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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学生溺水“防护墙”必须多管齐下

日前,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优化、细化、硬化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十条硬性措施。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在通知中要求压实水域看管责任。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各类水域数量,明确权属主体,不明确的指定管辖。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中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暑期是青少年溺水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织严织密防溺水安全网刻不容缓。需要注意的是,每年都有部分地区将暑期防溺水工作责任压给教师,引发关于教师防溺水工作权责范围的讨论。有网友表示,只有以“疏”代“堵”、以“学”代“防”,形成多方合力,才能彻底杜绝悲剧发生。

为防止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发生,地方政府组织当地教师巡河,出发点与动机毋容置疑,也起到了些许效果。但是,教师巡河是否是防止学生暑期溺水的唯一办法?从理性层面看,巡河超出了教师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和家长将防溺水工作责任推给教师,模糊了责任界限,无限放大教师责任,是典型的不作为表现,最终会形成校方做表面工作求“免责”、监护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责的畸形监管模式。从相关法律法规层面看,暑假是教师应有的权利,当贯彻落实并受到保护。地方政府简单将巡河防溺水任务派发给教师,实则是行政权力的滥用与无序。筑牢暑期溺水“防护墙”必须多管齐下,多方合力。

其一,预防教育常抓不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校须规范开设防溺水教育系列课程,时刻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可通过案例呈现等方式反复宣传,既要引导学生懂得珍惜生命,还要向学生传授一些防溺水方面的基本知识或实操技能,这是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前提。

其二,家庭监管不可缺失。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放假期间,孩子的学习生活主要在家里,家长理应担负起监管孩子安全的重任。即便再忙,也要统筹安排,确保安全监管不缺失。家长对自己的孩子监管不到位,却寄希望于他人,是不负责任、缺乏基本担当的失职行为。

其三,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很难作出统一要求与管理。地方政府应集思广益,主动作为,周密部署,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积极承担起暑期巡河救援等任务,同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适当建造一些公共游泳训练等设施,以满足学生暑期游泳纳凉之需,从而有效减少溺水事故。

其四,适当家访把控情况。暑期虽是教师的休息日,但安全教育的责任不能松懈。各校应主动承担起学生假期过程监控责任,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组织相关行政人员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分期分批开展暑期家访或电话联系等事宜,了解孩子暑期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关注班级男生的活动轨迹,努力将安全隐患尽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警钟长鸣。守护孩子的生命安全,离不开每一位成年人的努力。但教师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家庭孩子需要照看。再者,不是每一位教师都会游泳或懂得施救。地方政府将防溺水责任简单下派给教师,无论初衷如何,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只有家庭、地方政府、学校教师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时刻绷紧暑期学生安全这根弦,暑期溺水这道“防护墙”才能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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