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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乡村教师无限活力还须有限“直评”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关乎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近年来,在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政策引领下,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利好”不断袭来,各地优化提高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建立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出乡村从教满一定年限即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的“直评”举措,很多晋升无望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因此获得相应职称,大大激活了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

但从实践层面看,个别地区的“直评”过于宽松,长期“躺平”的“懒”老师、教学能力低下的“庸”老师、长期不代课的“假”老师等熬到时间,整理一下材料,就“躺”进了高一级职称。因为不是“竞评”,不挤占其他老师的职评名额,一般不会发生信访事件,即便职评材料掺水,基层学校也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此一来,“绿色通道”成了“自由市场”,还向一些教师传递了职称评定靠“熬”的错误信号。

有鉴于此,地方政府及有关政部门、乡村中小学校在释放职称评定政策善意的同时,要严格职称评审有关纪律,优化完善“直评”流程环节,对照标准,坚持原则,把长期奉献乡村教育的老师迎进来,对少数钻空子的老师说“不”。

首先,祛除“直评”误读。当前,对中小学教师职称“直评”尚有一些误读:有些人把“直评”当成乡村教师的“福利”;有人认为只要执教年限、学历等硬杠杠没问题,其它材料编编就是了;有人认为“直评”不占职数,松松也无妨;还有人认为年长教师干了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直评”又不损害他人利益,“得过且过”就是……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应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解读工作,回答“为什么”“为了谁”“如何评”等问题,将广大乡村教师的思想统一到激发教书育人活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核心要义上来,坚决纠正“混”“躺”“等”等消极行为,

其次,优化“直评”流程。职称评审是师德修养、教育能力、育人实绩等方面的检阅,同事最有发言权。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按照有关顶层设计要求稳妥推进,并强化中小学校职称评定自主权,实现“上”评到“下”评、“捂”评到“明”评、看材料评到看人评的转变。要加强乡村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遴选教育教学水平高、贴近教育教学一线、师生家长公认的中小学高级教师担任评审专家。要探索建立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推荐遴选、培训考核、信用记录、退出惩戒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评审纪律,规范评审行为,防止“人情分”及“萝卜”评审。可适当赋予“第二方”“第三方”一定话语权,邀请学生、家长及乡村社会人士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到乡村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来。要建立实施评委公开见“人”评审工作机,克服“唯材料”评审,适当调整评价要素及赋分权重,增加对教师品行、口碑及实际授课能力、育人效果的评价。要做好评审工作“加减法”,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流程,预留公示纠错时间空间,杜绝“黑箱操作”,防止有意无意的忙中出错、将错就错。

最后,严格“直评”纪律。长期以来,职称评定的纠错问责失之于松,处罚问责力度不大,处罚问责面较窄。这样一来,职称评定“帮忙”造假者无关痛痒,造假者三年以后甚至更短时间就可继续进入“绿色通道”。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强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备案管理、巡视巡查、信息公开、数据监测等工作,畅通各层级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尤其是“直评”工作的问责力度。教育行政部门、乡村中小学校要发挥党组织的关键作用,抓住校长和参评人这两个关键少数,加大对参与“直评”相关人员的纪律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直评”氛围和进取向上的教师成长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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