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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益律师李莹: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勇敢

“别人不理解你做的事,觉得公益是个很虚的东西,他们习惯以挣多少钱来评判一个律师成不成功。”

李莹。摄影/本刊记者 张旭

 

 

公益律师李莹:要有光

 

 

本刊记者/邱慧

发于《中国慈善家》2020年第5期

 

李莹不喜欢别人称呼她为“公益律师”——即便18年里,她打的多数官司都是免费的。

 

关于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的案子,李莹代理过上百起。有被丈夫家暴至残的,也有连续被打了二十多年终于决定反抗的⋯⋯从连手机信号都没有的乡村到繁华的城市,越来越多受到侵害的女性找到她,紧抓这根“维权绳索”。

 

2019年4月,处在舆论漩涡的女孩李星星(化名)也曾找到她求助。“当时她有严重的抑郁症,身上还有伤,我们给她紧急提供了住院费用。”让李莹不解的是,这个对外声称未成年的女孩始终不愿意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件。

 

此后的一段时间,该案引发的网络舆论持续发酵,案件的走向也扑朔迷离。“她频繁换律师,最后在微信上把我们拉黑了。”李莹团队也很难直接联系上她,“有关部门告诉我们的是,这个案子错综复杂,比我们想象中的复杂很多。”

 

2020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调查结果。李莹心中五味杂陈,尽管事件有了反转,但她始终认为,“绝大多数遭受暴力与性侵之苦的人是选择沉默的,真正诉诸法律诉讼的比例还是很小,而其中所谓诬告的比例更小。”

 

 

宿命

 

 

李莹很难解释“为什么要做公益”。她不信命,但除了“宿命”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回答。

 

或许这颗种子在童年时就已种下。李莹出生在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上世纪70年代,那里的女人不能上桌吃饭,背山石、重力的劳作却都得女人干,而男人则可以赋闲在家,不如意了还会对着女性任意打骂。李莹心疼她们,但也说不出字面上的大道理。

 

1995年,至今被认为对世界和中国女性权益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当时的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在会上发表演讲,主题是“妇女的权利就是人权”。27岁的李莹看到相关报道,也第一次听到“社会性别主流化”“妇女权益”这样的新理念。

 

那时的李莹刚从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本科毕业,分配到北京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受到世界妇女大会的激励,她决定参加法学自考。一年半后她如愿被北京大学法学本科录取,其后又通过了司法考试。她越发觉得,法律是鲜活且有意思的学科。为了系统地学习各项法规,2002年她辞去了朝九晚五的工作,攻读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知北大法学院有一个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那是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三个月成立的,也是中国第一家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帮助的公益机构。

 

李莹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其中,这也成了她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在“中心”的十年里,她成为一名专职公益律师,接触的案子多是家暴、农村妇女权益、性侵等棘手的案子。

 

李莹办理的案件中,有的家暴史长达40年,也有长期遭受家暴、孤立无援的受害人选择了以暴制暴的极端方式。

 

在她印象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官司是最难打的。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一些已出嫁的女性找到“中心”,希望能依法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土地。但在农村,宅基地分男不分女,出嫁了的姑娘不再分土地已经成为“传统”,这样的官司往往会被法院以主体不适用等各种理由驳回。

 

即便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案子也会面临各方压力。有一年李莹在安徽出庭,作为被告的村长在庭审现场带着村民高呼“坚决不给她们土地”,场面一度混乱。李莹后来才得知,为了不给出嫁女土地,开庭前村长挨家挨户发10元钱,游说村民坚决抵制出嫁后的女性再回来争夺土地。

 

尽管很多女性权益都在法律条文里有了明确规定,但李莹和团队深知消除性别歧视不是仅靠颁发法令就能实现的,得靠一个个现实案例去推动和争取。

 

一位通过他们的帮助获得土地赔偿的农村妇女用收到的赔偿款供女儿们读书、上大学,帮她们摆脱了早早出嫁、男尊女卑的命运。连续十年,她都会在逢年过节时给李莹发来问候短信。“有一次她的短信上写的是:李老师,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这条信息,因为我手机丢了,所有的电话都没有了,我是凭记忆发给你的。”李莹说,“这可能就是公益律师的价值所在。”

 

 

 

女性觉醒的代价

 

 

 

李莹至今仍记得自己经手的第一起家暴案。那是一位被丈夫打断了手臂,绑着绷带前来求助的妇女。由于长期为案子奔走,雪白的绷带已经蒙上了灰。尽管生活漂泊、居无定所,但她坚持打官司,用法律保护自己。那种从心底里迸发出的坚毅让李莹至今难忘。

 

在当时,没有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而在多数人眼里夫妻之间发生的家庭暴力不过是小打小闹,事后就会过去。但在专业律师看来,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如果在第一次家暴发生时没有有效制止,就会进入暴力循环周期。

 

李莹曾代理过一起轰动全国的家暴致死案。2009年10月,26岁的北京姑娘董珊珊因家暴后继发感染,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当年3月,董珊珊曾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告知了婚后被家暴的情况。六个月里,她和家人先后八次报警,也曾试图提起离婚诉讼或逃离,但这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最终,其丈夫只是被以虐待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还有一位当事人,因无法忍受家暴毅然提出离婚,远走他乡打工。在回去与前夫谈判孩子抚养权前,她收掉了家里所有的利器并叫来了十多位亲戚到场陪同,没想到前夫却咬掉了她的鼻子。

 

“你说她们还不够觉醒吗?”李莹深感无力。在她办理的案件中,最长的家暴史是40年。也有一些长期遭受家暴、孤立无援的受害人选择了更为极端的方式——以暴制暴或自杀。

 

“女性追求自我觉醒的代价太大了。”与数年前比,李莹再谈及这些时,语气舒缓了很多,冷静而又克制。她自己也发现,这几年自己平和多了,不再容易因为这些事情激动愤懑。刚到“中心”接触家暴案件时,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不断挑战她的认知底线。失眠、跟着受害人一起哭,最后再塞点钱给对方⋯⋯“中心”的主任郭建梅提醒她,“如果你是这种状态就没有办法坚持下去,我们得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去帮助他们。”

 

李莹(左三),尽管很多女性权益都在法律条文里有了明确规定,但李莹和团队深知消除性别歧视不是仅靠颁发法令就能实现的,要靠一个个现实案例去推动和争取。图/受访者提供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勇敢

 

 

 

无论是家暴还是性侵案件中的受害者,他们逃不过的是勇敢维权的另一面,那就是被恐惧、舆论、精神压力支配的现实世界。不是所有人都能始终保持勇敢。

 

2018年7月,王莉(化名)在网上发布公开举报信,称三年前自己在成都市“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期间,被机构理事长刘猛性骚扰。同年9月,李莹作为王莉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开始,王莉找到李莹,坚持要用实名发布公开信,以增加可信度。李莹提醒她,一旦实名了,比正义先到的可能是网络暴力。在此之前,性骚扰事件大多以侵权纠纷立案,还未有胜诉案例,李莹也没把握这次能赢。

 

2018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性骚扰责任纠纷”列为新增案由。随后,该案在2019年一审时,法院判决被告刘猛存在性骚扰行为,判令其向王莉赔礼道歉。

 

这是国内上第一起以“性骚扰”为案由判决的胜诉案。一审过程中,对方律师出示了王莉微信朋友圈的部分言论,还提交了团建活动中她与刘猛“友好互动”的证明,试图对她进行道德评价并否认性骚扰存在。王莉为此气得发抖,当庭哭泣。

 

一审判决后,被告刘猛上诉,王莉也提起上诉。收集证据、立案,整个过程漫长且耗费精力。连续690天,王莉都在跟官司打交道。她反复问李莹,“为什么这么麻烦”“这样做是不是没用”“早知道这样是不是不应该起诉”。

 

关注性骚扰案件近20年,李莹见过太多类似的无助场景。“她们勇敢的背后,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煎熬。”

 

2020年6月,上述案件的二审判决显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上诉时,李莹提出被告要对原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并认定单位责任,这一诉求最终被法院驳回。二审结束后,她两次向刘猛所在的雇主机构以及当地民政厅发出函件,请求撤去刘猛现任公益职务,但始终未有回复。“案件胜诉了,当事人觉得似乎什么也没变,舆论仍然觉得是她有错,这让她非常崩溃。”李莹颇感无奈。

 

2005年,李莹代理北京某美术学院女模特被性骚扰一案。彼时,“禁止性骚扰”首次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由于是首案,尽管能够起诉,但由于缺少独立案由,最终未能以“性骚扰”立案。这之后,更多像李莹一样关注妇女权益的人士都在积极推动,通过两会代表提案、议案的方式,希望能将“性骚扰”纳入民事诉讼的案由。

 

相比十几年前,对于鼓励受害人站出来积极发声这件事,现在李莹变得更加审慎。她知道,这群人始终在孤独作战。“社会对于被性骚扰的受害人群体还没有完善的支持系统,甚至社会舆论也走向‘完美受害人’与‘受害人有错论’两个极端。”李莹说,这些压力无疑等同于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公益之路

 

 

2011年,李莹离开了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了北京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起初,机构只有李莹和实习生两个人,没有资金支持,机构就以项目制运行。

 

新中心的第一个项目关注职场中的性别平等。2012年,源众与河北省妇联合作,在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促进平等就业委员会。李莹在当地进行防范性骚扰和消除就业歧视相关的培训。

 

培训中有人不解,问她“性骚扰与就业歧视有什么关系?”李莹解释:这是一种权力不平等的控制关系,在职场里这样的控制关系会影响员工的平等就业权和职业发展权。这一项目后来入选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促进性别平等优秀案例。

 

此后,找来合作的项目渐渐多了起来。2015年6月,李莹决定把源众注册为一个正式的独立机构。迄今为止,机构已经开展三十多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项目,包括10个反家暴和就业歧视试点项目。

 

李莹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她翻阅得卷了边角。摄影/本刊记者 张旭

 

源众开通的反家暴求助热线,已为近两千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求助热线的拨打数量比往年同期上升了21%。一位求助者打进热线,声称自己险些被丈夫殴打致死,报警后警方除了做些调解并无其他有效措施。她向源众求助,希望能帮她从法院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当地方法官的回复是,“你们要这个保护令有什么用呢?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好好商量,保护令没你想象的那么有用”。李莹跟法院多次交流,提供了诸多家暴细节证据,一个多星期后,法院才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李莹始终觉得,《反家庭暴力法》落地至今的执行力度不够。“大家对家暴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认识性不够,尤其是公权力部门介入的力度以及主动性仍有欠缺。”但她同时表示,此前的社会环境对家暴相对宽容,转变观念需要时间和努力。“美国的反家暴法出台30多年了,我们才4年,只要大家不是单打独斗,就能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它推动下去。”

 

 

 

职业化探索

 

 

 

很多时候,李莹觉得自己是个孤独的理想主义者。“别人不理解你做的事,就觉得公益是个很虚的东西,他们习惯以挣多少钱来评判一个律师成不成功。”

 

源众成立5年,李莹一直在探索公益律师的职业化路径。在公益律师还没被认可的当下,李莹更愿意称自己和团队里的同事为法律援助律师。尽管两者都是无偿代理案件,但后者是个有清晰职业化路径的律师类型,比前者少了许多“为了出名”“不成功”的无端质疑。

 

在中国,公益律师是个极为小众的群体且多为民间力量,激励机制、人员、平台乃至社会认同等各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公益律师佟丽华曾预估,目前中国的专职公益律师不到300人。而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的职业律师多达47.3万余人。

 

在国际上,公益律师是个专门职业,胜诉越多社会地位越高。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都曾有过公益律师的从业经历。

 

中国首位专职公益律师郭建梅是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创始人,其丈夫是著名作家刘震云,外界认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位“会赚钱”的作家支持,郭建梅才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坚持为弱者维权25年。但是这样的状态,其他公益律师可望而不可及。

 

经费、人力往往是摆在公益律师面前最大的门槛。源众成立后不久,陆续来了新人。最多的时候,东城区那栋老旧小区的民房里,十多个怀有推进性别平等理想的人为了项目忙得不可开交。李莹形容那时的源众“出道即巅峰”。但是微薄的薪水、简陋的办公环境,又让这些心怀理想的人陆续离去。现在的团队里,除去李莹,只剩下3位同事,任职时间最长的也没超过三年。

 

一开始,他们做法律援助、性别平等教育培训,后来发现除去法律层面的需求,这些特殊案件中的求助者同样需要心理援助、医疗救助。团队的业务逐步拓展成综合性支持,搭建律师援助服务平台,面向不同职业的人群开展性别平等意识的培训。

 

源众的平台上,200多名律师都是商业律师,他们中的多数人都会定期拿出一部分时间来做公益案件。李莹觉得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未尝不是个好的路径。机构“化缘”来的资金也会有一部分作为对这些律师公益办案的补贴。

 

新冠疫情的暴发给众多公益机构带来了生存危机,源众也未能幸免。那个半地下室的办公室得交房租,人员也需要发放工资,眼见着资金的缺口趋大,家人劝李莹“机构做到这个份上也够了,实在不行就关掉”。但她觉得这么多现实问题,总得有力量去推动、去倡导。李莹今年的目标简单,就是让源众活下去,活下去就有希望。

 

李莹心中,公益律师就像一道光,能照射到的地方不多,也未必有多大作用,但是对于那些需要光亮的人而言,这道光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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