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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智库9月16日战略预测: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作为统战对象的定位和思路可能会在市场中产生很大影响

新华社9月15日表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近年来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相关工作的一份“大文件”,代表了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最新思路和想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决策的公共参与是社会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习近平主席在谈到“十四五”规划时,也强调要“开门问策”,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建议。

在国际地缘政治压力增大、中国经济主推“国内大循环”的背景下,发展好民营经济,无疑是我国当前亟需做好的大事,不管是刺激内需、扩张国内市场,还是疫后恢复生产、改善供给质量,都需要有大量的民营经济主体来承载和推动。这就需要我们更加积极地来看待民营经济的作用,尊重民营经济的贡献,赋予民营经济应有的地位,让民营企业家都能舒心、放心、充满信心地去发展和创造。

不过从《意见》内容来看,目前国内将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人士作为统战对象的定位和思路,可能会在市场中再次产生很大的影响。《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其核心目的是“加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民营经济有两个定位:“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不过,既然民营经济已经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经济人士已被视为“我们自己人”,为什么还要将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人士当作统战对象?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估计,上述的定位和核心目标可能会在民营经济中造成很大的影响。

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的企业基本都是民营企业,基本没有国有经济。当时中国的“一五计划”(1953年-1957年)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主要表现在建设若干个大型工业项目;二是加快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表现在对私营企业搞公私合营。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私股的赎买采用“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再度出现了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40多年的快速发展后,民营经济开始成为中国经济的中流砥柱。前不久,国内对曾经出现过“社会商人”的说法,一度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影响。现在如果再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进行比较全面的“统战”,估计会引发中国社会的历史记忆,对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增加担忧。

在安邦智库(ANBOUND)的研究人员看来,在实行改革开放40多年以后,国内仍然以统战概念和统战思维来对待民营经济,这可能引发诸多的不合适。

首先,在逻辑上不合适。只要搞统战,都有统战“主体”和统战“对象”之分,说白了,有一个“谁统谁”的问题。民营经济来自中国本土,根植于中国大地,雇佣的是中国老百姓,从本质上来说,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当然部分,民营企业从业者就是老百姓,是中国人民的当然组成部分,这就是《意见》中所说的“我们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就不应该被当作统战对象,因为没有“自己统自己”的道理。如果非要将民营经济作为统战对象,只能说明一点,我们并没有把民营经济人士真正视为“自己人”。

其次,在贡献评价上不合适。国内正式文件中,至今仍然使用“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这两个带有强烈政治意味的概念,用所有制属性在不同经济体之间划出了鸿沟。民营经济是非公经济的一部分。从经济贡献和影响力来说,的确不能将民营经济划出去。国内常用“56789”来概括民营经济的贡献——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从实际贡献看,民营经济已占了大半边天。如果要将民营经济划成“他们”,那么剩下的由“公有经济”构成的“我们”,就只剩下一小部分了。

第三,在政治概念上不合适。在新中国成立已经71年、在改革开放已经42年的现在,我国对于经济主体的所有制概念,应该有更大的改革和突破才对。坦率而言,所有制概念在中国的意义复杂,它并不只是指产权意义上的所有制,还有政治与制度上的内涵。虽然没有任何官方文件承认特权和“歧视”,但作为中国人都知道,国企与民企的权利和资源是不一样的,政治地位的差别就更大。现在谈到民营经济发展,官方总是采取“二分法”,比如“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看起来都是对等支持,但实际上还是分出了“你我”和“彼此”。这种对“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划分,正是现在仍然以统战思维对待民营经济的根源。

中国未来国家发展和地缘竞争的压力主要来自外部,这就需要国内更好地凝聚内部资源和内部力量,形成整个中国的“国家经济”。从迄今国内民营经济的规模和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来看,需要将之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部分甚至是主体,而不是用所有制和政治待遇人为分割成不同的经济。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在百年未有大变局下,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关乎国运。对待民营经济,中国应该超越统战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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