的帮会。

  其实两者应该没多大的关联,完全是女主自己的臆想。)

  第30章 一波又起

  一路上,我不语,雷蒙也不言。

  我犹自揣着砰砰乱跳的心,无法思索。望着近在眼前如玉的君子,竟有说不出的悲哀。

  雷蒙不言——因为我放了他鸽子,3000两白银我是一个子儿都没给。

  面对雷蒙一脸的无辜,我无法不沮丧:我承认我怕死,怕天灾怕人祸,我更怕家破人亡生离死别。可是我最深爱的人,他不怕,他在追求更灿烂的境界,他拥有一颗浩然正义的心,他拿着我的银子和全家人的性命做了他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什么时候起,我跟他有了这么深的隔阂。

  回到家,我自顾自地往西墙走去,向日葵已成一片花海,金光灼灼,满地芬芳。微风轻拂,送来沁人的花香,心头的怒气也一点一点地消散。

  雷蒙站在我的身后沉沉相问:“今日你这番到底何意?”

  我蹙眉摇手:“你可知反清复明的含义?”

  “那是一帮有血有肉的的正义之士,我从心底佩服之。”雷蒙犹是不知死活。

  “反清复明?”我好笑:“而今的清政府已完全掌控天下,如何反?凭什么反?”

  “这——雷蒙一时语塞。顿了会,他气急败坏地说:“你没听闻他们说都交不起丁银田赋吃不上饭,这般天下如何让人诚服?”

  “这只是个别的现象,”我转过身对他怒目而视:“历朝历代总会有穷人,哪可能人人富裕?”

  “清庭用不光彩的手段夺去明室的江山,理所当然应该还给大明皇朝。”雷蒙以理据争。

  “狗P,”我大吼:“崇祯皇帝连个袁崇焕都保不住,清朝取而代之那是历史的必然。”

  “历史的必然?”雷蒙脸色突变:“何意?”

  我赶紧掩口,我真是气疯了——天机不可泄露。

  “蝶儿,”雷蒙拉了拉我的衣袖:“我俩可否不要为小事再吵架?”

  “小事?”我甩开他的手:“你可知这种事情 被官府发现,轻则有牢狱之灾,重则诛连全族。”

  雷蒙苍白了脸:“不会这么严重的吧?”

  我头痛不已:“雷蒙,你以后不要再跟他们来往,好不好?我们家人口复杂,你是逃兵,婉婉青青身份特殊,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雷蒙垂头不语。

  良久,他说:“好,我听你的。“后面他话锋一转:“但是此次我答应再资助黄堂主3000两,蝶儿,你帮我给了,往后我就不再跟黑木堂有任何瓜葛。”

  我冷哼:“你别做梦,我一个字儿也不会给。”

  “你……”雷蒙怒了:“言而无信实乃小人。”

  好吧, 我是欧阳小人,你是雷大侠。我识相地拂袖而去。

  连日的雷雨交加后,天空终于放晴。西墙的向日葵被狂风吹的七零八落,花盘凌乱,花瓣坠地,泥土溢满冷香。

  自那日跟雷蒙不欢而散后,他倒是识趣地没再跟我提起银子的事情。可是我却日益担忧,左眼角总跳个不停:左眼跳灾,右眼跳财。现在身边没有得力之人可以解忧,我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盘算了几天,我终于忍不住出了山庄,找孙狐狸刺探情报去。

  孙问天对于我自动送上门倒是非常讶异。彼时,他正潜于青梦姑娘的闺房中啃冰镇西瓜。自从上次倚梦楼的花魁青梦在牡丹花会的丹青比试中拔得头筹,孙问天就成了她的入幕之宾。

  我无比唾弃:不管现代古代,男人都一样朝三暮四。

  青梦一曲《大江东去》做为见面礼,我大饱耳福,看着自己的十指不禁感慨万千:同样是小手纤纤,这灵活程度咋就差这么多呢?

  孙狐狸笑的差点尾巴都露出来了。

  出了青楼,我示意他找个偏僻之地讲话。他一愣之后,狐眼放光不好怀意地点头称善。

  南街有绿海茶楼是孙家的产业,格调高雅,装修精洁,最主要是隔音超好。

  我呷了口茶低声问:“是不是当官的人都来此地谈秘密之事?”

  孙狐狸给了我一个不可说的眼神:“往后有事你找这里的掌柜,他知晓我的行踪,省的你瞎跑。”

  我瞪他一眼:“你还好意思说,今日就让我找了半天。”

  狐狸阴阴一笑,,侧身靠了过来:“你想我了?”

  我啐了他一口。

  嬉闹了一会。我打好腹稿开口问:“唉,最近你怎么如此空暇?”

  “嗯,最近城里太平,当然就闲来无事喽!”孙问天懒洋洋地翘起了腿。

  城里太平——甚好。

  孙狐狸见我偷笑,狐疑地问:“你找我究竟何事?”

  “我是真的想你了。”心里石头落地,我开始胡扯。

  “当真,那你何时解除婚约?”他一脸的兴致勃勃。

  我一时语塞。

  拍开他的脑袋,我很隐晦地说:“如果这阵子城里有什么大事,你能找人给我报个信吗?”

  孙问天但笑不答,阴阳怪气地看着我。我不禁头皮发麻:跟高智慧的动物打交道真是心烦。只好继续胡扯:“我一个朋友好像惹了不该惹的人,怕他出事连累我。”

  “奥——你的朋友?话说,你除了我还有其他的朋友?”孙狐狸半眯着眼嘻嘻一笑。

  我嗤之以鼻:“你也太看不起我了,一般的人我都不屑与其结交。”

  言下之意你够荣幸了。

  孙问天仰头哈哈笑起来。

  “别打岔,”我恼怒地喊:“记着我说的,不是玩笑话。”

  狐狸点头说好。

  又听了会孙狐狸吹嘘过往的英雄事迹后,我看日头西沉,起身告辞。狐狸一脸悲痛:“我就知道蝶儿你没事不会自动来寻我,真正伤人的心也。”

  你不是人,你是狐狸。我晃晃脑袋,扬长而去。

  遂安心地呆在家里,我叮咛丫丫找人盯着雷蒙的行踪。如果他敢再跟那帮人厮混,我就打断他的狗腿。几日下来幸亏雷蒙还算本分,早晨出门巡视码头工地,午后就回来在后院练剑。绿荫白衣,美男如玉剑如虹。特养眼。

  但愿一切是我杞人忧天。

  有段日子没接着婉婉青青的来信了,算算日子应该他们快回来了吧,炎热的夏季就快过去,秋季的收割近在眼前,想起容夜他们即将带着满舱满舱的粮食归来,就会忍不住心花怒放。

  雷蒙对我不冷不淡,偶尔坐在一起吃饭,他也是相当沉默。我忽然有点后悔,他这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干嘛拿钱伤了他的自尊?可我又拉不下脸来承认错误,也罢,就这么凑合着吧。

  七月初七。

  晴。无风。万里无云。想必会有一个纤云弄巧、飞星传恨的浪漫夜色。

  我一个上午躲在房里没出来,手中宋词翻的哗啦啦作响,正凝眉做哀愁状,玉色说门口有人有急事找。孙问天的小厮满头大汗地带我赶到绿海茶楼的时候,孙问天已经急得快抓狂,我看他的脸色。心里暗呼不妙。

  果然,他看见我立马支退下人,严肃地说:“出大事了,近来县衙抓了几个闹事者,好像你府里也有人牵扯进去了。”

  我心下一凛,急忙问道:“严重吗?”

  “你其实早就知晓是吧,为何不与我讲。”孙问天咬牙切齿。

  “这种事情能随便乱讲吗?再说我也是只知道些皮毛而已。”我顺了顺呼吸:”现在情况怎样?”

  “昨天夜里有数十个暴民放火烧了县衙,死了很多人,但是由于报信及时,县衙府衙连成一线,暴乱马上被镇压了,幸亏临街的老百姓没遭受多大的损失。”孙问天眉头皱成个川字。

  我大吃一惊:“知道带头的人是谁吗?”

  “姓黄,名宗礼。”孙文天的神色沉寂的可怕:“现在一干犯人都关在县衙,我父亲已经过去了。”

  我头部如遭雷击:完了,黑木堂造反了。

  我死死拽住他的胳膊:“被抓的那些人已审问了吗?”

  孙问天一把拧住我的手:“这就是我心急火燎找你的原因,有人招供这次暴动的银饷是你府里的人提供的。”

  我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

  “蝶儿,是不是?你这回跟我老实说,否则你们整个山庄会被牵连。”孙问天狠狠摇着我的身体。

  我头昏脑胀地将那日见黑木堂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对孙问天说:“我已经警告雷蒙不许再借钱给他们,他也听取了我的话,最后的3000两银子一毛都没给,会不会是审问出错了。”

  孙问天抿嘴不语。

  我急了:“你这次一定要帮我,糟糕,衙役会不会马上来我府上拿人?”

  孙问天反手站在窗前,沉思良久:“先不要慌,我现在就去县衙,让父亲争取把那些犯人押到府衙里,这样就方便办事了。

  我连声称谢。

  孙问天眼眸一暗:“你别谢的太早,事情最后怎样,我都不能跟你保证。”

  我失魂落魄地回了山庄。

  山庄里人仰马翻,丫丫和几个仆人站在门口抹着眼泪。我快步上去询问后才知道雷蒙已经被县衙锁走了,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如此雷霆之势完全打乱了我的思绪。左思右想一番后依旧无计可施,眼下只有先去县衙打听下情况再做打算。

  马车颠簸着往城北的县衙疾驶。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稍稍理了下思路: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先见到雷蒙,叮嘱他不可乱讲话,只有闭嘴不承认,才有可能从此事脱身。

  这种反清复明的帮会,在清代会受到怎样的惩处,我还是清楚的。当下心如乱麻,越想越害怕。

  很意外地,我被挡在县衙门外,连进去探监的机会都没有。我用银子砸,美人计苦肉计都上了,管门的几个衙役一直面无表情。

  最后只能让下人将马车赶到北街拐角处,我躲在马车上窥探县衙的一举一动。此时孙问天应该就在里面吧,我只有等他出来再找机会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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