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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公众号最严整治!稍有不注意,赔到你破产!

小说分销对于公众号而言,是一个不错的变现选择,但是只顾利益不顾底限的变现方式,注定是走不长远的。

近日,“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发布了一则通告,通报了三件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案件,其中有两起和公众号的付费小说有关。

从公告中,不难看出,这两个公众号违法违规的主要原因有两,分别是:公众号没有持有网络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连载的内容涉嫌低俗se情。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没收收入和处以罚款,还有feng号的命运。

01:

在2016年2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中提到,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其中,网络出版服务是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即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

这在当时,引起了新媒体圈的激烈讨论。

对此,广电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回应: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机构属于内容的创作者,不需要获得许可,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

那说到底,公众号究竟需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呢?

在《规定》中是这样解释的:

而在搜索引擎中找到的答案是这样的:

综合来看《规定》和搜索引擎,以及文章开头的案例来看,公众号是对接付费小说的业务似乎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

还有另外一个更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公众号变现都选择了付费小说业务。但是大部分的公众号是不具备这个证件的,如果严格整顿起来的话,可能会一倒一大片。

02:

说了这么多,公众号到底还能不能接小说业务变现?

答案是:只要不违规操作,还是可以的。

在目前来看,小说付费对公众号而言还算是个暴利项目。但是为了吸引用户的注意力,获得更多的利益,经常动用一些很低俗的标题和封面,以此来吸引用户付费。

很显然,这样的情况在经历去年的小说号大feng号以后,以及网络平台的大整改之后,这些低俗、擦边球等类越线的小说是走不下去的。

比如说下面这种。

所以说,赚钱要正规长久,还是要遵循规则,这样才能走的稳妥又持续。

如果你现在正在操作公众号付费小说项目的话,请马上停止并自查。涉及低俗、se情的,以及没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话,不管是发送还是在素材库,为了以防万一,最好通通删除、或者下架处理。

03:

除了公众号,另外还有像贴吧、微博等平台也是个不错的付费小说操作平台。而且在未来,一些刑侦、人文历史等类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小说素材会成为小说平台争抢的对象。

而且公众号接下来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与其单靠付费小说变现走的下去,寻找新出路或者转型也未尝不是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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