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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侧记

为增加公益职业的影响力,促进相关NGO和高校学生的交流,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简称,公益法中心)及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于2013年11月16日在武汉大学举办首届“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暨公益法机构专场招聘会”(以下简称“职业论坛与招聘会”)。郑州亿人平、南京天下公、深圳衡平、小小鱼、平机等二十多家来自全国各地的NGO专程前来参与交流与招聘。除坐享地利之便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外,这次盛会也吸引了众多来自东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苏警官学院、四川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十多家高校的同学。

 

公益法:与正义的盟约

提到公益法,其实并没有一部专门名为《公益法》的法律公益法是实践的法律,是回到法律追求正义这个起点的法律实践。公益法立足于法律及其技巧,着眼于“常识”,着眼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在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中,比比皆是、触目惊心的司法腐败不断地摧毁着法科生在专业学习中所接受的公平正义理念和教育,很多法科学生对未来感到迷茫、忧虑,对未来职业充满了畏惧和无所适从的情绪。在毕业后的专业工作中,在商业化的法律工作中渐渐迷失,与法科公平正义的初衷渐行渐远,使法律成为一个追逐利益的工具。为回应这种严峻的司法现状,武汉大学法中心、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通过举办“职业论坛与招聘会”的形式推动更多的法科学生参与到公益法实践中。

 

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主任张万洪老师鼓励法科学生投身到追求公平正义的公益法实践中,他说法律服务并不等于商业服务,要将对社会正义的追求作为职业追求,提醒“大家永远不要忘记每一个法科学生选择法律专业时都与法律签下了一份追求公平正义的盟约!”

 

公益法律职业与NGO

公益领域广谱带存在的机构来说,劳工维权、反歧视类的机构因为工作内容与法律的密切相关性使得它们在法律专业人才方面的需求更大。这次参加“职业论坛与招聘会”的机构也多属这些类型的机构,如:深圳衡平、广州平机中心、南京天下公、小小鱼劳工服务部、郑州亿人平等二十多家机构。

 

长三角地区第一家关注工伤、打工群体劳动权的小小鱼劳工服务部是由打工者、本身也是工伤受害者的黄才根创办。早年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文化程度不高的他开始自学法律维权,感同身受的经历让他开始思考如何去帮助跟自己一样的不懂法律、不懂维权的工友,以工商注册的小小鱼填补了长三角地区劳工维权组织的空白。然而,草根出身的小小鱼时常面临着资源和专业人员的短缺,在经费充足的“鼎盛时期”小小鱼曾达到6个工作人员的规模,但现在算上黄才根仅有2个工作人员,这次参加招聘会小小鱼非常希望能找到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

 

与小小鱼不同,深圳衡平机构作为一家致力于在公共健康与残障领域守护和倡导公民权利与尊严的公益法律机构,由专业的资深法律人士发起。此次参会的机构创始人黄雪涛律师在交流中谈到了衡平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作为一家公益法律机构,衡平做的都是“技术活”,需要在法理的层面找到现行法律中的矛盾与漏洞,从而在立法层面推动改变,实现立法倡导。“这都需要有着非常高的法律专业素养,所以我们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即便是媒体传播岗位,我们也需要法律专业背景但是有点‘不务正业’的跨界人,才能将对法律准确、深刻的理解转化为通俗易懂、适合对外沟通的信息进行传播。”黄雪涛说。

 

公益法的网络化发展

互联网的兴起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的互动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使公益法的实践能够跨越时空,广泛连接法律专业志愿者与需要法律支持的弱势群体服务。

 

此次参加“职业论坛与招聘会”的机构还有连接校园法律教育与社会法律实践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律诊所、江苏警官学院法律诊所,以及连接这些力量的大案法律援助网络(以下简称“大案网络”)等机构。

 

由于长期收到大量法律咨询和求助,但人手有限无力全部回答或关注,北京理工大学法律诊所经慎重考虑,建立了大案法律援助平台,在线组织志愿者提供法援的机构和个人,让更多民众就近找到便利的法援;并使大案法援微信mycase解答的某些个案可以落地,为当事人找当地法援机构深度咨询或法律援助。大案网络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多种网络工具为载体的虚拟法律咨询平台,,现已联络了南京天下公、江西师范大学法律诊所、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公益法律援助等数十家全国各地的法援机构、律所、NGO、法律诊所一起合作。在这个法律援助网络中,300多名专业志愿者半年来已为民众提供了2500多个免费法律咨询,并根据具体情况,为确有严重困难的弱者义务提供法律援助。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种媒体、社交工具的出现,为法科生、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更广大的公益法实践舞台,并且这种舞台的搭建成本几乎为0。

 

PRO BONO,另一种选择

来自深圳市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的执行主任李严律师是深圳衡平黄雪涛的师妹,在黄雪涛的“怂恿下”,成为了公益法的实践者、推动者。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业律师,除了直接加入NGO做专职工作人员,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参与公益法实践?李严律师为在场的法科生介绍了Pro Bono,来源于拉丁文的Pro Bono是“无偿服务”的意思,是职业律师在承接商业服务之外,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与商业服务同样品质的免费无偿服务。这种无偿是双方面的,一个是受助者不用为此付费,另一方面律师公司也不用为此担负律师工资。通过Pro Bono职业律师在可以享受专业律师获取稳定、体面收入的同时,也能实现最早为公平正义服务的法律职业理想。

 

据介绍,在美国参与Pro Bono是衡量一个律师的重要标准,美国律师协会要求协会的律师每年参与Pro Bono的时间不少于50个小时,一些知名大企业在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时也会要求累计无偿服务Pro Bono的时间达到一定标准。

 

Pro Bono进入中国的时间不长,但是当天到现场的人士中已经有一些专业法律人士开始了Pro Bono的服务。据悉,目前公益法研究所(PILnet)正在中国职业律师中推广Pro Bono,为有参与意愿的职业律师和公司提供专业的培训、接触服务对象群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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